中直单位――北京广安门中医院
严重干扰阻挠我公司合法项目运作
请求依法解决问题的投诉
―――――致吴仪副总理的公开信
摘要:
由于投诉无门,不得已采取网上公开信的方式,请谅解。
在北京市政府拆迁政策的鼓励下,投入巨资付出巨大的努力,拆迁安置补偿后依法取得了北京市宣武区北线阁危改小区1#地项目开发权,该项目依法合规运作,已取得的有关政府批文合法有效。
我公司被告知,是为了贯彻落实您对广安门中医院扩建的批示,北京市规委违法停止了我公司合法项目审批,以《会议纪要》要求广安门中医院与我公司协商该项目用地。但是,广安门中医院把您对医疗事业的支持,错误地当做干扰我公司合法项目运作的尚方宝剑,采取不当手段争要该项目用地。
由于您的批示,尽管广安门中医院没有该项目用地任何权益,却受到行政保护;我公司虽然拥有合法权利,却事实上被非法剥夺,该项目合法运作被非法叫停,既不给予依法补偿,又不许可依法处置获得补偿,受到歧视性对待,蒙受重大经济损失,依法合规经营被逼入绝境!
由于该项目优越的地理位置,争要该项目的单位很多,其他单位的主观愿望都不能干扰侵害我公司合法权益、影响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为什么中直单位——广安门中医院却有如此特权?我公司与广安门中医院都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国家的纳税人,我公司已经取得了该项目合法文件,依法合规运作,而广安门中医院至今没有任何有关该项目的合法权益,只是他们想要该项目用地而已,却可以影响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干扰该项目依法合规运作,将我公司置于绝路,实在令人费解!!!
真是欺人太甚。民怨冲天!!!
尊敬的吴副总理:
我公司拟开发的项目与北京广安门中医院毗邻,位于北京市宣武区北线阁危改小区1#地块,(该项目)占地6800平方米,拟建4万多平方米综合楼。近一年多来在项目运作过程中,中国中医研究院北京广安门医院,以获取该项目用地为由,多次干扰阻挠我公司依法合规运作该项目,我公司被迫多次与其洽谈协商,但其反复无常,又终止了洽谈协商,使该项目当前被停止运作,我公司蒙受了重大经济损失,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不得已向您反映真实情况,请求尽快解决问题,给我公司一条生存出路。
一、我公司依法拥有该项目开发经营权
1、该项目是我公司完成的危改拆迁项目。
1992年投入巨资付出了巨大的努力,成片拆迁了1千余户危旧房及32家市区两级污染扰民企业,帮助政府拆迁了广内大街1千多延长米临街房屋的问题,而且为宣武区无偿建设2万余平方米回迁房,解决了几百户居民安置问题。该项目建设用地始终由我们拆迁、土地整理、占有及管理并承担了全部费用,这才构成了当前的建设用地。
2、该项目批准手续合法有效。
2002年5月14日经北京市计委、建委批准变更立项,天工通泰依法取得该项目的开发经营权;2003年11月13日计委、建委批准工程延期一年;2003年5月被列为北京市重点工程;
2004年5月17日北京市规划委下达了《北线阁危改小区1#综合楼规划问题的复函》,批准了该项目的用地性质、位置和界限。6月9日正式受理用地申请(立案号2004意字0555)。
该项目开发经营权始终连续有效,建设用地权属明晰,与四邻没有任何争议,我公司完全是依法合规运作该项目的。
3、该项目运作极其艰辛。
该项目拆迁至今12年,建设方案几次被迫调整,连续运作多年,终于使该项目在2004年有了良好的进展。尽管广安门中医院几年来一直不断干扰,但是,基本没有妨碍我公司申报审批。可是,自从您对广安门中医院扩建批示下达后,情况发生了逆转。
二、广安门中医院采取不当手段争要该项目用地
1、威胁恐吓。从2003年4月份至今年8月份的1年多时间中,广安门中医院多次要求我们必须把项目转让给他们。威胁我公司如果该项目不转让给他们,他们就要在其楼外面挂出“艾滋病研究所”的牌子,声称看谁还敢买你们房子。
2、告该项目是闲置土地。唆使其系统内某政协委员搞提案,诬告该项目是闲置土地,结果被国土局调查,认为虽然原来《建设用地批准书》过期失效,但是不妨碍该项目的合法有效性及继续履行审批手续,确认不是闲置土地,可是由此该项目被暂停审批耽误了1个多月宝贵时间。
3、霸道作风。他们在许多场合声称我们不签字你们干不了;无论谁干,与广安门医院的关系不好处等等。
4、洽谈协商承诺反复无常。
1年多来先后其进行了数十次洽谈,他们始终反反复复,特别是今年年初,广安门中医院声称1千个要,1万个要,已经决定了要该项目,我们便停止了项目申报,诚心诚意地等了他们近5个月,最后发现我们被欺骗了。为了按照新政策赶在8月31日的最后期限内,办理协议出让土地手续,我们被迫继续申报项目,并取得了一些进展。
今年6月初,其再次与我公司洽谈协商补偿价款问题。我公司被迫一让再让,被迫接受了广安门中医院提出支付该项目费用的最终条件,虽然这根本无法平衡我公司10年来对该项目实际费用支出,但是考虑与其实在纠缠不起,最后被迫接受了。
尽管如此,他们又变卦了。6月下旬了解到您对广安门中医院扩建有批示,北京市政府领导也有贯彻指示。北京市规划委召开多个部门参加的协调会议,贯彻落实您的批示,协调我公司与广安门中医院就用地合理补偿问题进行协商,要求达成一致意见,并且没有合法依据就暂停了该项目《规划意见书》行政许可。会后1个月没有下达《会议纪要》前,广安门中医院以此为由,拒绝与我公司洽谈协商;下达《会议纪要》后,广安门中医院再次推翻了支付补偿费用的承诺。最后表明不与我公司谈了,1年前干脆终止了洽谈协商。
1年多来他们就是这样谈谈停停,信誓旦旦地承诺后又多次变卦,不断地拖延洽谈协商,多次干扰阻挠该项目进展,至少被其耽误了1年的时间,我公司每天发生的管理费用达万元,实在无法承受其言而无信、无限期拖延造成的重大损失。
5、经概算,我公司完成该项目建设销售后,仅缴纳土地出让金、税金就将达到1亿元,如果该项目转给广安门中医院,北京市财政至少将损失1亿元,我公司也必将损失数千万元经济效益。这就是北京市政府及我们民营公司,为中直单位――广安门中医院扩建所付出的沉重代价。以此为代价支持其医院建设,而广安门中医院根本不珍惜。
三、导致违法行政
由于广安门中医院争要该项目用地,使我公司依法合规运作该项目的正常秩序被严重干扰,也导致北京市规划委违法行政。
本来北京市规划委2004年5月17日给我公司《北线阁危改小区1#综合楼规划问题的复函》中,已经批准了该项目的用地性质、位置和界限,我公司申请的《规划意见》全部文件符合规定并被受理(立案号2004意字0555)。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按规定应当在7月9日之前依法许可《规划意见》。但是,为支持广安门中医院,在贯彻落实您批示的协调会议后,7月9日给我公司下达的《规划意见书》(A类2004规意字0688号)却批复:“不同意该项目进行建设”了,并没有合法依据。我公司曾经2次上书请示法律依据问题,北京市规划委均置之不理。
该项目属于危改协议出让土地新政策范围,如果没有广安门中医院干扰,本来是可以在2004年8月31日之前(以后停止协议出让土地),办理完毕协议出让土地的,现在该项目被违法停止审批,我公司将不可能协议取得该项目用地使用权。广安门中医院1年多的干扰,已经严重损害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北京市规划委违法不许可《规划意见》,更是加重了损害程度,给我公司造成的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无法弥补,多年辛勤劳动成果付之东流!
四、请求解决迫在眉睫问题
北京市为了贯彻落实您的批示至今近1年,我公司合法项目就被违法叫停,合法权益被行政部门侵害至今,近亿元拆迁安置补偿资金被占压,经营活动陷入绝境,遭受了严重经济损失。被剥夺了合法权利。1年来数十次信函无人理睬;给您写信,北京邮局一律退件;信访,也没有任何部门答复。投出的请示、报告、投诉等等,均如同石沉大海。
请求大义凛然的吴副总理主持公道,依法保护我公司合法权益,给予我公司依法补偿,解玲还需系玲人:
1、请求依法保护我们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请求根据国务院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及温家宝总理的在今年“两会”上有关讲话精神,保护我公司合法权益,尽快对我公司给予合法补偿。
3、由于该项目及地块完全符合北京市国土出[2004]458号文件规定的处置条件,但是,由于您的批示需要“贯彻执行”,广安门中医院还在继续干扰和阻挠,目前北京市还在强制“协调”,该项目及地块补偿问题目前无法得到合法解决。请求协调北京市按照国务院及温总理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讲话精神,请依法准许我公司依法申请处置该项目用地获得补偿。
3、中直单位――广安门中医院利用您的批示欺压我公司,也是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不敢依法行政,请求协调广安门中医院以合法的途径及方式,到土地交易市场去公开取得建设用地,而不是靠利用国家领导人的批示,欺压我们民营公司来获取特权。
此致
敬礼!
北京东发实业有限公司
北京天工通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00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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