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也说声的抱歉,本论坛可能有很多关于法律的问题要新手先看的,但是有些情况不知道如何划分,所以在此发帖,希望各律师可能理解并作详尽的回答。
首先,本人是一个大三阳,肝功能正常的乙肝携带者,要毕业了,和公司联系了,公司有录用的意向现在遇到的情况如下:
现在收到公司的快递,是关于接收毕业生的文件
文件分为三部分,一个是个人信息登记表,一个是毕业生须向提供的材料,
另一份是“承诺书”。
现在有几个问题希望律师解决一下的:
1.关于合约问题,公司并没有要求我提供学校的协议书,关于薪水和其他方面都只是口头承诺,这样到合理吗,我该如何处理。
2.关于那份“承诺书”的问题,只提供是说自本人户口调入XX市后,承诺在XX公司工作满三年,否则。。。(分别给出不满三,两年,一年时的违约金)。里面只有单方面的违约金,如果公司违约的话是怎样呢,而且还有三个月的试用期,另外还需要签约吗?还有就是他们这份承诺书只有给公司的一份,本人是没有的,就是说发生什么问题的话都证据都在公司手上,这样可以吗?比如说,他们会在试用斯前因为我的大三阳的问题而不和我签约吗,这份承诺书算是以后合约的一部分。
2.材料并要求我提供任何关于身体检查的问题,面试时也没有说明任何关于体检的限制问题(比如说不收大小三阳),这表示公司以后会收入职体检吗,如果体检后因为大三阳的问题而不录用该怎样处理,他们从招聘到现在要我寄材料都没有提过有身体限制(如:不接收大三阳。但我也匿名打电话过去问他们人事部,表示不接受大小三阳),那以后他们不录用我的话,这份承诺书起的什么作用呢,他们没有写他们违约时要作赔偿,只有我不满三年辞职的话所作的违约赔偿,我该怎样处理这些事呢?
PS:希望律师可以不厌其烦的告诉我怎样处理这样的事情,还有就是其实上面是为我的一个朋友问的,我自己也有其他问题,我也会另外开贴发问的,谢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5-4-27 14:28:02编辑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