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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状告网站:被告上海热线在法庭上必须说出隐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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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3-6 06:40

轰动全国的首例网民告网站侵犯“话语权”的官司已于2005年2月22日下午在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详见新华网的报道: http://www.sh.xinhuanet.com/2005-02/23/content_3763550.htm 第一次庭审开始后不久,被告“上海热线”当庭指证“上海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应当成为被告并向法庭出示了相关的文件资料。最终因被告数不符(缺数),因此当日的庭审不得不在十多分钟后结束! 综合了“网上律师团”的意见后,网民单志东于2005年2月28日上午向黄浦区人民法院递交了追加被告的申请,主审法官阅读完申请后当即表示同意,并要求原告尽快修改“起诉书”中的被告数量,以便传唤“第二被告”到庭受审! 现在网民单志东最关心的事情就是:第一被告“上海热线”在第二次庭审时是否会“牵”出第三被告,比如提供那份神秘“律师函”的机构...... 不过网民单志东表示,无论“上海热线”在庭审中“牵”出多少被告,只要法庭认可,他会“照单全收”的!否则的话,这场官司就是不彻底的,其他网民的正当权利也就会不断受到侵犯! 网民单志东欢迎第一被告“上海热线”牵出更多的涉案者,司法的公正性就是体现在要让所有的违(犯)法人员受到法律的审判!通常来说,立功是可以减轻处罚的! 此案的焦点之一:究竟有没有那份神秘的“律师函”?“上海热线”是何时收到的?随着庭审的展开,真相必然大白于天下! 有关此案的背景资料及最新庭审信息请访问原告专设的主页: http://zdshan.anyp.cn 欢迎网友们点评......

公益维权广告:合法的言论自由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欢迎访问由本人主持的“单志东言论自由与人权案专栏”(2005年5月13日始建)! http://www.xibu.org/htdocs/cindex1.asp?tab=&menuid=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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