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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法律咨询 存档 1 关于清查核实所有论坛法律人士真实资格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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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查核实所有论坛法律人士真实资格的建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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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4 05:39

针对现在开展的法律咨询或援助等解答,建议论坛审核所有认证律师和从业解答或咨询人员的法律执业资格,这样有利向战友准确的提供法律帮助。

例:进期北京有劳动仲裁案件出现常识性法律失误,这样的问题请讨论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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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9 08:04
可我现在还没拿到司法证。那我就不能向战友们提供法律意见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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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9 09:21

律师对民事、经济、刑事、行政方面的案件都精通吗????我不是律师,仅仅是个法律工作者,但我和一些律师朋友在谈案件时,难免他们不会作出错误的判定。

我不是律师,但我会给战友们提供一些个人建议,包括法律的、道德的及实际工作中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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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9 11:33

2.3楼的意见,确实值得商讨,至于是否必须持有律师等资格才能解答问题,我看目前只有这样是最好的,毕竟专业的东西不是所有的人都懂的,就象我,我只是对民商事类的法律关系比较熟悉.

至于其他一般战友对一般性的法律咨询提出解答意见,这是大家对论坛的热心和支持,个人认为值得表扬.

在法律版还没有开始建版的时候,我们都不是认证律师,但还不是一样都在进行着解答,现在不是针对什么,也不是排除所有没有律师或全国法律职业资格的其他热心战友,我个人主要认为是要考虑到论坛全面的法律建设,请以大局为重.

至于解答权的问题,我没说要剥脱谁的权力,大家都有这个权利,只不过论坛授权人(认证律师)进行的解答一般战友往往会认为这是正确答案及以为是论坛官方意见,你们说是不是?

还有,现在的认证律师都有管理权,并且都是有跨区的管理权,比如修改 \ 复制等,你说这样的管理者多了好还是不好呢?另版主都是经过管理层审核后才吸收的,而助理和这里版的律师就不同了,这之间的素质相差你们认为是不是会有一定的**.

现在你还可以计算下,现在的斑竹 版主 助理 认证律师 荣誉战友等有管理权的战友有多少呢?200以上,希望没吓你着...

还有,我现在正申请对这个版面进行整理和调整的权力,如果申请成功,那这个版所有的助理和认证律师都会要洗牌的,请支持.(当然这个洗牌程序还是我提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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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9 13:52

2004年研究生考试,仓促应考,

目标同济民商法,

专业成绩双双过百,

自认为是有足够能力解决某些法律问题的,

虽然剑走偏锋从事市场和管理,

但自信:法律问题不一定比律师差吧?

和我一样者论坛里一定大有人在。

洗牌?

我们倒是节约时间和精力,

只要几位专业律师够勤劳忙的过来。

我曾牵着老虎逛街,和蚂蚁握手,还补过火车的内胎。到了北京,我问:北京离首都远么? 不要再弹那断了弦的吉他,那是我痛彻肌肤的喑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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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29 23:02
目前法律版首要问题还是先提高人气,多提供些资料,多解决些问题吧。
民为邦本,法乃公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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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31 00:49
以下是引用jangle在2005-1-28 23:08:05的发言:

我觉得楼主有空可以先帮助有需要的战友们,先解决点实际问题先 。。。

太多的帖子没有人回复了!

[em11][em01]

解答原则(引用本人在中律在线解答原则):

首先,我只会回答有关法律咨询的帖子,已经有人回答过的不必重复;

再,非法律咨询的一般话题我也不会回复或参与讨论;

另:限电中。

希望谅解,一般我在线时看到的应该回答的问题我都会及时回答的,并且也是这样做的。

还有,我不是在想当“官”,也非是在争权,没有这个资格和必要,理解不理解我都不会再参与讨论。前提还是自己对论坛的热心、重在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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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31 00:53
以下是引用傻面虫虫在2005-1-28 23:52:22的发言:

和我一样者论坛里一定大有人在。

洗牌?

我们倒是节约时间和精力,

只要几位专业律师够勤劳忙的过来。

我从没有否认过任何人的能力,但如果真是有伟人的**,那我想在网络看到的该ID应该是出现在别人的报料和新闻里了。

我从不敢说自己时间精力够用,大家都是常人,应该都差不多,论坛不是个人的,大家能热心就热心能参与就参与,赌气的不要。

本贴纯属个人看法,欢迎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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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31 00:56
以下是引用经世致用在2005-1-29 9:01:55的发言: 目前法律版首要问题还是先提高人气,多提供些资料,多解决些问题吧。

个人在这里挂牌的作效和目的只是想进行专业的解答(尽管错误多多),但还是愿意。

至于资料的收集提交,本人尽量找找,不敢抱大希望。

人气是关键,本人申请版主和提出本建议也是基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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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31 09:43
对楼主的观点,我觉得是没有必要。本来我们就是一个公益性网站,大家都是为了帮助别人而来的,都没有什么不良企图。不管是不是真的律师或者懂法律的人,都是义务提供帮助的,律师也是存在失误的,还是大家畅所欲言,发表各自的高见,最大限度的帮助需要帮助的战友,解决他们的困难。
我一直奇怪,连中国足球都能出线,还有什么奇迹不能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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