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自 http://www.gb120.com/shownews.asp?newsid=837
专家观点:立法不现实
调查结果显示?有62%的人认为社会上对“乙人”存在歧视,这其中有86%的人认为这种歧视不合理。而在调查中,也涉及到如何改变“乙人”被歧视的现状的几种观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姚辉副教授表示:“立法是需要成本的,不能任何问题都通过立法来解决.从立法的角度来看,针对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来立法,这是不现实的。对待这个问题?主要还是一个法律适用的问题,比如我们的法律规定要保护弱势群体,那么运用者可以进行适当的伸张,这不是法律的空白?而是法律的适用问题。”
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的梁律师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他认为:“单独从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角度来立法不现实,即使有这样的法律,责任也很容易规避。如果在求职者和公司间已经存在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因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而被解雇,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在求职过程中,双方并不存在劳动关系,没有办法约束用人单位,因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企业有用人自主权。而被解雇的‘乙人’也不愿意声张,主要担心对自己以后的就业产生影响。”姚辉副教授认为,真正改变“乙人”的处境需要人们观念的转变。他说:“这反映了社会是否比较宽容,而这种宽容度也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反映。当然法律也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比如可以督促用人单位不要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并且要求他们必须录用一定比例的特殊群体成员。”
然而,观念的转变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实现的。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的夏学銮教授认为:“目前,应该加大宣传乙肝病毒的传播等知识力度,让人们更多地了解‘乙人’。这样,可以消除人们的恐惧心理,减少歧视并降低乙肝病毒的再传播。”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健康教育所的安先生也表示,只有大力发展健康教育,促使用人单位改变用人观念与政策,才能最终改变“乙人”被歧视的生存状态。
结论: 为“乙人”而战
如果一个“乙人”一年中要花掉3000元的医药费,按照1992年得病人数字统计,那么一年中全国所有的“乙人”将花去3600亿元人民币。
如果假设每个“乙人”平均一生中15年在吃药,那么将花掉54000亿元人民币。即使再将这个数字减半,那也是28000亿人民币。这还不包括其他的损失。
科学家曾毅曾经对艾滋病患者的情况做过估算,按照官方认定的60万感染者计算,他们的治疗费用以及不能工作等因素丧失的价值,一共将带来4000亿至5000亿元人民币的损失。巨大的社会成本使社会对于艾滋病患者投入了极大的关注。外部力量的介入使艾滋病患者的权益得到了一定程度的保障。由此看来,乙肝带来的社会损失将远远高于艾滋病给社会造成的损失。那么,如何减少巨大的社会听损失,减少乙肝患者,这可能会取决于我们如何正确地面对“乙人”。
正如联合国艾滋病防治规划署执行主任彼得·皮奥特所说:“我们的敌人是病毒,而不是感染病毒的人。我们和他们一起斗争,为他们而战。”
现行法规
1984年国家颁布的《病毒性肝炎防治法规》中规定,凡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正常工作和学习。乙肝病人和乙肝病毒携带者应区别对待。乙肝病毒携带者除不能献血及从事直接入口的食品和保育员工作外,可以照常工作。
1998年国家教育部明确规定:无论乙肝患者是“大三阳”还是“小三阳”,只要肝功系列检查完全正常,就可以上学,除了个别专业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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