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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原创文学 存档 1 论《统一法》的荒唐![转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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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统一法》的荒唐![转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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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9-15 10:22
论《统一法》的荒唐!

时下盛传国家考虑制定《统一法》,我认为《统一法》是荒唐的。

1.   如果有《统一法》,《统一法》只能是基本法律的地位,和《合同法》《收养法》的介位是一样的基本法律的地位。但是,国家统一领土完整是如此的神圣,大篇幅地依赖基本法律来保障,太荒谬了。

2.   《宪法》里面明文规定了国家的统一,《刑法》里面也有制裁分裂分子的法条, 如果统一的法律条文不够, 也没有必要另外制定《统一法》,只要对《宪法》《刑法》作出修改就好了。很可惜,上次宪法修改没有把统一的内容完善下。

3.   谁对国家统一负责?人民的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器, 政府,法院,警察,军队,监狱。人民把权利授给了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器,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器对国家统一责无旁贷!《统一法》权利义务主体是谁?只能是国家机关,出了事情还得国家机关负责,首长负责制的国家机关, 首长负责!谁是首长?总理和军委主席!总理和军委主席干吗?因为个人从事分裂活动, 有《刑法》可以解决了。

4.   要制定有利于统一的法律,还不如制定《战争法》。规定什么情况下必须动用武力,什么情况下不可以武力。做到“该出手时就出手”,毫不含糊!《战争法》是为了维护国家统一和国家利益的。

5.   对付台独分子, 依据《刑事诉讼法》和《刑法》,我们早就可以全球通缉陈水扁李灯灰了,为什么还要依靠《统一法》?

6.   大陆不要阻止陈水扁李灯灰之流到别的国家,只要他们到了有和中国签定〈引渡协议〉的国家,立马就可以把他们抓起来,引渡回中国,把他们投放到秦城监狱,之后公审。他妈的怎么没有人这么干?真土!那些傻冒官儿空喊抗议实在是愚蠢之极!

7.   现行法律已经够制裁分裂分子,再制定《统一法》,而不直接引用《宪法》和《刑法》,只会使现行《宪法》更加虚置,使《宪法》“根本大法”的地位更加成为“根本无法”的地位。现在的《刑法》适应范围是保护主义,任何损害中国国家和公民的行为,《刑法》都可以管辖。不论这个发生在任何地方!

8.   制定《统一法》要么是法盲的表现,要么是对台湾独立分子心虚的表现。法律是严肃的,现存的法律不好好适用和执行,又搞什么新法,没有任何意义!制定《统一法》只会是验证李登辉王八蛋的言论-“会叫的狗不咬人”, 使独立分子更加嚣张!

9.   我们国家的领导人没有法律出身的, 有些活不会干。找不着北!

10.   美国会打中国?靠!中国的核武器干吗了?不要忘记了,中国的核导弹已经可以打到美国本土,还有核潜艇可以在离美国本土相对比较近的地方,发射核导弹轰炸美国佬。软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你一辈子忍气吞声,他吗的美国佬一辈子打压你!你看人家老毛,那时才刚刚建国,而且美国鬼子还有核武器了。老毛就不怕,到朝鲜和美国佬拼命真干,美国佬不是被打怕了吗?
白天没水,晚上没电,发的工资只够买面.打开邓选,找到答案:原来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再往后翻,我靠!还一百年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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