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三十以后 存档 1 选择一种死法
查看: 260|回复: 2

选择一种死法 [复制链接]

Rank: 4

现金
1288 元 
精华
帖子
534 
注册时间
2003-4-28 
最后登录
2005-8-20 
1
发表于 2004-9-10 22:30


      选择一种死法,远比选择一种活法更难。

      滚滚红尘,纭纭众生,有的为生计所迫苦苦挣扎,有的为痴情所累死去活来,有的前途渺茫万念俱灰,有的生离死别柔肠寸断……苟且活着的人除了烦恼、空虚、寂寞、无奈之外,还在努力寻找着适合自己的活法,有的人活了一辈子,到头来也没有找到正确的活法,有的临终前才知道,原来自己可以不这么活着,或者应该那样活着。你说这有劲吗?还不如收拾收拾去世得了!诚然,求生是人的本能,俗话也说:好死不如赖活着。更有持不同政见的人说,既然死的勇气都有,那还怕没有勇气活着吗?说这话的人大概没有经过生与死的痛苦抉择,也一定没有那种生不如死的经历,风凉话谁都会说,可遇到事情谁都傻眼,姐俩守寡,谁难受谁知道。
      下决心很容易,只需要一咬牙一跺脚,而选择一种死法,比下决心要难好多。对于正在经受痛苦折磨而万念俱灰的人来说,死也是一种解脱,但怎么死就成了问题。
      先说喝药吧!所有的药物当中,安眠药是毒性最轻,痛苦最少的一种死亡介质。多少年来,它让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它手里消失了,没有痛苦,没有痕迹,可谓杀人不见血。但这样死的人对于死亡的痛苦体验得不够深刻,不免枉活一世。活着时畏首畏尾,落脚无声,死也这么悄无声息吗?总觉得太对不起自己了。所以这种死法不可取。

      那就喝点烈性毒药吧!度冷丁、氢酸钾锂、野鸡药、七步倒、砒霜……想死还不容易吗?扬脖就喝呗!但据说这样死的人,咽气前极度痛苦,五脏六腑翻江倒海,抽搐、呕吐、剧痛使人下不了死心,这么一折腾又很容易被人发现,送到医院死不成不说,还要经历洗胃的痛苦,光顾着难受了,死心全无。要是被钳子弄掉几颗门牙,死不了还影响市容,岂不惨死了?

      看来喝药是最不可取的了,那上吊、投河总可以了吧?找一棵歪脖树,解下鞋带或者领带,系一个“上吊专用扣”,不会系可以到我这来接受培训,免收学费,包吃包住,冷饮自理。民间曾流传两种系扣的方法,一种叫“老婆扣”,就是越用越松的那种;一种叫“丈夫扣”,越勒越紧,想上吊的人要先学会系“丈夫扣”,才能完成上吊这一“宏伟目标”。但据说上吊的人虽然死前痛苦短暂,但死相极难看,眼珠凸出,舌头老长……不想死的人都会被吓死,亲人见了也魂飞魄散。自己死了倒没什么,连累别人总归不好,所以上吊不是个好死法。

       再说投河,方法也有两种。一种是站在桥上,眼望湍急的河水,眼一闭腿一登,扑通一声随流而去。就算人多眼杂,好事者想救人一命,给自己攒几座佛塔也是白扯,根本来不及啊!还有一种是挽起裤腿,目光呆滞地朝水深处走,即使后面有人喊,也绝不回头,大有毅然决然、慷慨赴死的英雄气概,令人肃然起敬。水没到脖子的时候,脚下也就站不住了,一栽歪就绝尘而去。但据说这样死的人往往尸身难保,不是成为虎狼美餐,就是曝尸荒郊,且遍体浮肿,恶臭熏天,影响环境不说,也对不起爹妈给的身子。

      要不就去摸电门吧!浑身一突突,就焦糊一片。别人肯定救不过来,人工呼吸也无济于事,即足够轰动,死相也不够惨,可要让人去和电门做亲密接触总有点骂人的意思。

       哎!搜肠刮肚也想不出个合适的死法,为什么活着不能名传千古,死了也不能痛痛快快呢?

不是不想轰轰烈烈,可那些壮烈的事都被别人据为己有了。当炸药架子的差事被董存瑞抢去了,被机枪打成筛子的活儿也让黄继光占去了,而铡刀也成了刘胡兰英勇就义的独特风景,燃烧弹也成了邱少云慷慨赴死的传世化石……先人在这方面表现得很自私,把那些死法都用过了,有的还让我们没有机会尝试,居然没有给我们留下多少的宝贵遗产。而我就是一俗人,那些伟大、光荣、英勇、壮烈的高尚精神和我沾不上边,我只有选择一种特俗的方法来结束生命,谁让我俗呢?

    想来想去,还是安眠药比较好,既然不能轰轰烈烈,那就轻点折腾自己吧!把瓶盖一拧,哗啦一倒,百十粒扔在嘴里,咕咚一口,一了百了。


真要这样请先电话1-888-514-HELP《自杀热线》

米筛筛米米中心,嘱妹恋郎要真心,莫学米筛千只眼,要学花烛一条心。

Rank: 6Rank: 6

现金
3948 元 
精华
帖子
1753 
注册时间
2003-4-22 
最后登录
2010-7-31 
2
发表于 2004-9-10 23:18
[upload=gif]uploadImages/20049/200491010174455363.gif[/upload]
把酒问青天,笑看水云间
头像被屏蔽

禁止访问

现金
1325 元 
精华
帖子
835 
注册时间
2004-7-28 
最后登录
2005-9-24 
3
发表于 2004-9-11 09:1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签名被屏蔽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肝胆相照论坛

GMT+8, 2024-10-9 01:14 , Processed in 0.013607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1.5

© 2001-2010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