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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就业不得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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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1 01:36
深圳商报:就业不得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
就业不得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人权至上)


2004年02月19日 06:47 深圳商报


“用朋友的血求职”引发专家激烈讨论

就业不得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秦兴梅通讯员吴志强)福建一名优秀大学毕业生,尽管求职笔试、面试均名列前茅,到最后却被刷下,原因就在于他是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

昨日上午,在市中医院主办的2004年肝脏病防治研究进展会上,该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求职遭遇引发了激烈讨论。与会国际国内著名肝病专家一致表示,就业不得歧视病毒携带者。

应邀来深讲学的美国著名肝病与微生物分子学专家Mark教授,早年与诺贝尔奖获得者、乙肝表面抗原发现者布卢姆伯格教授一起从事肝炎病毒的研究。当他听到这段真实的求职故事后,第一反应是摇头:“用朋友的血不好,就业歧视不对!”Mark教授说:“美国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很少,但爱滋病病毒携带者为数众多。国家立法保护这些病毒携带者享有与健康人同等的就业机会。”中华医学会深圳传染病学会主任委员、北大深圳医院马为民教授、国家重点中医肝病专科深圳市中医院周大桥教授,童光东教授等众多肝病专家说,如果所有的单位都将携带乙肝病毒者判为体检不合格,深圳将有超过数十万人因此而失业、失学,生活陷入灰暗。而事实上,这些歧视完全是因为对乙型肝炎知识的无知所造成。

“像谈话、坐车、接触书本等正常的社交活动,是不会传播乙肝病毒的;只有接触者的皮肤或消化道有破溃,并且是破溃处感染了带毒者的血液,才有可能被传染。注射乙肝疫苗是目前为止预防乙肝最为有效的办法。”专家说。

http://www.sznews.com/szsb/20040219/ca782492.htm

http://www.hbvhbv.com/forum/dispbbs.asp?boardID=1004&ID=362549

换大米喽,谁要换大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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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政策就没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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