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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三十以后 存档 1 [随笔]婚外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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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誉之星 龙的传人 有声有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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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18 10:28
作者:唐时明月

??古代男女交往不自由,对女人的戒律又多,发生婚外恋的可能性不大。如果男人们厌倦了发妻,可以到外面找乐子解闷,也无伤大雅。但当今社会随着男女地位的平等和交流机会的增多,尤其是网络、手机等通讯工具的普及,就使婚外恋成为俯拾即是的事情。
  先进青年当初反抗封建制度,呼唤婚姻自主,具有时代的进步意义。但是今天,婚姻早就自由了,普天之下,没有几个人的婚姻是被迫的,无奈的,却为什么都是一幅我心寂寞有谁知的神气呢?那个婚姻当初即使不是千情百愿,但至少也不是刀架在脖子上促成的,或者有不得已处,也无非年龄一大把了深恐青春虚度,或者有着某一方面的现实的贪图,然后一前一后去领了大红证书,好歹是自己的选择,要抱怨也抱怨不着别人。更何况,爱,未必没有过,激情,也未必没有过。
  只是爱情这个事,是一种最理想的兴奋剂,可以让一个丑陋的男人或女人在瞬间内莫名其妙的容光焕发、神采奕奕,又可以让人在臆想的挫折里迅速萎靡,沮丧消沉。以前扫黄打非的时候称淫秽物品为精神鸦片,但人们极力歌咏的爱情才更有精神鸦片的性质,让人迅速进入那种幻化的境界,陶然自醉,超凡脱俗,这不是鸦片又是什么?只是天长日久了,容易形成审美的疲劳、嗅觉的麻木,一度甜如蜜的爱情也在婚姻的形式里逐渐变得让人打瞌睡,当年山盟海誓郎情妾意都被健忘的人们扔进了记忆的垃圾筒。没办法,人的本性就是喜新厌旧,没有人能够对身边人保持长久的新鲜感和浓厚的兴趣,过了兴奋的刹那,到来的必是长期的平淡。而男人和女人还是相互吸引,当身边人不足以鸦片般激发幻想时,就期待一个外来的提醒。若没有这个提醒,一直麻木下去也未可知,芸芸大众在疲于奔命的人生旅途上可能随时遇上雨雪风霜,可以促使数不清的凡俗夫妻在庸庸碌碌、相濡以沫中到达白头到老的完美终点。但是,如果偶尔遇到一个可以与语的人,就格外有了倾诉的愿望和值得同情的理由。
  青年男女吸引之后有充分的交往自由,可以不背负思想的负担,但这个吸引若发生在“沉睡在婚姻中的人”身上,就会因了世俗形式的制约,平添了悲剧的凄美,“不可能的爱”历来最令人回肠荡气。“不可能”中设置了一道道世俗的和精神的藩篱与障碍,以决然的勇气冲破这层层藩篱障碍,就意味着安宁的生活、公众的认可、地位、金钱这一切世俗的幸福全部失去。婚姻和配偶在世俗生活的琐碎里早已变成蜗牛背上的壳、老树腰上的痂,带在身上沉重麻木,要毅然除去时才发现已是自己身体一部分,触之伤筋动骨,甚至流血疼痛。爱情强大到了可以与世俗的幸福叫阵吗?大概不,所以辗转翻侧牵肠挂肚之后大多浩叹一声了局。婚外恋99%是悲剧,即使那孤注一掷义无返顾追求了爱情的,到头来未必不是又一番的“婚姻平淡得让人昏昏欲睡”,再加上付出了太多的代价,遭受了更多的磨折,不免更添了几份疲累与怨气。
  凡事都有例外,首推的当然是艺术家、文学家们。他们是靠激情呼吸的人,没了激情的生活对他们犹如地狱,同时也注定了创作源泉的枯竭——至少风流成性的艺术家们都是这样来解释自己何以艳遇不断的。罗丹、毕加索、唐伯虎、张大千,哪个不是有着成群接队的女人?文学家也一样,民间有个笑话——也未必是笑话,说郭沫若去世,有年轻女子找中央领导哭诉:我肚子里有了他的孩子……被中央领导呵斥:“你这不是有意损害郭老的光辉形象吗?”那位中央领导自然知道,七老八十的文学家对文学感兴趣,但同时也对漂亮的文学女青年感兴趣,但他为了维持一个虚假的体面不得不装糊涂。郭沫若人品、文品、政治品格都晚节不保,连他自己都说:郭老并不老,诗多好的少。研究楚辞汉赋的文怀沙老人就更一语惊人:女人嘛,可以略输文采,但不能稍逊风骚。自以为是风流名士派,却并非创新,自古以来中国的文人爱妓女,老传统了。那时搞婚外恋有难度,小姑娘养在深闺也不容易钓到,文人只好爱妓女,但到上个世纪还持这种口味,就实在和他研究的楚辞汉赋一样可厌了。
  说了这么多,其实历史和民众对杰出的人物到底还是体贴宽容的——他们是艺术家、文学家啊,需要创作的激情。就连这些女子,虽然未免可悲,却毕竟从一个潜在的角度为人类的文化事业做出了贡献,所以在传奇里也常常被勾上一抹淡淡的暧昧的影子。但若是隔壁的阿三也发生了这样的事,就极为可恨了——辜负了他那个或可敬或可憎(被辜负的女人无非这两种)的老婆,去找外面的女人,是第一件大罪状。但鄙薄、愤慨的同时也难免存一点羡慕的嘀咕:看那个阿三其貌不扬,要钱没钱要才没才,何以这样好本事!
  我们来看对阿三的这两种态度:鄙薄和羡慕。何以鄙薄呢,因为那个阿三居然龌龊到和外面那个女人有了孩子。有了孩子当然不好,但是那个孩子未必是主观上想有的,但这起码证明了他们的爱情不纯洁,涉及到了身体。
  那么反过来看,如果没有涉及到身体,是不是就无论怎样的挣扎纠缠也很高尚了?至少在一般人看来很值得同情。两个人相互爱慕,却保持着理性的距离,怎么看那份旷世的知心也是一份旷世的幽怨,由不得你不宽恕。于是清高的人们开始同情、尊重并向往着这种“不涉及身体”的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当事者因了观众的支持,一方面寄托着精神,一方面还大可以自矜而自许,似乎只要形相上不着迹,就真的什么事也无,什么防碍也无了。所以在被指责的时候都很理直气壮:“我们之间什么也没有发生,信不信由你!”如此的斩钉截铁,在气势上先占住上风,倒是那维权的人心怯了,一开始剑拔弩张来势汹汹好象膨胀的大气球,现在一下子泄了气,反倒自己成了在无理取闹一般。莫非维权的人追究的,只不过是一个身体的忠诚?
  可是,只要身体保持了距离,就真的对谁也没有妨碍了吗?也未必。人在天地之间作为一种高等动物存在,其悲欢得失喜怒虚实决不仅仅根源于身体。身体之外,或说身体之内,还有一个看不见的内心的宇宙。这个宇宙一点都不比物质的宇宙逊色,所谓形而上,形而下,唯心与唯物,这在人类的哲学史上一直是并驾齐驱的,也有它的宏观与微观,局限与无涯。在这个看不见的宇宙里,谁都以自己为存在的中心,当吸食了爱情的鸦片神思翩然之机,对周围的态度和事物的判断也肯定有了新的变化。更何况这时是以那个心灵幻化的偶像为标准的,多少悲欢的来源都与这个身体之外的人牵扯着,悲欢的去向就难保理性的平衡,于是没有过错的身边人很可能在不知觉中成了可怜的受害者,在看不见的地方被判了死刑。
  形相上有迹可循还可以借助法律来维权,就怕对手站在暗处,自己没有过错而被断然否决,被损害了想辩解都找不到一个理由。人生最大的困惑是什么?在法律上被错判了刑还可以上诉,但如果找不到对手,甚至找不到法庭,就连个申辩的机会和理由也没有,再怎么努力也成了徒劳。
  那么对于当事者自身呢?陷入精神恋爱的人一般如得寒热病,忽悲忽喜,互明互暗,一时以为放下了,一时又牵牵绊绊欲说还休,一秒钟里就是天壤截然的两种决定,那一番猜测与试探、表白与掩盖、自大与自卑、自得与自责的寒热滋味,那种甜里带苦的折磨,又哪个婚外恋的人没有经受过?
  再说,精神之爱也不一定比肉体之爱高贵,以为肉体之爱是禽兽(此处无贬义)也能为的,而精神之爱只发生在人类群体中,人类又是地球上唯一的智能生物,所以精神之爱就必然高于肉体之爱?这个逻辑的前提有点问题。历史发展到今天,对于生态,对于地球,对于宇宙来说,到底是人类高贵还是动物们高贵还没有定论,单说对于地球,人类带来的害处大于其他动物,却是一定的。
  也如同说欣赏一个人的内在美比欣赏一个人的外在美高尚一样没有什么根据,因为没有可比性。美丽的人以形相悦人眼目,善歌的人以嗓音悦人耳听,智慧的人以思想悦人头脑,但眼睛、耳朵和脑子都是平等的,无所谓孰高孰低孰贵孰贱,少了哪个都是残缺,这样来证明高尚,唯一的可取之处是给了先天条件不好的人一种善意的平衡和安慰,但也仅仅是照顾的意思。 04.7.13 深夜
飞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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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19 06:51
研究楚辞汉赋的文怀沙老人就更一语惊人:女人嘛,可以略输文采,但不能稍逊风骚。
——女人的悲哀还是男人的悲哀?!
写东西我很菜,不过能把自己灵魂深处拿出来晒一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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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3 09:41
包容与默契可以产生无穷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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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7-24 03:40
不是悲哀!是美丽的现实!
困扰之源,不在问题的本质而在面对问题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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