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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存档 1 歧视是普遍存在的,也是符合自由原则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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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视是普遍存在的,也是符合自由原则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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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3 05:51
歧视是普遍存在的,也是符合自由原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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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亚] 于 2003-9-12 13:46:23 加贴在 经济人俱乐部 ↑  

雇佣方和被雇佣方之间是平等的市场主体,双方有选择的自由。

招聘方可以规定学历、经验、身高、体重等条件。

你不能说,我只有小学学历,单位只招本科以上学历的,这是歧视,要制止。你也不能说,这个单位只招175以上的(模特公司),对175以下的是歧视,要制止。同样你也不能说,单位不招乙肝携带者是歧视,要制止。

现在之所以招聘方挑三拣四的,主要因为我们国家劳动力过剩,经济发展落后,可提供的岗位太少,人家单位有健康的好好的人不招,为什么一定要招乙肝携带者?

如果劳动市场风云变幻,劳动者可以随便挑单位,那时候招聘单位万万不会提出什么“乙肝携带者不招”的条件。

如果政府出面干预,制定什么“单位必须接受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法律,相信也执行不下去,单位可以不以“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理由拒绝你,他会以其他种种理由(或者根本就不用理由)。

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市场的归市场。凯撒以政府的铁腕企图干预市场,除了捣乱起不到任何好的效果。

http://www.vankeweekly.com/asp/bbs2/showAnnounce.asp?id=644342

请各位大虾去万科周刊自由发表意见,可怒斥,可击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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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3 05:57
垃圾!看来有点符合“弱肉强食”的味道,可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根本违背原则!万科周刊是垃圾!不要在这里污染空气!
知识改变命运!生命不息,奋斗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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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3 06:06
你是什么货色!在这里大放厥词,难道10%的人都命该失业!我就不信你的亲人中遇不到这种情况!歧视是不道德的!如果任何行业都限制携带者,那么你离死也就不远了!社会肯定动荡,可惜的是你的阴谋不会得逞!因为我们还有希望,指望你这种货色,滚吧!呸!
知识改变命运!生命不息,奋斗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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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3 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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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3 10:45
如果人人都知道你是乙肝,当然没人要你。择优录取必然先捡好的。

关键是个人的隐私凭什么要让别人知道?!你这辈子就没做过龌龊事?你敢保证上几辈的祖宗就没有出过男盗女娼的货色?你愿意把这些都公开,让人天天指着你的鼻子骂?

什么叫自由原则?美国、日本都够发达够自由了吧?你看他们国家哪家医院敢曝露病人的资料?没有当事人同意谁敢给你抽血化验?

我得乙肝不是我的过错,政府和社会有推卸不了的责任,因为我到了高中才知道还有疫苗这一说,我童年的免疫计划里根本就没有这一项。现在社会必须承担这个责任,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要维权的原因之一。作奸犯科者还有重新做人的机会,残疾人还能得到政策的倾斜,我们凭什么就不能?

我不幸出生在一个落后的国家,或者出生在一个错误的年代,如果人民也是麻木的,将我排斥在正常的社会生活之外,那么,我只好选择反对这个国家和人民,或者成为人才而出国,或者像周一超同学那样走向极端。我不会忍辱负重的过一辈子,我不能忍受那些行尸走肉的不如我的庸才和恶棍占有社会的资源,过着比我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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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3 11:01
以下是引用someftone在2003-9-12 21:45:00的发言:
如果人人都知道你是乙肝,当然没人要你。择优录取必然先捡好的。

关键是个人的隐私凭什么要让别人知道?!你这辈子就没做过龌龊事?你敢保证上几辈的祖宗就没有出过男盗女娼的货色?你愿意把这些都公开,让人天天指着你的鼻子骂?

什么叫自由原则?美国、日本都够发达够自由了吧?你看他们国家哪家医院敢曝露病人的资料?没有当事人同意谁敢给你抽血化验?

我得乙肝不是我的过错,政府和社会有推卸不了的责任,因为我到了高中才知道还有疫苗这一说,我童年的免疫计划里根本就没有这一项。现在社会必须承担这个责任,这也是为什么我们要维权的原因之一。作奸犯科者还有重新做人的机会,残疾人还能得到政策的倾斜,我们凭什么就不能?

我不幸出生在一个落后的国家,或者出生在一个错误的年代,如果人民也是麻木的,将我排斥在正常的社会生活之外,那么,我只好选择反对这个国家和人民,或者成为人才而出国,或者像周一超同学那样走向极端。我不会忍辱负重的过一辈子,我不能忍受那些行尸走肉的不如我的庸才和恶棍占有社会的资源,过着比我好的生活!


说得好
楼上的说出了我们的心声
强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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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3 11:41
为什么单指乙肝病毒携带者啊?发这贴的能保证身体永远健康吗?你仔细查了吗?搞不好不是肾炎就是心脏病等等。。至少就得了精神病。
人固有一死,短短几十年的过程,难道我们就不能享受到追求幸福的权利吗?我们就是该天生来让人歧视的吗?
呼吁大家都来救救我国占总人口百分之十以上的乙肝患者而不是歧视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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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3 12:45
楼主贴的帖子不是没有一点道理。5楼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保护公民隐私来反驳,比较苍白。因为人家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社会福利不是一个资本主义原始积累国家可以比的。对非健康人的歧视,是左右发展中资本主义国家共同的问题,在印度,在非洲,在南美,在中国很多地区都是这样。可以想象,如果中国实行完全的自由政治体制,那么对HBV的歧视不但不会消除,相反在自由原则的口号下日益严重。

事实上,在90年代全面资本主义化之前,对HBV和肺结核等烈性传染病没有什么歧视。但是当市场经济占据主导地位之后,一切都改变了。

值得庆幸的是,中国依然是一个中央权利集中,行政效率很高的国家,我们还是可以 指望中央政府以行政/法规的形式,推行对HBV的非歧视政策。社会主义在今天的意义,就是保护公平原则可以在利欲熏心的市场经济中得到继续。

所以反对将维权的矛头直接指向政府的言论,也反对将政府作为控诉的对象。对HBV的歧视的消除不是民主,自由可以解决的,相反它要求政府强有力的决心和推翻所谓自由选择的意志。

这就是社会主义国家的发展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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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3 13:25
偶觉得楼长的帖子是让我们听到另一种声音,了解社会竞争的残酷现实。
社会现实的诸多不平等,司空见惯,这是一个崇尚竞争的社会,偶不反对竞争,但希望前提是公平的。现实的情况是在大多数领域,HBVER失去了和普通人一样站在同一起跑线的机会,无路可走。身材不够,当不了模特,坦克兵需要矮子;学历不高,坐不了办公室,可以当外线人员。可是HBVER被剥夺谋求一份稳定工作的机会,生存权利很难得到实现,所以HBVER才需要团结一致,争取应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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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9-13 13:49
据我所知,歧视乙肝患者的主要因素还是害怕感染着一条吧?和社会福利有关么?现在国内由企业负担员工医疗费用的单位还有么?连我爸妈那个落后地区快倒闭的老国企早都有医保了。反而,不让有劳动能力的乙肝患者工作才增加社会福利负担呢!你总不能让我们都饿死吧?每个月发给这一亿多人最低生活保障的话,也要好几百亿!请注意我参加工作不是给社会福利增加负担,而是创造财富!最基本的四险一金哪一项不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不是工资里扣的?楼上的话不知道如何说起?

事实上,对非健康人的歧视,在任何国家都是一样的。有谁愿意和一个病人交往,共事?这不是经济发达不发达的问题,而是决定一个社会是不是有人性的社会。
乙肝病毒携带这个事实,对当事人意义极为重大,而对周围人群,尤其已经接种疫苗的人群的利益几乎不构成威胁,所以这个隐私一定要保护。

“在90年代全面资本主义化之前,对HBV和肺结核等烈性传染病没有什么歧视。“
这话是谁说的?那时候比现在还厉害得多!可以说是株连九族!我小时候就经常听说我爸单位某某人得肝炎了,然后一家人在我们那就活不下去了,家属也被开除,孩子也不让上学,只有到其他地方去。你可能指的是那时候没有这么多体检,那是因为医疗没现在发达,人们思想落后,国家穷,没那些设备。在我家乡,大概到95年左右职工医院才有两对半检验设备。

什么叫歧视?把一类人特殊对待就是歧视。你看看现在的大多数入职体检,差不多就是常规+乙肝五项,常规就是走过场,医生看都不看,签个名划几横完事,有实在意义也就是乙肝五项了,传染病那么多,为什么只针对乙肝?有时候我甚至想我要是得艾滋就好了,因为现在没人查这个!

行政法规又有什么用?宪法咱们也有,有个屁用!现在和宪法抵触的行政法规数不胜数。统统不管用,不如大人物的一句话!
不是有刑法么?打死孙志刚要不是中央介入又能怎么样?
中国现在是人治,不是法治。从这一点上,我觉得楼主的帖子还有点道理。这些东西不是法规能规定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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