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or=rgba(0, 0, 0, 0.3)]以下文章来源于中华肝脏病杂志
引用本文
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 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 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2022年版)[J].中华肝脏病杂志, 2022, 30(12): 1309-1331. DOI: 10.3760/cma.j.cn501113-20221224-00607.
|摘要|
为了规范和更新慢性乙型肝炎的预防、诊断和抗病毒治疗,实现世界卫生组织提出的“2030年消除病毒性肝炎作为公共卫生危害”目标,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会和感染病学分会于2022年组织国内有关专家,以国内外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的基础和临床研究进展为依据,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更新形成了《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2022年版)》。以更广泛进行筛查、更积极预防和抗病毒治疗为原则,为慢性乙型肝炎的预防、诊断和治疗提供重要依据。
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学分会和肝病学分会于2005年组织国内有关专家制订了《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并分别于2010年、2015年和2019年[1]进行了更新。近3年来,国内外有关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B virus,HBV)感染的基础、临床和新药研究都取得了重要进展。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WHO)提出的“2030年消除病毒性肝炎作为公共卫生危害”的目标,届时慢性乙型肝炎(chronic hepatitis B, CHB)新发感染率要减少90%、死亡率减少65%、诊断率达到90%和治疗率达到80%[2]。为更好地规范CHB的预防、诊断和治疗,并大幅度提高 CHB 的诊断率和治疗率(目前我国仅分别为 22% 和15%[3]),从而减少相关的死亡率,再次更新本指南。
本指南的修改过程遵循国内外权威学术组织制订临床指南的基本程序,主要依据已发表的临床研究证据(诊疗方法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等),并结合公共卫生(疾病负担和健康危害等)以及卫生经济学(诊疗方法的价格及成本效果比等)等方面的考量。每条推荐意见所依据的证据级别和推荐强度并不完全相同,对于某些缺乏足够临床研究证据和尚未达成共识的问题,不做具体推荐。
本指南旨在帮助临床医师在CHB的预防、诊断和治疗实践中做出合理决策,但并非强制性标准,也不可能包括或解决CHB诊治中的所有问题。因此,临床医师在面对具体患者时,应在充分了解有关本病的最佳临床研究证据、仔细考量患者病情及其意愿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临床经验和可利用的医疗资源,制定全面合理的诊疗方案。
本指南中的证据等级分为A、B和C 3个级别,推荐强度分为1和2两个级别,见表1 (根据GRADE分级修订)。
本指南涉及的相关术语,见附录表1。
一
|流行病学和预防|
1. 流行病学:HBV 感染呈世界性流行。据 WHO 报道,2019 年全球一般人群 HBsAg 流行率为 3.8%,约有150万新发HBV感染者,2.96亿慢性感染者,82万人死于HBV 感染所致的肝衰竭 、肝硬化或肝细胞癌(hepatocellular carcinoma,HCC)等相关疾病[4] 。受到HBV感染发生年龄等因素的影响,不同地区HBV感染的流行强度差异较大。西太平洋地区为中流行区,2019年一般人群 HBsAg 流行率为 5.9%,约有 14 万新发 HBV 感染者,1.16 亿慢性感染者,47 万人死于 HBV 感染相关并发症[4]。
2014 年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enter for Disease Control,CDC)调查结果显示,我国1~29岁人群的HBsAg阳性率为2.94%,5岁以下儿童为0.32%[5]。根据Polaris国际流行病学合作组织推算,2016年我国一般人群HBsAg流行率为6.1%,慢性HBV感染者为8 600万例[6]。
2. 传播途径:HBV经母婴、血液(包括皮肤和黏膜微小创伤)和性接触传播。在我国以母婴传播为主,占新发感染的40%~50%[7],多发生在围生期,通过HBV阳性母亲的血液和/或体液传播。母亲的HBV DNA水平与新生儿感染HBV风险密切相关,母亲HBeAg阳性、HBV DNA水平高者更易发生母婴传播[8]。
成人主要经血液和性接触传播,包括输注未经严格筛查和检测的血液和血制品、不规范的血液净化、不规范的有创操作(如注射、手术及口腔科诊疗操作等)和无防护的性行为等。HBV 也可经破损的皮肤或黏膜传播,如职业暴露、修足、文身、扎耳环孔、共用剃须刀和牙具等[9-10]。
HBV不经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播。因此,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接触,如在同一办公室工作(包括共用计算机等)、握手、拥抱、同住一宿舍、同一餐厅用餐和共用厕所等无血液暴露的接触,不会传染HBV。流行病学和实验研究未发现HBV能经吸血昆虫(蚊和臭虫等)传播[10]。
3.预防 (1)保护易感人群:接种乙型肝炎疫苗是预防HBV感染最有效的方法。
乙型肝炎疫苗的接种对象主要是新生儿,其次为婴幼儿、15岁以下未免疫人群和成年高危人群[11]。
乙型肝炎疫苗全程需接种 3剂,按照 0、1、6个月的程序,即接种第1剂疫苗后,在第1个月和第6个月时注射第2剂和第3剂。接种乙型肝炎疫苗越早越好。新生儿接种部位为上臂外侧三角肌或大腿前外侧中部肌内注射;儿童和成人为上臂三角肌中部肌内注射。
新生儿乙型肝炎疫苗的接种剂量:重组酵母乙型肝炎疫苗每剂次10 μg,不论母亲HBsAg阳性与否[12]。
HBsAg阳性母亲的新生儿,应在出生后 12 h内尽早注射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hepatitis B immunoglobulin,HBIG),并在不同部位接种乙型肝炎疫苗[13]。即使进行主动和被动免疫,仍有约 5%~10% HBeAg 阳性且 HBV DNA高水平母亲所生婴儿发生HBV感染,其危险因素包括母亲HBeAg阳性、HBV DNA高载量、准种特征和HBx基因特征[14-15] 。HBeAg阳性母亲或 7月龄时低抗-HBs水平的儿童,应在2岁前及时加强免疫注射,而不要等到其抗-HBs阴转再加强免疫注射[16]。
成人乙型肝炎疫苗的接种剂量:对成人建议接种3剂20 μg重组酵母乙型肝炎疫苗或20 μg重组中国仓鼠卵巢(Chinese hamster ovary, CHO)细胞乙型肝炎疫苗。对免疫功能低下或无应答者,应增加疫苗的接种剂量(如60 μg)或剂次;对0、1、6个月程序无应答者可再接种1剂60 μg或3剂20 μg乙型肝炎疫苗,并于完成第2次接种程序后1~2个月时检测血清抗-HBs。如仍无应答,可再接种1剂60 μg重组酵母乙型肝炎疫苗。未感染过HBV的妇女在妊娠期间接种乙型肝炎疫苗是安全的[17]。除按常规程序接种外,加速疫苗接种程序(0、1、2个月程序)已被证明是可行和有效的[9]。
(2)管理传染源:对首次确定的HBsAg阳性者,如符合传染病报告标准的,应按规定向当地CDC报告,并建议对其家庭成员进行血清HBsAg、抗-HBs和抗-HBc检测,对易感者接种乙型肝炎疫苗。
HBV 感染者的传染性高低主要取决于血液中 HBV DNA水平,与血清丙氨酸转氨酶(alanine aminotransferase,ALT)、天冬氨酸转氨酶(aspartate aminotransferase,AST)和胆红素水平无关。
应该在不涉及入托、入学、入职的健康体格检查和医疗活动中,积极检测HBV感染标志物,以达到早期诊断、早期治疗、降低疾病危害的目的。慢性HBV感染者应避免与他人共用牙具、剃须刀、注射器及取血针等,禁止献血、捐献器官和捐献精子等,并定期接受医学随访;其家庭成员或性伴侣应尽早接种乙型肝炎疫苗。
(3)切断传播途径:大力推广安全注射(包括取血针和针灸针等针具),并严格遵循医院感染管理中的标准预防原则。服务行业所用的理发、刮脸、修脚、穿刺和文身等器具应严格消毒。若性伴侣为HBsAg阳性者,应接种乙型肝炎疫苗或采用安全套;在性伴侣的健康状况不明时,应使用安全套,以预防 HBV 和其他血源性或性传播疾病。对HBsAg阳性的孕妇,应尽量避免羊膜腔穿刺,以保证胎盘的完整性,减少新生儿暴露于母血的机会。
推荐意见1:对HBsAg阴性母亲的新生儿,应在出生后12 h内尽早接种10 μg重组酵母乙型肝炎疫苗,在1、6个月时分别接种第2和第3剂乙型肝炎疫苗 (A1)。危重症新生儿,如超低体质量儿(<1 000 g)、严重出生缺陷、重度窒息、呼吸窘迫综合征等,应在生命体征平稳后,尽早接种第1剂乙型肝炎疫苗(A1)。
推荐意见2:对HBsAg阳性或不详母亲的新生儿,应在出生后 12 h内尽早注射一剂次 100 IU HBIG,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10 μg重组酵母乙型肝炎疫苗。在1、6个月时分别接种第2和第3剂乙型肝炎疫苗(A1)。建议对HBsAg阳性或不详母亲所生儿童,于接种第3剂乙型肝炎疫苗后1~2个月时进行HBsAg和抗-HBs检测。若HBsAg阴性、抗-HBs<10 mIU/ml,可按 0、1、6 个月免疫程序再接种3剂乙型肝炎疫苗;若HBsAg阳性,为免疫失败,应定期监测(A1)。
推荐意见3:HBsAg阳性或不详母亲的早产儿、低体质量儿(<2 500 g)也应在出生后12 h内尽早接种HBIG和第1剂乙型肝炎疫苗。早产儿或低体质量儿满1月龄后,再按0、1、6个月程序完成3剂次乙型肝炎疫苗免疫(A1)。
推荐意见4:新生儿在出生12 h内接种了HBIG和乙型肝炎疫苗后,可接受HBsAg阳性母亲的哺乳(B1)。
推荐意见5:对于未接种或未完成全程乙型肝炎疫苗接种的儿童,应及时进行补种。第1剂与第2剂间隔时间应≥28 d,第2剂与第3剂间隔应≥60 d (A1)。
推荐意见6:对3剂免疫程序无应答者,可再接种1剂60 μg或3剂20 μg乙型肝炎疫苗,并于完成第2次接种程序后1~2个月时检测血清抗-HBs,如仍无应答,可再接种1剂60 μg重组酵母乙型肝炎疫苗(A1)。
推荐意见7:意外暴露于HBV者可按照以下方法处理: (1)在伤口周围轻轻挤压,排出伤口中的血液,再对伤口用等渗盐水冲洗,然后用消毒液处理(A1)。
(2)应立即检测 HBsAg、HBV DNA,3~6 个月后复查(A1)。
(3)如接种过乙型肝炎疫苗并有应答者,且已知抗-HBs阳性(抗-HBs≥10 mIU/ml)者,可不再注射HBIG或乙型肝炎疫苗。如未接种过乙型肝炎疫苗,或虽接种过乙型肝炎疫苗,但抗-HBs<10 mIU/ml或抗-HBs水平不详者,应立即注射HBIG 200~400 IU,同时在不同部位接种1剂乙型肝炎疫苗(20 μg),于1个月和6个月后分别接种第2剂和第3剂乙型肝炎疫苗(20 μg) (A1)。
推荐意见8:在不涉及入托、入学和入职的健康体格检查或就医时,应进行 HBsAg 筛查。对一般人群均应进行HBsAg 筛查 ,特别是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HIV)感染者、男男性行为者、静脉药瘾者、HBV感染者的性伴侣和家庭接触者、接受免疫抑制剂或抗肿瘤药物 、抗丙型肝炎病毒(hepatitis C virus,HCV)药物治疗者等,以及孕妇和育龄期、备孕期女性(B1)。
二
|病原学|
HBV属嗜肝DNA病毒科,其基因组为部分双链环状DNA,编码 HBsAg、HBcAg、HBeAg、病毒聚合酶和 HBx蛋白。HBV的抵抗力较强,但65 ℃中10 h、煮沸10 min或高压蒸汽均可灭活HBV。环氧乙烷、戊二醛、过氧乙酸和碘伏对HBV也有较好的灭活效果。
HBV通过肝细胞膜上的钠离子-牛磺胆酸-协同转运蛋白(sodium taurocholate cotransporting polypeptide,NTCP)作为受体进入肝细胞[18]。在细胞核内以负链DNA为模板形成共价闭合环状 DNA(covalently closed circular DNA,cccDNA)。cccDNA难以彻底清除,是导致慢性感染的重要机制之一。以cccDNA为模板转录而成的前基因组RNA(pregenome RNA,pgRNA)可释放入外周血,血清HBV RNA被认为与肝细胞内cccDNA转录活性有关。HBV可整合至宿主肝细胞基因组中,HBV整合被认为与HBsAg持续表达和HCC发生密切相关[19-20]。
HBV至少有9种(A型至I型)基因型和1种未定基因型(J型)[21]。我国以B基因型和C基因型为主。HBV基因型与疾病进展和干扰素α治疗应答有关。HBV突变率较高,逆转录酶区的突变多与核苷(酸)类似物[nucleos (t)ideanalogues,NAs]耐药有关,前S/S区、基本核心启动子区、前C/C区的部分突变可能与发生急性肝功能衰竭和HCC有关[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