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亿友公益 于 2022-3-22 16:13 编辑
2月23日,我们分别向甘肃天水卫健委、湖南长沙卫健委、湖北孝感卫健委以及山东教育厅快递寄信,反映学校和医院入学体检查乙肝涉嫌违规问题,3月16日又有了新的进展。
案情回顾
1、入学体检有这一项学生可拒绝和投诉 2、我们影响了中国教育事业?! 3、医院:感谢你们为我们纠错
2月24日,山东曹县地区一家长给我们微信发信息反馈,天润学校领导明确下学期入学体检取消乙肝项目。
2月25日,甘肃天水市麦积区一家长给我们微信发信息,教育局和医院通知他办理健康证,让孩子(乙肝宝贝)重新回到幼儿园。
3月8日,湖南长沙望城区卫健局负责人回复,已对涉事医院公众号文章作下架处理,全县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医疗机构自查自纠严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月11日,湖北孝感市孝南区妇幼保健院负责人电话回复,感谢益友纠正医院错误,医院已对相关文章下架处理,在医院儿保科门口张贴取消入学查乙肝宣传广告。
3月16日,甘肃天水市卫健委负责人回复,麦积区妇幼保健计划服务中心在2022年麦积区儿童入园前体检中开展乙肝项目检测情况属实,违规了有关规定,责令立即停止检测。对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责令对体检科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全院通报批评。
感谢卫生监督部门工作人员的努力,乙肝宝贝平等入学权益有保障。我们继续关注山东曹县天润学校案例,静待官方处理。
入学方面体检查乙肝乱象频烦出现,入职方面体检查乙肝也不少见。
入学方面体检查乙肝乱象频烦出现,入职方面体检查乙肝也不少见。最近,我们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乙肝网友反映,在博乐市办健康证明需要检测乙肝项目,乙肝携带者不能通过。自己也因失去工作没有收,生活一下子有了较大的压力。
根据国家规定,从事餐饮、公共场所服务行业在上岗前应取得健康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也就是说,患有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患者不能办理健康证明。乙型肝炎不通过消化道传播,不在限制疾病范围内,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可以通过。
为了验证,益友互助小超在2018年特地花了95元在广州办了一张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俗称健康证)。在办健康证过程中,被要求体检甲肝、戊肝,并未被要求体检乙肝,因此作为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小超顺利办得健康证。
再说,中央相关部门在2010年已发文明确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
因此,博乐人民医院(博乐市中西结合医院)为办理健康明人员体检检测乙肝表面抗原涉嫌违法违规,后果就是导致乙肝人群面临失业的可能。
况且,疫情期间就业已经很困难,对于没有工件的乙肝人群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
3月17日,我们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健委写信反映博乐市人民医院(博乐市中西结合医院)办理健康证明体检涉嫌违规检测乙肝项目问题,欢迎大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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