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亿友公益 于 2020-3-3 14:38 编辑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校延迟开学,工厂延迟上班,店铺关门。目前小益最关心的是何时能够正常上学上班?
说到上学上班,可能有些战友会担心:疫情的后遗症会不会影响入学入职体检,严格到违规查乙肝呢?
这种担忧不无道理,毕竟国家出台禁止入学入职查乙肝法规近10年,但还是有相关单位医疗机构违规查乙肝。
2019年益(亿)友团队收到多起求助:9月云霄县医院在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10月成都市中小学入学违规检查乙肝五项、11月朵唯公司入职要查乙肝项目、12月浙江长龙航空有限公司入职体检要查乙肝等等。
益(亿)友工作人员积极收集信息,并向当地的卫生健康委员会、人力社保局进行举报,收到回复。
2020年2月27日,疫情期收到杭州市卫健委对举报武警医院为空勤人员入职体检违规查乙肝的回复:
▲杭州市卫健委回复
我委认为:武警浙江总队医院在受检职工本人没有主动提出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的情况下,对参加健康体检的职工开展乙肝表面抗原检测项目,违反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乙肝项目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卫办医政发【2010】38号)第二条之规定,针对该问题,我委已责令医院进行整改,并通报批评。
2020年1月中旬收到云霄县卫生健康局回复:
▲云霄县卫生健康局回复
云霄县医院在健康体检中未经受检者知情同意开展乙肝项目检测违规了相关的规定,我局已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目前云霄县医院已积极整改。
整改方案:
1.严格依法执行,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应规定,不得为入学、就业体检提供乙肝项目检测。
2.每一位常规体检受检者主动要求乙肝项目检测的,认真执行有关“乙肝检测知情同意书受检者本人或其授权领取制定人员签字”。
3.注意受检者的个人信息隐私保护,每份健康体检报告加以密封,交由受检者本人或其指定人员领取。
疫情过后,《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将会执行得更加彻底:
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在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与新型冠状病毒相比乙肝病毒显得普通。新型冠状病毒的传播方式是经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包括手污染导致的自我接种传播,以及不同大小的呼吸道气溶胶近距离传播,在密集的公共场合下稍不注意就会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慢性乙型肝炎病毒的传播途径有限:经母婴、血液(包括皮肤和黏膜微小创伤)和性接触传播,不经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播,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接触,如同一办公室工作(包括共用计算机等公办用品)、握手、拥抱、同住一宿舍、同一餐厅和共用厕所等无血液暴露的接触不会传染乙肝。
就如奋斗在抗疫战场上的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感染科主任张文宏说的:“乙肝人群的生活跟正常人没有任何区别,所以该结婚结婚,该生孩子生孩子,该去玩去玩,该夜班夜班、该打游戏打游戏,所有的都能做。”
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工作和生活能力上同健康人没有区别,在生活、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中不对周围人群和环境构成威胁,可以正常学习、就业和生活。预防乙肝的最佳方式是接种疫苗,也是最有效的方法。
益(亿)友团队对入学入职违规查乙肝行为零容忍,如果大家有遇到乙肝入学、就业相关问题,可联系益(亿)友公益团队(联系电话:400-0728-874),我们一起推动政策改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益(亿)友离不开您的支持
编辑丨远远
了解更多乙肝知识,赶紧星标 置顶我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