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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药物研发指南 (草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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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3-21 22:42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来源:临床肝胆病杂志作者:张明媛1, 孔菲1 译;张志军2, 牛俊奇1 审校
美国国家食品和药品监管总局
关于慢性HBV感染药物研发的指南 (征求意见稿)

Chronic Hepatitis B Virus Infection: Developing Drugs for Treatment
Guidance for Industry

DRAFT GUIDANCE

该指南草案定稿后,将会代表当前食品和药品监管总局(FDA或其代理机构)关于这个议题的思考。这个指南不赋予任何人权利,对FDA或公众也不会产生约束。如果符合有关的法规或规章的要求,您可以采用其它的方案。如果您想采用其它的方案,请与封页上列出的负责本指南的FDA工作人员联系。

一、引言

本指南的目的是从最初的研究性新药临床申请(IND),到新药申请(NDA)/生物许可证申请(BLA),和上市后各个阶段应注意的事项对从事慢性HBV感染药物或生物试剂临床研发的申办方提供帮助。本指南草案旨在为FDA下属的抗病毒产品部(DAVP)、药物研发公司、学术界和公众之间的讨论提供一个提纲。如果申办方的药物具有特殊的作用机制、或申请创新性的治疗方法、或使用新型生物标记物,FDA鼓励申办方通过研究性新药临床申请前咨询会(pre-IND meeting)的方式与DAVP进行沟通,以获得有关针对性的建议。

本指南不涉及疫苗或其它衍生的血液制品的研发,因这些是由FDA下属的生物制品评价与研究中心负责。本指南也不包括统计分析或临床试验设计的一般性问题的讨论,这些问题分别在ICH指南中的“E9临床试验中的统计学原则”和“E10对照组的选择和临床试验相关问题”有所说明。

总的来说,FDA的指导文件没有规定法律上需要执行的责任。相反,指南中的建议反映的是该机构当前对某一问题的看法,除非引用了具体的法规或法定要求,否则只应被视为建议。“应该”一词是指建议去做某事,但不是必需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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