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亿友公益 于 2018-8-27 16:35 编辑
摘要:两年前,一个女大学生因乙肝歧视自杀,本来该过去的都已过去,社会也引起过足够关注,该处理的已处理,人已不在,空留悔恨。我们都期望以后不要再发生类似悲剧。我本不应该再谈论这个话题,但最近遇到的事情让我们有点坐不住。因为类似事件正在幼儿园发生啦!
我们先简单回顾下事件: 吴昕怡
,女,福建福鼎人,天津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大一学生,2014年12月6日,在学校的一次义务献血之后,她被查出大三阳,系乙肝病毒携带者;2015年3月7日,被安排进单独的学生宿舍居住。2015年4月10日,她在学校单间宿舍烧炭自杀。
这件事发生在大学,就因为被查出乙肝,一个无辜的生命就这样没了。如果我告诉你,类似的事情正发生在幼儿园,你相信吗?
在上月,亿友团队接到湖北省一位妈妈的反映,自己宝宝是乙肝感染者,说宝宝入幼儿园时遇到体检查乙肝,事后幼儿园让宝宝单独坐,单独睡,单独的碗。这方式是不是很眼熟,跟我们的天津师范处理结果奇迹般雷同。不同的是孩子还小,不懂这意味着什么,但这会隐约让孩子以为自己是“另类”,这难道不是“吴昕怡事件”幼儿园版吗?如果这是发生在大人身上,天津师范悲剧也许就会再次上演!
该不该“隔离”乙肝宝贝? 在讨论这个之前,我们先要明确乙肝的传播途径:乙肝的传播途径为血液传播、母婴传播和性接触传播等。乙肝不会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播。共同学习、工作或生活接触,如同一办公室工作(包括共用计算机等办公用品)、握手、拥抱、同住一个宿舍、同一餐厅同桌用餐和共用厕所等无血液暴露的接触不会传染乙肝。预防乙肝最有效的方式是接种疫苗。
我们先要达成共识,若同意以上才有继续往下的必要;若不认同,看官可以下课先走。你也许会说,事实证明,婴幼儿的抵抗力弱,比成人容易感染病毒,幼儿园要考虑其他宝宝的安全,这样做没什么错。
不可否认,婴幼儿免疫系统尚未成熟,感染疾病风险较大。在健康、安全问题上,谁都不能掉以轻心,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确保每一个宝宝的健康,不能让疾病在学校发生,尤其是幼儿园。
对于幼儿园预防肝炎,我们先看看国家是怎么规定的:2017年10月17日国家卫计委、教育部、人社部等多部委联合下发《中国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2017-2020年)》,明确提出教育部门要做好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工作,对未接种(含未全程接种)甲型肝炎和乙型肝炎疫苗的儿童要及时补种。
写的非常清楚,我们都能看懂,国家没有要求“隔离”“单独”安排乙肝儿童,而是强调落实查验宝宝有没有接种疫苗,这才是正道。幼儿园做出“隔离”宝宝的决定,依据在哪里?园方有没有考虑到会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多大影响?这和最近发生“虐童事件”有何区别?
千万不要以为这是个例,我们接到的求助很多,很多城市的学校暗中偷查乙肝,拒绝乙肝宝贝入学,失去受教育的权利,家长有苦难言,为了能够入学,大部分父母只能给园长送礼求开绿灯,有些地区整片都在检查,父母没有办法,甚至搬离查乙肝的城市。
入园,入学体检能不能查乙肝? 这个问题争议很大,只有少数人不希望检查,这样容易暴露他人隐私(吴昕怡就是在暴露后,才受到各方压力,最后无法承担或接受,最后酿成悲剧);但大多数人是希望检查,这样不仅可以筛查疾病,防治传染,还能给患病的人一个健康提醒。因为这里涉及太多医学知识,普通大众恐怕难以给出合理答案,我们就不在这里讨论了。
我们先看看国家的规定:2010年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原卫生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明确指出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在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以学生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收或要求退学。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健康体检非因受检者要求不得检测乙肝项目,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由予以拒绝招(聘)用或辞退、解聘。有关检测乙肝项目的检测体检报告应密封,由受检者自行拆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阅他人的体检报告。
从中不难看出,国家不允许学校、企业在入学就业时检测乙肝,更不能拒绝携带者。显然幼儿园不该检查乙肝,若需要检查,必须要征得本人(家人)同意,且结果必须本人拆阅。
所以,湖北省这间幼儿园不仅违规检查了乙肝,还区别对待宝宝。亿友公益工作人员李超第一时间向湖北省卫计委举报给幼儿园提供体检的医院,目前尚未得到回应,我们正在跟进中。
虽然今年我们成功处理多起类似事件,像河北的雄安新区雄县、新疆的和静县,都给了我们书面回复(红头文件)表示立即调整,责罚当事机构等;但我还是很心慌,因为接到的求助越来越多,而不是越来越少,凭我们的力量显然很弱小;让我更怕的是,很多家长选择沉默,宁愿掏钱也不会站出来,反而助长了歪风邪气。
在此,我希望更多人能够为了自身的入学(就业)权益,敢于站出来,其实也不必暴露隐私(也不会暴露),我们会协助解决,一起推动落实国家政策。也希望媒体界的朋友能够关注这个群体,中国有近一亿的乙肝感染者,他们同样流淌着中华儿女的血液,是我们的同胞,不应该被“区别”对待。
参考资料: 中国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2015年版) 中国病毒性肝炎防治规划(2017-2020年) 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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