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偷懒”,战友心怕怕
10月10日,西安当地战友“勇气”和“Kent”因乙肝治疗需通过单位审核报销的规定,担心隐私泄露,多次向西安市医保部门反映情况无果后,求助于乙肝群体互助机构亿友公益。
随后亿友公益和西安战友共同给西安人社局写信,反映作为乙肝病友的隐私诉求。不但如此,在2016年10月25日,亿友公益志愿者小玉向西安市法制办再次提出《规范性文件审查申请书》,督促西安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按照其网站上公布的《我市调整患有乙肝等涉及个人隐私疾病患者申报门诊慢性病补助手续》修改相关规范性文件,并下发给各级政府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此前亿友公益推动西安、石家庄、郑州、兰州等地取消了规定并落实,但是只有西安人社局“偷工减料”,具体表现在人社局仅对外发布了一条“短信”,对《西安市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业务流程》(以下简称《业务流程》)、《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补助认定及申领须知》(以下简称《认定及申领须知》)等规定的申报流程却并未做出修改。
西安市人社局官网公布修改前的《业务流程》时间和内容
工作人员只认“流程”,不认“信”
西安的多名乙肝战友向我们反映,负责经办门诊慢性病审核工作的工作人员只认《业务流程》,不认“短信”。也就是说西安人社局想“偷懒”,以为对外发布条“短信”,就能让经办人员按照“短信”执行工作。如此“不正规”导致西安人社局关于“取消单位审核”的好政策一直不能落实到各地实际执行报销的医保中心 。
好政策一拖再拖,亿友力促落实
亿友公益从西安人社局官网了解确认,西安市人社局11月17日已经对《西安市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业务流程》作出了相应合理的修改。
以后持有西安市职工医保的乙肝战友和丙肝战友治疗不用再通过单位审核报销了,可以由个人直接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拖了一年之久的好政策终于正式落地。
西安市人社局官网公布修改后的《业务流程》时间和内容
在12月19日小玉正式收到西安人社的文件回复,内容回复如下:
西安市人社局给小玉的回复内容
小玉收到的回复文件明确指出: 西安市社会保险中心及时向区县传达了《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规范性文件审查的复函》及修改完善的《西安市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业务流程》,要求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修改后流程办理。
人社部正式文件挺战友维权
目前仍有个别城市乙肝门诊报销要通过单位审核,在办理过程中,须经过参保单位医保经办人之手,将参保人的资料报送至医保中心医管科,如此规定将导致患有乙肝、丙肝等慢性活动性肝炎患者的隐私泄露,和2010年人社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中明确指出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隐私权的条款相抵。
如果各地乙肝战友又遇到上述情况,应该积极向当地政府部门反映,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如需要协助可以直接拔打亿友公益法律援助热线4000728874,下载乙肝群体互助平台“亿友app”和关注亿友公益公众号“yiyougongyi”了解相关政策法规,也可加小亿君微信“yiyougongyi0728”入群抱团取暖,共抗乙肝。
在此感谢志愿者小玉、西安战友“勇气”、” K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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