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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7-27 中华网好医生频道 亿友公益
7月27日,世界肝炎日的前一天,广州乙肝公益组织亿友公益联合8个省份的乙肝病友以及乙肝携带者给全国19个省份(安徽、福建、甘肃、广东、广西、贵州、海南、河北、河南、黑龙江、湖南、吉林、江苏、辽宁、内蒙古、山东、山西、新疆、重庆)101个地级市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寄出建议信,呼吁相关出台政策,将慢性乙型肝炎纳入慢性病门诊医保报销范围。
根据亿友公益调查显示,全国超过40%的地级市未将乙肝列为门诊慢性病(特殊病、大病)报销病种,导致乙肝患者只能住院才能申请报销,而乙肝患者通常不需住院治疗。亿友公益发起人雷闯表示,“如果乙肝不能门诊报销,患者等于还是要自费治疗,要求乙肝患者住院才能报销的医保政策明显不合理。”
亿友公益工作人员阿超寄信
中国的慢性乙肝感染者数量为9600多万,其中需用药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约2000万。慢性乙肝患者需长期口服核苷(酸)类药物或注射干扰素进行抗病毒治疗,从而改善生活质量和延长存活时间,否则病情将有逐渐恶化的可能(据《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2010年版)》)。
2016年7月28日是第六个“世界肝炎日”,包括世界卫生组织在内的许多组织都在当日致力传播正确的乙肝知识,消除乙肝歧视做努力。但是长期关注乙肝问题的亿友公益发起人雷闯表示,要让全国9000万乙肝携带者,2000万乙肝患者真正受益,不仅仅呼吁消除乙肝歧视这么简单。
就在“世界肝炎日”的前一天,高三刚刚毕业不久的淑萍跟着李超一起向邮筒里亲手投递了101封建议信。而众多信封中,每一封建议信里的结尾都建议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慢性乙型肝炎和肝硬化列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或慢性病病种,落款是亿友公益。
高三刚刚毕业不久的淑萍跟着李超一起向邮筒里亲手投递了101封建议信
李超是乙肝患者互助组织亿友公益的工作人员,淑萍今年刚参加高考,因为其表哥在亿友公益工作,所以就到亿友公益做志愿者。而之后同他们一样寄出建议信的还有福建、黑龙江、河北、山东、广东、贵州、河南、海南的乙肝群体,他们在不同的地方,但都选择通过写建议信的方式呼吁各地将慢性肝炎纳入门诊医保报销范围。
福建寄信乙肝患者阿财:一名正在用药的乙肝患者,但是在福建乙肝并未被列为门诊特殊病报销病种,普通门诊报销额度很小,基本等于自费治疗。他从去年开始就寄信给福建省人社厅等部门进行呼吁。另外,河南郑州也没将慢性乙肝纳入门诊特殊病报销病种,郑州携带者田纳西从今年起已经坚持给郑州人社局写了50多封,并得到了郑州人社局工作人员的回复。
投进邮筒前的101封信静静安躺在桌面
还有河北邯郸患者飞鹰,也在今年起就一直坚持写信,因为当地也没有将慢性乙肝纳入门诊特殊病报销病种,用药负担重,为了省一些钱,不得不托远在浙江的朋友代买较便宜的药品。全国超过40%城市乙肝患者不能门诊报销,等于患者需自费治疗。
2015年,亿友公益对全国333个地级市的城镇职工医保和城镇居民医保的门诊特殊慢性病政策进行了调研,发现全国共有74个地级市职工医保未将慢性乙型肝炎纳入门诊医疗保障范围,142个地级市城镇居民医保未纳入。其中,海南、福建、河南、贵州的绝大多数乃至全部地级市的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未将慢性乙型肝炎纳入门诊医疗保障范围。黑龙江、云南、新疆等省份的绝大多数乃至全部地级市的城镇居民医保未将慢性乙型肝炎纳入门诊医疗保障范围。
根据《关于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09〕66号)等相关规定,对于糖尿病、慢性乙型肝炎、慢性丙型肝炎和肝硬化等诊断明确、需要长期治疗否则病情会恶化、医疗费用较高,但是又不需要住院治疗的疾病,全国各地地级市都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或门诊特殊病(以下统称门慢)医疗保险制度,以减轻城镇职工、城镇居民的医疗负担。
亿友公益发起人雷闯表示,目前除了替诺福韦酯之外,其他所有的乙肝药物都在医保目录中。但是很遗憾,全国还有40%以上的城市未将慢性乙肝列为门诊慢性病,导致患者只能住院才能医保报销,这明显不合理,导致乙肝患者在这些城市只能自费治疗。
文章转载自《中华网好医生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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