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27 亿友公益
用人单位检查乙肝项目 拒绝录用乙肝携带者
被诉后赔礼道歉并赔钱
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公民入职体检中不得开展乙肝项目的检测,也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然而,上海一家公司在招聘时不仅要求检查乙肝项目,还因为求职者是乙肝携带者而拒绝录用。亿友公益帮乙肝携带者联系了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该所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帮助求职者把这家公司告上法院,被诉后公司书面道歉并赔钱5000元。
案情回放: 去年9月,张志(化名)在网上看到上海某公司招聘机械工程师,便投递了简历应聘该职位。在经过该公司的面试后,该公司表示录用张志,并且还和他谈好工资为每月6500元。于是张志便辞去了原有的工作,按约定的时间到该公司进行了报到。报到后该公司的人事主管要求张志到附近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为“乙肝表面抗原”。
当张志将“乙肝表面抗原”的体检结果交给该公司的人事主管后,人事主管很大声、很惊讶的宣读了他的体检结果。此后,该公司总经理也得知了张志的体检结果是乙肝阳性,便让张志再去体检乙肝五项和肝功能。张志将肝功能正常和乙肝“小三阳”的体检结果交给公司总经理时,得到的结果是因为他有乙肝“小三阳”,所以公司不能录用他。张志多次找到该公司的相关领导强调按照国家规定他是能够正常工作的,但是最终他还是被拒绝。
维护权益: “原本以为可以在该公司顺利入职的,但没有想到因为乙肝的问题而遭到了该公司的拒绝”张志说,事情发生后他感到非常的郁闷。因此,张志联系了长期关注乙肝群体权益的公益组织——亿友公益。去年11月,在亿友公益的协助下,他向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并且还向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在诉讼中,张志要求法院判该公司侵犯了他的一般人格权,向他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他各种损失共4万元。“希望通过这次诉讼,能够给乙肝病毒携带者一个公正的说法。”张志说。
调解获赔: 今年3月,上海嘉定区人民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了此案,亿友公益帮助张志联系了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就在上个月,法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在庭审过程中,法院主持双方进行调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该公司以书面形式向张志赔礼道歉;该公司支付张志各种损失人民币5000元整。
亿友公益发起人雷闯说:早在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就下发通知,明确取消就业体检中的乙肝项目检测,明确要求在就业体检中不得进行任何涉及乙肝标志物的检查。在《就业促进法》中也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目前还是有不少用人单位在招录员工过程中要求体检乙肝项目,因此要想消除乙肝歧视不仅仅靠制度上的规定,还需要广泛的向社会公众科普乙肝的正确知识。
“亿友公益律师团“征集公益律师 感谢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及吴布达律师义务代理本案,斯律师对本案的关注。若您或您的朋友是法律工作者,且愿意义务为受乙肝群体(遭受就业歧视,因乙肝原因被逼离婚等)提供法律服务,欢迎加入亿友公益律师团,具体请邮件联系[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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