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亿友公益 于 2017-2-9 16:35 编辑
2016-03-23 成卓 亿友公益 上海乙肝歧视案开庭, 快快来为被拒乙肝携带者加油
辽宁小伙子张志(化名)在收到上海城邦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的入职邮件后因“乙肝携带”遭拒录。他一纸诉状将城邦公司诉至法院,起诉城邦公司就业歧视,他希望使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早在2010年国家三部委就出台禁止就业查乙肝,禁止乙肝歧视规定。
张志诉城邦公司就业歧视一案于3月24日上午9:10在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嘉定区人民法院地址:上海嘉定区安亭镇墨玉北路245号,安亭法庭第五法庭。
(感谢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对本案提供的法律援助)
单位要求查乙肝项目 去年9月,在上海工作的辽宁小伙张志(化名)从网上看到上海城邦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邦公司)在招聘机械工程师的信息,便向其投递了简历应聘该职位。过了两天,张志收到了城邦公司的面试通知。面试后,城邦公司副总经理蒋某充分肯定了张志的技术水平,并且认为他能够胜任该职位,表示录用张志,他让张志辞去原有单位的工作,还谈好工资为每月6500元。张志告诉蒋某需要一到两周才能去城邦公司报到上班,因为自己还处于在职状态,需要先辞去原有的工作。
其后,张志按照约定的时间将生活用品搬到了城邦公司的员工宿舍,并进行了报到。城邦公司的人事主管张某告诉张志需要去附近的曹安医院进行体检,并给他写明了具体的体检项目为“乙肝表面抗原”。 因为乙肝,到手工作不翼而飞 当天下午,张志就将“乙肝表面抗原”的体检结果交给张某,张某在看到张志的体检结果为乙肝阳性后用很大声、很惊讶的语气宣读了他的体检结果。后来城邦公司的总经理蒋某也得知张志的体检结果是乙肝阳性,便让张志再去体检乙肝五项和肝功能。当张志将肝功能正常和是乙肝“小三阳”的体检结果交给蒋某时,得到的结果是因为他是乙肝“小三阳”,所以不能录用他。此后张志多次向城邦公司的相关领导强调按照国家规定他是能够正常工作,但是最终仍被无情地拒录。
仲裁+起诉,将维权进行到底 被拒录之后,张志的心里特别难受。张志说:“国家早就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法规禁止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检查乙肝项目也不得以乙肝为由拒绝录用劳动者”张志越想越不甘心,通过网上查阅,他联系上了长期关注乙肝群体权益的亿友公益,亿友公益指导他依靠法律来讨公道,为了将维权进行到底,还找到了的公益律师来协助他。
去年11月,在亿友公益的指导下,他向上海市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嘉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支持了张志要求城邦公司支付因为求职所发生的体检费用,对于他提出的误工损失以及精神损害费等并没有支持。对此张志并不甘心,在精心的准备后他向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在诉状中,张志要求法院判令城邦公司侵犯了他的一般人格权,向他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各种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金共4万多元。张志表示:“希望通过这次诉讼,能够给被歧视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一个公正的说法。”
观点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期伟法律师介绍说:人社部、教育部、卫生部在2010年2月10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明令要求入学和就业体检中禁查乙肝。但禁查乙肝、禁止乙肝歧视政策在一些用人单位中贯彻执行得并不理想,不少用人单位对乙肝的医学知识存在盲区,侵犯乙肝携带者的隐私和平等就业权的违法行为屡有发生。我国2008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的《就业促进法》中,专门设立了“公平就业”的专章,而且特别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长期关注乙肝问题的亿友公益发起人雷闯表示,“我国目前就业歧视现象仍处于重灾区,平等就业的保护依然任重道远。平等就业不能只停留在文本与口号这个层面,社会现状的改变需要政府、用人单位、劳动者等各方的合力。张志进行的反歧视诉讼是一个劳动者对自己平等就业权利的捍卫,更是一个普通公民对自己尊严的捍卫。政府正在努力让每个公民都能有幸福感,对于像乙肝病毒携带者这样的一个群体来说,能够从压力中走出来、能够对于今后的求职路再次充满信心、能够得到最基本的尊重就是他们的幸福感。”
文:成卓 编辑:潘龙飞
点击下方的“网址链接”
支持亿友公益办公室房租
↓↓↓
http://cf.lingxi360.com/pc/LXEMeB4HqKVY2YXH#r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