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金戈铁马 于 2013-11-10 19:24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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讣告 各位理事、同事、志愿者、各合作伙伴、各位师友: 向您报告一个沉痛的消息:北京益仁平中心理事、新疆西部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元欣律师突发重病,抢救无效,于2013年11月7日晨在京逝世,享年49岁。遗体告别仪式将于11月9日9:00在京举行。 张元欣律师长期致力于公益法律和公民维权工作,为我国民间推动的平权运动和国家法治建设做出了令人瞩目的贡献。 2005年秋,新疆的两所大学强迫一百五十余名乙肝携带者新生休学,张元欣律师接受其中一位学生的委托,代理起诉所在的高校“侵犯学生受教育权”,最终帮助李艺成功地回到了大学校园。该案也成为公认的“新疆反乙肝歧视第一案”,引起舆论广泛关注。 2006年秋,发生了乌鲁木齐市教育部门取消19名乙肝携带者初中学生入学资格的事件,当地教育部门拒不改正错误,还召开新闻发布会为自己的违法侵权行为辩护,并动用维稳部门实施恐吓,还取缔了帮助这些学童的民间公益组织。张律师顶着巨大的压力,接受了学童们家长的委托,将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告上法院,帮助失学的孩子回到了课堂。这一事件引发国内、国际舆论对乙肝歧视问题的空前聚焦。身在香港的“乙肝防治宣传大使”刘德华也通过媒体公开呼吁:让被歧视新疆学生返回学校。 次年,我国就接二连三出台了多部法律、法规,禁止乙肝歧视、维护乙肝携带者权益。 2008年秋,三鹿毒奶粉事发,成千上万的儿童受害,张元欣律师牵头发起“新疆三鹿奶粉受害者志愿律师团”,为受害儿童家庭提供义务法律帮助,并且向国家处理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领导小组提出公开建议书。 2010年,有感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维护,张元欣律师率律所启动了对劳动争议案件实行法律援助的“西部烛光”行动,三年来为数以百计的劳动者提供了法律援助,为劳动者获得各项赔偿款超过200万元。 其他主要公益维权案例还包括全国首例未成年人生存权、发展权被侵害案、宗教信仰案,诉民政厅违法取缔民间公益组织、查扣物品案,等等。 张元欣律师,不仅是我们公益维权之路上的伙伴,也既是我们的睿智良师、又是亲敬益友。自2007年起,他受邀担任了新成立的公益法律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的首任理事,并被推举为理事长,直至2013年5月卸任,在此期间,他尽职尽责,帮助益仁平逐步建立并完善起了理事会治理架构。 张元欣律师病故的噩耗突至,我们感到难以抑制的悲伤!张律师创造的经典维权案例令人回顾,张律师和我们在一起时的音容笑貌令人追忆,张律师英年早逝令人痛惜! 愿张元欣律师英灵得以安息! 北京益仁平中心 2013年11月8日 联系电话:010-51917981 手机:15801431641 邮箱:[email protec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