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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身在广州的就业搜查受害者,互相维权,用法律结束罪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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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6 20:2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人事职员在就业中非法搜查公民身体已被证实是刑事案件,不是民事纠纷。如果你不甘心幸福被夺走,不想再为了迁就犯罪分子而辛苦地活着,我们一起维权。一起维权的好处是,我们可以互相告对方的用人单位,不用亲自出面。适应只会让情况变得越来越糟,改变才会让情况越来越好。只要你身在广州,就请加我的秋秋号。
      秋秋:壹柒贰壹伍捌柒贰零陆。加我时记得告诉我,你是战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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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8 10:52 |只看该作者
能给我们分享下相关法律文件么?我们先学习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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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8 19:3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归还幸福 于 2013-9-8 19:45 编辑

      就算你不懂法,凭你的直觉,如果有个人用工作机会挟持你,搜查你工作以外的事,让你丧失自由的意志、丧失选择好工作的自由、丧失本应享有的幸福、影响生存,那么这种行为,你还会不会觉得是小事一桩,罚几个钱可以了事的问题?除非你还认为这事只跟某类人有关,只跟病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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