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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维权时,人不应按私隐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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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权时,人不应按私隐分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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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9 10:2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本帖最后由 周瑜打黄盖 于 2012-12-10 09:41 编辑

         当交朋友时,人是按兴趣爱好来分类的;当谈爱情时,人是按价值观来分类的;当研究私隐时,人是按同私隐来分类的;当维权时,人是按共同利益来分类的。按私隐分类去维护这种私隐的共同利益是否恰当?人们通常以私隐为名结&社和相聚共同探讨、互相关怀某种私隐,但不会以私隐为名相亲和维权。
1>绝症非荣耀,敢做傻事非英雄。

2>绝大多数单位搜身实为“私闯民宅”。

3>迫害顺序:自由、私隐、歧视。病根在思想未城市化。

4>“个人权利”高于一切群体和人民的利益!国家为保护个人权利而诞生!

5>为人体检是罪恶,发津贴由人体检才是福利!自查叫体检,他查叫搜查!

6>刑事案件不需个人维权!

7>罪与罚要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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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5 20:12 |只看该作者
维权时当然要分类,你不分类,维权不具体化,那如何操作,难道非得搞个大锅饭,里面啥都有,结果是啥都搞不成。维权就是要一步一步走的,先撕开一个小口子,然后慢慢扩大,一个一个击破。就拿乙肝群体来说,维权时反抗乙肝歧视时,当然是先要我们这群HBV人出来维权反抗啊,再后来是无乙肝的人也可以加入到这个维权群体中来,帮助我们。试想一下,一个没有乙肝的人,或者他周围身边也接触不到乙肝朋友的人,他会去关注乙肝弱势群体吗,你觉得他会首先站出来替乙肝如何维权吗?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嘛?难道美国的反种族歧视是由白人发起的?所以你这一命题太假了,我强烈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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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5 20:17 |只看该作者
有乙肝的人受到了歧视,当然会自然而然的在一起商量对策,商量如何维权了,难不成没有乙肝的人也会自动参与进来吗?因为他们没有乙肝,所以他们体会不到这种受歧视的痛苦,所以有乙肝的人反抗乙肝歧视,进行乙肝歧视方面的维权是再正当不过的行为了,也是再恰当不过了,难道你要让我们乙肝群体也去进行搞强拆方面的维权不成?这个命题简直就是扯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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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5 20:23 |只看该作者
就根现在买房一样,比如说有两批群众,一批买了A区的房,一批买了B区的房,结果入伙时发现,A区的房建得很差,根本没有达到当初承诺的,买了A区的房的人很不满,要闹,因此这批业主聚在一起商量对策,商量如何向开发商维权,而B区的房建得很好,你觉得买了B区的房的那批群众也会参与进来去维权吗?显然是不可能嘛! 然后你觉得我们乙肝群体也应该参与进来吗,显然也不可能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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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5 20:24 |只看该作者
当然啦,如果维权能够结成最广泛的统一战线,那确实是好事,我没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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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7 13:3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周瑜打黄盖 于 2012-12-17 13:39 编辑

回复 晋文公 的帖子

          我没有说维权时不分类,而是说应该按什么来分类,反对非法体检算不算具体化?具体化等不等于给自己贴标签方便被消灭?反非法体检都无法操作,反歧视就更加无法操作了,反非法体检是逮捕人事部的打工仔,而反歧视是允许非法体检,但乞求大家自觉不歧视自己,你说是逮捕好操作还是求人自觉不歧视好操作?
          反非法体检是大锅饭?何以见得?这一步一步走的所谓的“维权”,现在走到哪了?又撕开了什么样的小口子?我看,是你们这些喜欢给自己贴标签的井蛙先被人各个击破吧。HBV群体是用来探讨疾病的,不是用来维权的。我们遇到的是非法体检,反歧视干什么?如果反HBV歧视,那非HBV人为什么要加入呢?一个有HBV的人,或者一个有接触HBV朋友的人,难道他就会去关注HBV人了吗?你太幼稚了。我见过太多不关心HBV人的HBV人了。很少有人替他人利益做事,所以我才说要有所有人的共同利益,而反HBV歧视,很显然,不是所有人的共同利益。由自身肤色造成的种族歧视和由犯罪分子非法体检造成的HBV歧视不是同一种情况。我比你更加强烈反对!!
1>绝症非荣耀,敢做傻事非英雄。

2>绝大多数单位搜身实为“私闯民宅”。

3>迫害顺序:自由、私隐、歧视。病根在思想未城市化。

4>“个人权利”高于一切群体和人民的利益!国家为保护个人权利而诞生!

5>为人体检是罪恶,发津贴由人体检才是福利!自查叫体检,他查叫搜查!

6>刑事案件不需个人维权!

7>罪与罚要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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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7 14:55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晋文公 的帖子

         你是因非法体检而让人知道你是异类,再继而受到歧视,不是无缘无故被歧视,所以问题出在非法体检上。非法体检侵害所有人的利益,肯定会有非HBV人加入,如果你用井蛙的脑袋将悲剧看成是歧视问题,那么加入的只有HBV人,非HBV人是不会沾上这样的污名的,这无疑是孤立了自己。
           “非法体检”一词强调的是犯罪分子,“反歧视”一词强调的是某一受害群体,你说,我们应该用哪个词?“反歧视”更加不会吸引非HBV人加入,甚至对HBV人都没有吸引力。你把异类的目标改成跟所有人都有共同利益的目标,不就可以吸引多点人加入了吗?需要反抗的是非法体检,你谈乙肝歧视干什么呢?你标榜自己是异类,还怎么维权?强拆维权是某类人的利益,和反非法体检不同,非法体检涉及的是所有人的利益。你显得更扯蛋。
1>绝症非荣耀,敢做傻事非英雄。

2>绝大多数单位搜身实为“私闯民宅”。

3>迫害顺序:自由、私隐、歧视。病根在思想未城市化。

4>“个人权利”高于一切群体和人民的利益!国家为保护个人权利而诞生!

5>为人体检是罪恶,发津贴由人体检才是福利!自查叫体检,他查叫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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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7 16:01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周瑜打黄盖 于 2012-12-17 16:02 编辑

回复 晋文公 的帖子

           为什么你总是在错误的前提下去讨论问题?我发现你总是在“承认非法体检是合法”的前提下跟我讨论问题。如果你承认非法体检正确,自然就不存在什么私隐,剩下的只有歧视,你之所以执迷不悟地认定我们遇到的事是歧视问题,关键就在于你承认了一个错误的前提。为什么你会承认非法体检正确?我想,这跟你这个人没文化或没常识或没正义感有关,我们周围那些没人&权、私隐概念的人都属于这种人,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讨论起来那么费劲的原因了。
           我跟你说犯罪分子危害公共利益的问题,你却和我说你反对歧视异类的问题,歧视就是因你与众不同,在这种情况下,你依然标榜自己是异类,你说你蠢不蠢?HBV歧视是因体检而诞生,你不反体检反歧视,岂不荒谬?我叫狗咬你,你是告狗还是告人?
          你所说的地产商建的房子分为A区与B区,而非法体检是面向所有人的,并且是不分A区与B区的,前者是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属民事纠纷,赔几个钱就可以了事了,而后者是犯罪分子与公&民的矛盾,涉及到的是正义的价值,属刑事案件,除赔钱外,还要监禁的。
         和你辩论我感到很费劲,就像中学生和小学生辩论中学问题一样,我希望你把基础打好再来辩论,免得我一边辩论一边给你上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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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17 16:06 |只看该作者
回复 晋文公 的帖子

          你口是心非,反对歧视异类是异类的事,如何能够结成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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