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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广州首例体检查乙​肝,医院侵犯公民隐私​被诉开庭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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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首例体检查乙​肝,医院侵犯公民隐私​被诉开庭报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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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9 11:5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单位组织体检,医院公开乙肝携带者名单
员工告医院侵犯隐私


    南方日报讯 (记者/洪奕宜 实习生/叶淑芬)单位组织员工体检,后将12名乙肝感染者名单公之于众,患者事后遭降职又降薪。广州某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原员工王文(化名)投诉老东家违规进行就业体检乙肝项目检查,存在就业歧视。昨日,他把负责体检的广东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告上了法庭,认为医院侵犯了其隐私权。
    查出乙肝后被安排搞卫生
    王文原是广州某国际会议中心员工,2010年8月,单位组织员工体检,由广东药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上门检查。王文表示,他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了抽血项目的乙肝两对半检查,医院在未取得王文同意的情况下,将其体检报告直接出具给该国际会议中心。
    不久,该国际会议中心公开了王文在内的12名乙肝感染者名单。“从那时起,我的工作开始被调整。”王文告诉记者,在乙肝检查出来之前,他在企业公共区域服务部门从事管理工作,但检查出乙肝后,就由基层管理干部被调离原来的岗位,曾一度被安排去打扫卫生、洗沙发并安排上夜班,从事体力劳动。“我工作了4年,工资从主管级别的3000元下降到1784元。”无奈之下,王文提出了离职申请。从2011年6月起,王文等人陆续离开该国际会议中心。
    也就是从那时起,王文开始走上维权之路。今年3月,他将该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分别投诉至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要求这些单位公开向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道歉。
    60个工作日后,市卫生局确认医院违规并开除了当事医生,但人社局表示尚无证据表明企业存在歧视。对于后者的答复,王文很不满意,表示将继续维权。他还将医院告上了法庭。
    原告与院方各执一词
    王文认为,医院到公司上门体检抽血,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体检了乙肝两对半项目。在未经其知晓和同意情况下,医院将个人的体检报告直接出具给公司,导致其个人隐私的泄露,名誉人格受到了不利的评价和严重侵害,并造成失业损失。
    医院方表示,国家规定在入学体检和就业体检中不得进行乙肝两对半项目检测,并没有强制规定在健康体检中不能进行乙肝两对半项目检测。医院受原告所在单位广州某国际会议中心有限公司委托,为其员工提供集体健康体检服务,体检项目都是按原告单位要求进行的,原告对体检内容完全知情,医院根本没有擅自为原告实施乙肝两对半项目检测的任何动机。


其他报道链接:

【信息时报】员工查出携乙肝病毒被公司解约
状告医院侵犯其隐私权 http://news.jschina.com.cn/system/2012/10/09/014819642.shtml


南方电视台】医院查乙肝 被离职员工状告http://news.hitvs.cn/video/videoplay-445078-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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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9 13:22 |只看该作者
邪恶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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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17 13:44 |只看该作者
蠢猪!你连“公民”都算不上,还奢谈什么“私隐权”?奴隶有“私隐”可言吗?你为什么要借机普及“私隐”的概念呢?对某类人能带来什么实惠?我们首先要做“公民”,只要做到这一点,就不用浪费口水去谈什么科普、谈什么私隐、谈什么反歧视了。问题就出在这个国家没把百姓当公民对待,没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
1>绝症非荣耀,敢做傻事非英雄。

2>绝大多数单位搜身实为“私闯民宅”。

3>迫害顺序:自由、私隐、歧视。病根在思想未城市化。

4>“个人权利”高于一切群体和人民的利益!国家为保护个人权利而诞生!

5>为人体检是罪恶,发津贴由人体检才是福利!自查叫体检,他查叫搜查!

6>刑事案件不需个人维权!

7>罪与罚要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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