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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只要卫生部公开回复如下问题,医疗机构的胆量将大大减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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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卫生部公开回复如下问题,医疗机构的胆量将大大减小   [复制链接]

匿名
1
匿名 发表于 2012-8-18 13:30 |倒序浏览 |打印
卫生部部长信箱,希望更多人来问,直至回复.

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wsb/pbzxx/200901/38652.htm
选医疗服务管理类

主题:向用人单位提供乙肝检测结果是否可认定为侵犯公民隐私?
尊敬的卫生部领导:您好!
根据《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已核准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的说明》及《卫生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乙肝项目检测的通知》(卫办政法发〔2011〕14号)精神,除《说明》规定的职业外,用人单位无权了解职工的乙肝情况;医疗机构无权向用人单位提供乙肝检测结果,否则,视为侵犯公民健康隐私权,是这样吗?
请求卫生部回复,并公开,谢谢!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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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8-19 21:44
有人留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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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19 22:44 |只看该作者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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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0 11:14 |只看该作者
没有人是维权的专业户;任何人都可选择参与或不参与。
还有人参与留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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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2 14:28 |只看该作者
不错。支持。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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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8-22 18:18
回复 一片绿树叶 的帖子


改一改,还有留言的吗?直到卫生部答复为止。到那时,只要有就业体检含乙肝项目的,都可以拔打110了
匿名
7
匿名 发表于 2012-8-22 18:50
已经看到的一条留言,这些留言都可成为维权的依据:
http://61.49.18.90/moh/main?fid=open&fun=show_mail&from=view&nid=180809

来信内容:
[/td][/td]
   尊敬的部长:
    您好,我是一名在校医学生,但是同时我也是一名乙肝病毒携带者。这个身份让我很尴尬,现在新策略规定入学、就业体检不查乙肝病毒标记物,而我询问过当地的医院入职是要查乙肝病毒标记物。
    我在互联网上苦苦追寻却始终得不到明确结果显示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否可以担任内科医生(例如消化内科或肾内科),贵部在2011年02月17号公布的《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已核准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的说明》中并没有包含医生这个职业。我实在很害怕一心一意为了当医生辛辛苦苦读了五年的医学,到最后毕业了却告诉我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当医生,这将浪费了无数像我一样因为乙肝想进入医疗行业也因为乙肝而被拒绝的莘莘学子五年光阴,并且医学生的培养专业性太强,毕业后的谋生能力较其他专业差,最后毁了很多有志青年的人生。
    希望部长能解答我的疑惑: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否可以担任内科医生?医院招聘医生时入职查乙肝病毒标记物是否合法?
[/td][/td]
部长回信:
[/td][/td]
   您好,《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已核准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的说明》对经卫生部核准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和可以开展相关检测的行业进行了梳理,其中不包括内科医生。对于违法进行入职乙肝体检的行为,建议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卫生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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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2 19:29 |只看该作者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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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发表于 2012-8-23 09:50
本帖最后由 匿名 于 2012-8-23 09:51 编辑

留言很简单,回不回复是卫生部的事,问不问是乙肝携带者的事;
只要按政策回复,便可作为维权的依据。
谁都希望得到现成的答案,但你想错了,只有自己做了的事情才可相信。谁都不是天生为您服务的,共同努力吧,早日实现自己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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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8-23 20:4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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