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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被福利,准备维权 [打印本页]

作者: 牵手阳光    时间: 2012-7-5 23:59     标题: 被福利,准备维权

就要被福利了,政策国家出台了 四、体检报告应当完全密封,并在显著位置注明本体检报告仅限受检者本人拆阅。
医院不执行,提供乙肝检测,并且把体检报告交给领导,不密封。去咨询医生还理直气壮的说要换位思考,别人有知情权,万一把别人传染了怎么办?欲哭无泪,连医生都歧视我们,更别说别人了。市里唯一的三甲医院就是这样的素质,准备向卫生局投诉,但是小地方,小屁民一个,能斗得过谁?无助
作者: 亭亭如盖矣    时间: 2012-7-6 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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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公民李丰    时间: 2012-7-6 11:49

很显然医院违规体检侵犯了您的隐私权,如果想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目前最重要的就是及时收集证据,在与医院和单位的沟通过程中采取拍照、录音等方式取证,进而可到当地的卫生局或者人保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对他们进行举报、投诉,甚至到法院起诉。
通过不同形式的维权活动,您不仅可能得到一笔应有的赔偿,这也是对违规医院和企业的一种惩罚,而且会增加反就业歧视经验,避免再次遭受歧视。不少战友在收集到证据后通过与单位沟通、交涉,单位同意录用了,包括TCL公司、天海集团等。一些战友在收集到证据后投诉医院至卫生部门,投诉单位至劳动监察大队后,得到了被投诉单位的赔偿,被投诉单位也往往被通报批评或罚款,媒体上也有不少相关的报道。
楼主可下载《就业反歧视维权手册》作为取证、维权、索赔参考,下载地址是http://www.hbvhbv.name/files/Guide2009v7.doc  
如果您遇到法律上的疑问或援助需要可在工作时间拨打“爱肝连线”0371-67956079,我们有专业乙肝法律工作者为您解答,也可把事情经过以及相关证据发到反歧视邮箱[email protected] 我们会竭尽所能为您提供义务帮助。

作者: 牵手阳光    时间: 2012-7-6 12:57

给卫生局打了投诉电话,必须要成即成事实之后才能投诉,也就是我必须被伤害被侵权之后他们才能作为,至于怎么作为,可能就是不痛不痒的罚个几千块,比起他们的既得利益这又算什么?
作者: sukura    时间: 2012-7-6 15:45

别当默默无闻的小羔羊,要象国外的那些人一样维护自己的权利。。我们都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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