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大家都来把有关内容推荐给人大、卫生部、人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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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anda.exe
时间:
2012-7-3 09:45
标题:
大家都来把有关内容推荐给人大、卫生部、人社部
不发的狗娘养的,请不要在这里说得条条是道而派不上用场。
1、全国人大:吴邦国
投稿邮箱(以word格式的附件发出):
[email protected]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信箱:
http://www.mohrss.gov.cn/page.do?pa=402880202447368a012447d733d90502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wsb/pbzxx/200804/33177.htm
推荐(注:只是推荐,你认为自己的观点更好也可以发过去)参考内容:
建议国家修改公务员体检标准!
http://ezheng.people.com.cn/proposalPostDetail.do?boardId=1&view=1&id=510402
卫生部为改善乙肝携带者与医疗机构的紧张关系应该这样做!
http://ezheng.people.com.cn/proposalPostDetail.do?boardId=1&view=1&id=511254
为何【医疗机构】胆敢频频挑战公民忍耐极限?(人大、卫生部)
http://bbs.huanqiu.com/thread-1455366-1-1.html
六大理由《公务员体检标准》侵犯公民公平就业权(人大、卫生部、人社部)
http://bbs.huanqiu.com/thread-1456266-1-1.html
就业体检的目的是为医疗机构创收吗?(卫生部、人大)
http://bbs.huanqiu.com/thread-1457500-1-1.html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的核心是“尊严”(人大、人社部、卫生部)
http://bbs.huanqiu.com/thread-1465070-1-1.html
▲带头违法损害政府形象的是国有企业【湖北电力公司】(人大、人社部、卫生部)
http://bbs.huanqiu.com/thread-1468851-1-1.html
就业体检程序应该按照宪法精神从根源上修改(人大、人社部、卫生部)
http://bbs.huanqiu.com/thread-1471928-1-1.html
作者:
panda.exe
时间:
2012-7-3 09:50
来问的属于没办法,害怕第一次就业失败,要理解大学生招聘录用的重要性;没有起诉的,也有他的苦衷;投诉无门,不信任当今政府也有一定理由,但这种最简单的事情总不会有借口,难道会因为“没有用”而不愿意花几分仲吗?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7-3 09:58
只要提供向这几个部门发邮件的截图,将提供不查乙肝用人单位白名单 (
活动到7月止
)
当然,一些有责任感的战友根本不会因为谋取某一私利而发送.
作者:
panda.exe
时间:
2012-7-3 09:59
感谢楼上支持,如果大家都来做一点小事,合并起来并不小!
作者:
panda.exe
时间:
2012-7-3 10:02
请不要看了后就走,他妈的天天喊,却从来不需要付出一点点时间,真让人笑话!
露面,不敢;顶贴,要时间;发邮件,又耽误了你什么?
作者:
panda.exe
时间:
2012-7-3 10:05
“人大论坛”来稿须知
中国人大网“人大论坛”栏目欢迎各级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及其他网友参与讨论。中国人大网提醒您在投稿时注意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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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稿件采用与否,本网不另作通知。
作者:
walm
时间:
2012-7-3 10:07
一定出力!靠在这个地方喊叫几乎无用,因为高层市不会来这里的!把声音送出去!
作者:
panda.exe
时间:
2012-7-3 10:09
谢谢楼上支持,我建议把点击率高的内容的链接一并发过去,推荐他们也去看看呼声有多大。
作者:
panda.exe
时间:
2012-7-3 12:17
亲爱的“战友们”发了吗?准备发吗?不要提问时,战友救火;要一点勇气时,却像一只乌龟?
作者:
公平公正
时间:
2012-7-3 13:26
一定要发,刚才没发出去,最近网速超慢。
作者:
614
时间:
2012-7-3 13:55
回复
公平公正
的帖子
在光明网和大洋网的内容可被百度搜索,但光明网的审核有问题,即使发一个符号也不能通过。
大洋网就不同了,还可以不注册跟贴,如这个内容:
http://club.dayoo.com/view-172597405-1-1.html
作者:
一亿瓦全
时间:
2012-7-3 13:56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614
时间:
2012-7-3 14:03
回复
一亿瓦全
的帖子
你不去这样做没关系,那么多人都是在入职时或受歧视时到论坛咨询或提问,你能将他们怎样?这种发邮件的事情不过是没有受到歧视但又担心受到歧视的人做的事情。
那你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护部上告到公安部如何?《
公务员
录用
体检
通用标准(试行)》就是你所谓的“非法搜身”的证据,多好的证据,你为什么不用?要等别人去告吗?
作者:
家园桥H
时间:
2012-7-3 17:12
不会操作,但坛子里需要联名的任何机会我都不会放过,永远支持战友们的反歧视行动!!!
作者:
广西战友
时间:
2012-7-3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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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da.exe
的帖子
不知道楼主觉得把内容发过去好还是把连接发过去?如果是内容,希望可以把网址改成连接形式,方便战友操作,另外如果可以,希望可以说说怎么操作,不然有些想做的战友可能不知道从何下手,修改后可能更便于战友操作,相信也会有更多的战友行动
作者:
walm
时间:
2012-7-3 18:41
[attach]323901[/attach]
作者:
walm
时间:
2012-7-3 18:46
[attach]323902[/attach]
作者:
walm
时间:
2012-7-3 18:55
回复
广西战友
的帖子
发邮件以后,截图,保存至图片收藏,再上传。
http://zhidao.baidu.com/question/273146420.html
作者:
walm
时间:
2012-7-3 18:56
其实楼上的战友大家都相信你的,你只要发邮件就可以了,
作者:
walm
时间:
2012-7-3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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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桥H
的帖子
家园桥兄发邮件即可!!!
作者:
广西战友
时间:
2012-7-3 19:25
写信了
作者:
1029463226
时间:
2012-7-4 09:56
已发,强烈支持,人多力量大!!!!把身边的事情通过邮件向国家举报,举手之劳,
作者:
匿名
时间:
2012-7-4 16:19
回复
广西战友
的帖子
很久没在论坛中看到过这种图片了
作者:
公平公正
时间:
2012-7-4 19:06
已发邮件,图片总传不上来!力所能及!
作者:
panda.exe
时间:
2012-7-6 18:08
感谢楼上各位战友支持。
作者:
wqzl5671234
时间:
2012-7-7 13:36
支持!!
作者:
614
时间:
2012-7-8 12:16
再合法的建议都必须让有关部门知晓,发邮件也是一种较好的办法,还可以用网络免费发传真。
欢迎光临 肝胆相照论坛 (http://hbvhbv.info/for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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