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出版违禁图书的举报信
举报人:******
被举报人: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 电话:027-87679468 地址:武汉市雄楚大街268号(湖北出版文化城B座12-13层)邮编:430070 举报请求:1.请求贵局对被举报人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2.请求责令被举报人停止发行该书,并且收回已经出版发行的图书 3.将处理结果书面反馈给举报人 事实和理由: 自2011年以来,举报人在诸多媒体上发现有关于免费赠送《乙肝转阴不吃药》一书的广告,并且在广告中还声称书中介绍的扶正灸自体细胞疗法能够彻底治愈乙肝。该书的出版发行单位为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印刷公司为湖北睿智印务有限公司。(见附件:乙肝转阴不吃药一书出版信息页面复印件) 举报人认为该书存在诸多违背乙肝医学常识、违背乙肝医疗常识的内容涉嫌虚假宣传,并且该书一直由自称是“北京肝病康复中心”的单位通过广告和互联网销售所谓的药物,因此举报人有理由怀疑被举报人在核实委托出版方资料方面存在漏洞,致使该书顺利发行并且不断被不法分子利用欺骗全国近一亿乙肝病毒携带者者。 具体虚假违法宣传如下(摘录部分): 第二章“乙肝基础知识”第六章“乙肝科普小常识”中,在描述乙肝医学常识中,很多内容与中华医学会肝病学分、中华医学会感染病分会联合发布的《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不符,也与卫生部2006年发布的《预防控制乙肝宣传教育知识要点》想违背,极易造成社会对乙肝病毒携带者误解和恐惧,加深社会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歧视。 第四章“乙肝治疗动态”中,提到的“诸如自体细胞代疫苗”、“体细胞治疗乙肝”、“扶正灸自体细胞疗法在乙肝临床中的应用”等也与事实不符。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有着严格的规定,均需相应卫生主管部门的审批。而且这些也与《慢性乙型肝炎防治指南》、《预防控制乙肝宣传教育知识要点》中提到的医疗方面想违背,根据上述医学文件,目前还没有有效的药物或者疗法能够彻底治愈乙肝,因此其宣传属于虚假宣传。 第五章“分享治疗乙肝转阴的经验”中出现了一些治愈乙肝典型病例,举报人认为上述病例并没有具体的出处,其内容真假值得怀疑。 其实早在去年8月份,《乙肝转阴不吃药》等图书就因为名称违背了普通医学常识,易对公众造成误导禁止发布赠送该书的广告,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在《关于加强养生保健类出版物管理的通知》中也明确对出版养生保健类出版物实行资质准入制度。 《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出版物不得含有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内容;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发行含有《出版管理条例》禁止内容的违禁出版物; 《湖北省出版物市场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不得经营含有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出版物、非法进口的出版物和其他非法出版物;第二十二条规定:出版物广告或征订单不得使用含有淫秽、暴力、迷信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内容的画面和文字,不得做虚假宣传。 《图书出版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任何图书不得含有《出版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规定禁止的内容。 而该书的出版发行明显违反了上述规定,被举报人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明显没有尽到审查的责任,因此应当依据上述规定及《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的规定依法责令被举报人公开更正、收回已经发行图书并且给予罚款。 如果贵局对举报人的举报不予立案,请依据《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法及时告知举报人,如果贵局立案,也请依据《信访条例》、《湖北省信访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书面告知举报人处理结果。 综上所述,希望贵局能够支持举报人的上述请求! 此致 湖北省新闻出版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