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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不好的消息:广州人社局回复,企业福利体检查乙肝不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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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的消息:广州人社局回复,企业福利体检查乙肝不违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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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1 15:3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不好的消息:广州人社局回复,企业福利体检查乙肝不违法

针对这个情况,大家积极讨论,到底是否违法违规?

广东战友工作组——为广大弱势群体争取平等就业机会而努力,让我们拿起法律的武器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努力,因为有你,生活更精彩!
短消息发送到:158-14840192
QQ:601569372(请注明是法律咨询)乙肝就业咨询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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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1 16:1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1960215 于 2012-6-11 16:16 编辑

到目前为止面没有任何法律,法规不准福利体检检测乙肝,仅仅有一个通知,尽管通知要求:“除卫生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健康体检非因受检者要求不得检测乙肝项目,”由于通知缺少强制力,何况用人单位可以使你被自愿!所以只要用人单位有权把人带进医院,偷查,强查,被自愿查使从业者几乎无法招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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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1 18:09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日剑 于 2012-6-11 18:09 编辑

实在是违反了相关规定!!危害不少!!
不取消法律法规中过时的不科学的歧视性条文,不禁止医院防疫站对招工入学入托者查乙肝的害人做法,不全民普及乙肝疫苗的接种,歧视就永远都会没有尽头!反对乙肝歧视论坛:http://www.fdygq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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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1 18:41 |只看该作者
法令禁止就业体检乙肝,给企业留下一个机会;福利体检乙肝,严重的法令缺失,归根到底,政府从根本上没有重视携带者的权益,一切法令只是为了安慰乙肝人,不作为的体现,如果携带者不团结起来,共同抗击歧视,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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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1 20:20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推土机 于 2012-6-11 20:24 编辑

要求立法?在这个由邪恶官僚治下的国家已经是不可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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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2 14:26 |只看该作者
就业体检不可以查,福利体检就可以查了?原来还有这样保障人权的?真是王八蛋制定的王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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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2 14:38 |只看该作者
妮玛的,"罚款1000元以下",这帮王八根本就不想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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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2 16:05 |只看该作者
国家已经在2010.02出台通知规定不允许检查乙肝两对半的项目了。卫生部,教育部,人社部,三家一起的。而人社局竟然这样说,是对通知理解有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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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2 16:1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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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2 16:30 |只看该作者
广州人社局作为行政主体,发表这样不负责任的、错误无知的言论,对广大战友造成了很大伤害!同时也与卫生部,教育部,人社部三部委以前出台通知的意图严重背离,完全漠视乙肝人事公平就业的权利!就怕这事成为样板,其他地区的人社局同样可以照葫芦画瓢,漠视乙肝人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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