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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周瑜打黄盖先生:你不说事,她说事,能柰她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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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瑜打黄盖先生:你不说事,她说事,能柰她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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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9 18:5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http://woaichadianer.blog.163.com/profile/(有她本人照片)
故    乡:         河北省 张家口市 蔚县 北水泉镇
现居住地:         北京市 朝阳区
自我介绍:         冷看功名利禄, 热看柴米油盐。全职家庭主妇, 爱家坐家写家。

乙肝病毒携带者的人权和自律
其中最让人不能容忍的话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不仅要对自己的健康负责,定期复查肝功和“二对半”,发病后及时医治,也应自觉回避影响亿万人健康的特殊行业。在行为上的自律是乙肝病毒携带者的义务。譬如在公共聚餐时,主动提出分餐,不借用别人水杯,不近距离对别人大声说话,不对别人咳嗽和打喷嚏。乙肝带毒者的牙具、刮脸刀要专用,皮肤出血应到医院消毒处理,不应用棉花或卫生纸随意擦一擦而扔掉。女性月经用品因妥善处理。不得献血。讲究性道德、性卫生。使用公用工具(如电话、门把手等)最好用手纸垫一下;不得随意吐痰。这些虽然都是“小节”,但如果带毒者都能这样自律,无疑会大大减少感染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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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9 19:18 |只看该作者
刚查到她的QQ:7448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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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9 19:20 |只看该作者
她的个人资料女   北京市  朝阳区

学校:北京师范大学

QQ:7448214

博客:http://woaichadianer.blog.163.com/

介绍:专业主妇、业余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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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9 19:21 |只看该作者
QQ号是:妻死死爸儿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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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9 20:15 |只看该作者
        我们为什么要去讨论“病与病人”的问题?为什么我们不能忘掉我们是“病人”的身份?为什么我们不能用“公民”这一全新身份去维权?当有一天所有人都不知道“谁是HBV人?”时,社会讨论再多的“病与病人”的话题又能对我们产生什么影响呢?
        你所说的那个人,她之所以会拿“病与病人”来说事,是由于没开窍的战友们造成的,正是因为战友们误把“权利问题”当成“传染病与人性”的问题,加上允许媒体和有关部门突出“某一类人”招来的“四面楚歌”,请战友们检讨一下自己吧!!!再不听逆耳忠言,再不悬崖勒马,再不停止“害已害人”的做法,战友们就等着全体阵亡吧。
1>绝症非荣耀,敢做傻事非英雄。

2>绝大多数单位搜身实为“私闯民宅”。

3>迫害顺序:自由、私隐、歧视。病根在思想未城市化。

4>“个人权利”高于一切群体和人民的利益!国家为保护个人权利而诞生!

5>为人体检是罪恶,发津贴由人体检才是福利!自查叫体检,他查叫搜查!

6>刑事案件不需个人维权!

7>罪与罚要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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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9 20:22 |只看该作者
公民权利是常识问题,传染病是医学问题,前者每一位公民都要懂,后者并不是每一位公民都要懂的,我们只谈我们都懂的,不谈我们不懂的,我们要做我们擅长的。
1>绝症非荣耀,敢做傻事非英雄。

2>绝大多数单位搜身实为“私闯民宅”。

3>迫害顺序:自由、私隐、歧视。病根在思想未城市化。

4>“个人权利”高于一切群体和人民的利益!国家为保护个人权利而诞生!

5>为人体检是罪恶,发津贴由人体检才是福利!自查叫体检,他查叫搜查!

6>刑事案件不需个人维权!

7>罪与罚要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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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9 20:25 |只看该作者
楼主,你那套是“对人不对事”的典型做法,我们不攻击人,要攻击事。
1>绝症非荣耀,敢做傻事非英雄。

2>绝大多数单位搜身实为“私闯民宅”。

3>迫害顺序:自由、私隐、歧视。病根在思想未城市化。

4>“个人权利”高于一切群体和人民的利益!国家为保护个人权利而诞生!

5>为人体检是罪恶,发津贴由人体检才是福利!自查叫体检,他查叫搜查!

6>刑事案件不需个人维权!

7>罪与罚要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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