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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先科普后维权”将引来骚扰并自掘坟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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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科普后维权”将引来骚扰并自掘坟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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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6 21:4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本帖最后由 周瑜打黄盖 于 2012-6-7 07:21 编辑

“先科普后维权”是很多战友选择的路线,我认为这是错误的,我是这样考虑的:

1>作为“异类”,他们最需要的是“免受骚扰”,过上安静的生活,科普是把“异类”放到舞台上,使他们成为明星,“吸引骚扰”。“吸引骚扰”容易,“摆脱骚扰”难,当你想摆脱骚扰时,你会发现骚扰就像“口香糖”一样,甩也甩不掉,到时后悔莫及了。

2>在当前“擅闯民宅”没人报警的情况下,你就科普,这不是找死吗?反正“擅闯民宅”没人报警,犯罪分子可以随意闯入你的宅子,发现你是“异类”,继而歧视你,歧视不是因为怕你而歧视,是因为你与众不同而歧视,你们要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有病”就是与众不同,故以“绝症病人”的身份维权是错误的,这样会使自己处处碰壁。

     但如果“擅闯民宅”被有效震慑,此时再做科普就大不相同,犯罪分子不能随意“进屋”,这个时候他们才会耐心地听我们说教,就算它们仍然不肯相信我们的话,也奈何不了我们,我们隐匿在人群中,它们发现不了我们。所以科普的时机一定是在维权之后。
1>绝症非荣耀,敢做傻事非英雄。

2>绝大多数单位搜身实为“私闯民宅”。

3>迫害顺序:自由、私隐、歧视。病根在思想未城市化。

4>“个人权利”高于一切群体和人民的利益!国家为保护个人权利而诞生!

5>为人体检是罪恶,发津贴由人体检才是福利!自查叫体检,他查叫搜查!

6>刑事案件不需个人维权!

7>罪与罚要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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