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标题: 宝鸡市中心医院 [打印本页]

作者: liuyaling    时间: 2012-6-4 18:00     标题: 宝鸡市中心医院

本帖最后由 liuyaling 于 2012-7-21 23:00 编辑

宝鸡市中心医院今年3月份在招聘护士过程中违规体检,其中有两名护士在通过审核、面试、笔试、上岗前培训后被通知乙肝大三阳让以后不要来了。给其中一名护士造成严重后果:1、宝鸡市中心医院违规体检后给当事人通知不被聘用后,由于该护士为了应聘丢掉原来工作并且花费了3.5万元,感觉无法挽回,委屈自杀未遂,被人解救。2、因为医院透露个人隐私,该护士被丈夫逼迫离婚。3、当该护士去宝鸡市中心医院询问的时候,又被该医院党委书记和护理部主任威胁、训斥致该护士精神恍惚,已不能参加工作。


作者: 凤凰定涅槃    时间: 2012-6-4 18:10

回复 liuyaling 的帖子

消息上新闻否?
作者: liuyaling    时间: 2012-6-4 18:29

回复 凤凰定涅槃 的帖子

请上
作者: 凤凰定涅槃    时间: 2012-6-4 18:31

回复 liuyaling 的帖子

我是在问您,这些消息有没有媒体曝光?

作者: liuyaling    时间: 2012-6-4 18:39

没有
作者: goodbridge    时间: 2012-6-4 18:55

能否以 电话或邮件的形式联系到媒体,这对打压医疗机构泄露公民健康隐私及公民健康档案的修改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作者: liuyaling    时间: 2012-6-4 18:58

回复 goodbridge 的帖子

请大家帮忙。
作者: goodbridge    时间: 2012-6-4 19:08

反歧视热线
010-51917982 (华北、东北)
0371-67956079 (中西部、华东)
0755-86097450(华南)

来源:http://www.yirenping.org/
作者: goodbridge    时间: 2012-6-4 19:16

敢选择自杀,就一定敢揭露真相。请注意策略,掌握证据。
如导致自杀的真实原因,如电话、体检单等,还有旁证。
作者: liuyaling    时间: 2012-6-4 19:36

回复 goodbridge 的帖子

一切证据都有

作者: goodbridge    时间: 2012-6-4 19:43

等会吧,估计陆军会找你的。沉着应战,重重打击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不作为者,乙肝携带者的出头之日就会离我们更近!
感谢您!
作者: liuyaling    时间: 2012-6-4 19:58

回复 goodbridge 的帖子

应该感谢您

作者: 家园桥H    时间: 2012-6-4 20:39

假如证据确凿,必须投诉!欺人到极点。。。
作者: 推土机    时间: 2012-6-4 21:17

以血还血,以牙还牙。
作者: y2w3    时间: 2012-6-4 22:17

怎么医院都这么无知,更不要说普通老百姓了,
作者: 1960215    时间: 2012-6-5 08:19

应该以侵犯隐私起诉!!
作者: tear医学生    时间: 2012-6-5 13:09

无耻的医院
作者: chencangqu    时间: 2012-6-5 15:21

回复 liuyaling 的帖子

我们共同努力,为“乙友”声讨公道。

作者: chencangqu    时间: 2012-6-5 20:37

回复 liuyaling 的帖子


河南省医学会肝脏病分会主任委员、河南省人民医院感染科主任 尚佳主任医师说,我做乙肝临床工作这么多年,几乎没有见过夫妻之间传染乙肝的。乙肝的主要传播途径是母婴垂直传播、血液传播,性传播几率非常低,而且乙肝病毒携带者和乙肝患者没有明显差异。


  医学专家还发现一个现象,夫妻一方有乙肝的,另一方大多数出现抗体。由此推断,健康的一方的确感染过乙肝病毒,但很快将病毒消灭了,从而产生了抗体。这是因为成人具备健全的免疫体系,当乙肝病毒进入体内后,整个机体的免疫系统会动员起来,识别并清除乙肝病毒,使病毒无藏身之地。



作者: liuyaling    时间: 2012-6-5 22:16

霸权的医院、无耻的党委书记、可恶的护理部主任、无知丑陋的丈夫,可爱的护士。
作者: chencangqu    时间: 2012-6-5 22:25

霸权的医院、无耻的党委书记、可恶的护理部主任、无知丑陋的丈夫,可爱的护士。
作者: baobei1234    时间: 2012-6-7 11:06

无知丑陋的丈夫
作者: liuyaling    时间: 2012-6-8 11:02

乙肝歧视何时止!!!!!!!
作者: chencangqu    时间: 2012-6-9 17:27

乙肝不会通过性传播。
作者: 614    时间: 2012-7-4 12:13

回复 chencangqu 的帖子

楼主怎么了?金戈铁马已发论坛消息给你,注意看右上角的“短消息”的短消息符号点亮。
作者: liuyaling    时间: 2012-7-21 23:07

谢谢大家!




欢迎光临 肝胆相照论坛 (http://hbvhbv.info/forum/) Powered by Discuz! X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