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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幸福广东”,城市住宅楼必须限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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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0 13:5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一座城市所能容纳的人口是有限的,人过多必将影响居民的幸福指数,所谓幸福,其实就是生活质量。人过多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比如:就业难、看病难、上学难、传染病流行、堵车、坐车无座位……这些都在影响着我们的生活质量。那么,应该怎样限制人口呢?我认为,城市住宅楼必须限高,不是说有高楼大厦就叫做城市,高楼大厦也绝不是指住宅楼,而是指写字楼和商用楼,宜居城市的住宅楼不应超过10层。
    总之,在建住宅楼的同时还要考虑能不能提供相应数量的配套公共设施,这是建设“幸福广东”、宜居城市的基本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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