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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f.nfdaily.cn/nfdsb/content/2011-12/27/content_35610095.htm 雷闯到广东教育考试院 举砖抗议招飞歧视乙肝 2011-12-27 09:22 南方都市报 雷闯摆出“拍砖”姿势。南都记者张昊/摄(图片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讯 记者张昊 实习生谢勇 “允许查乙肝并不等于可以拒录乙肝携带者。”昨日上午10时,“乙肝斗士”雷闯来到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举砖抗议广东省招飞工作中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对此,省教育考试院信访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并已发函给相关航空公司遵照执行。
招飞拒录乙肝病毒携带者
昨日上午10时,雷闯来到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以特别的方式向信访处反映广东省招飞工作乙肝歧视现象:寄送一张元旦贺卡后,在门前摆出“拍砖”姿势。
雷闯称,贺卡主要内容是希望省教育考试院能正确理解国家对乙肝检查的相关规定,同时元旦将至,预祝快乐。这次他从上海赶来为乙肝人士维权,是因为近日看到媒体报道称南方航空公司招飞行员时将严格拒录乙肝携带者。
在南航招飞网上,南都记者看到在一份《报考飞行学院身体自荐标准》上明确写着:飞行员属于特殊行业,考生参加招飞不应有病毒性肝炎、肝功能异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 BsA g)阳性。
雷闯曾寄特快提出疑问
广东省招飞工作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直接领导和组织实施。12月6日,雷闯曾向省教育考试院寄特快专递,就招飞拒录乙肝病毒携带者情况提出疑问。12月22日,该院对雷闯进行电话回复,确定南航招飞拒录乙肝病毒携带者并表示:“卫生部允许招乙肝学员查乙肝,就等于拒录乙肝。”
“这完全曲解了国家相关规定。”雷闯说,早在2010年2月10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发布通知,规定各级各类教育机构不得以学生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收或要求退学。
南航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
昨日上午10时30分许,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信访处一负责人接待了雷闯。该负责人表示收到雷闯反映的情况后,已在12月23日发函给南方航空公司,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得限制乙肝病毒携带者报考飞行院校,不得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该负责人同时表示考试院将会监督执行。
南都记者同时致电南方航空公司招生处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南航已经收到考试院发来的函,将会严格执行国家和民航局招生的相关规定,不过他仍然建议“飞行员身体素质要求极高,有乙肝的考生不要报考飞行院校,以免浪费精力和时间”。
■知多D
国家规定:
民航不得拒录乙肝病毒携带者
对于飞行员这种特殊行业,近两年卫生部和国家民航局先后有明确规定,其中《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取消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录取飞行技术专业的限制。不过也规定民航招收飞行学生体检时,可以保留体检鉴定乙肝项目检测。“但保留乙肝体检并不等于拒录乙肝病毒携带者当飞行学员。”雷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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