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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hxb.net [2011-11-10 10:13:36] 生活新报 进入论坛
“昆明幼儿园卫生管理办法”昨起施行针对网上盛传的“肝病宝宝暂不允许入园”一事 卫生局回应称:“乙肝”可入园 “甲肝”愈后可入。
因为在昨日开始施行的《昆明市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简称《细则》)中,明文规定了“谷丙转氨酶增高者暂不予入园”,以致一则“昆明的‘肝病宝宝’暂不允许进入托儿所和幼儿园”的消息在网上广泛传播,引起不少市民的关注。对此,昆明市卫生局表示,谷丙转氨酶指标增高的宝宝不等同于患有肝病,进一步检查后宝宝仍有机会入园。
“谷丙转氨酶高不等于患肝病”
“围绕《细则》中‘谷丙转氨酶增高者暂不予入园’的规定,昨日不少市民来电咨询,相关家长情绪较为激动。”昆明市卫生局妇幼处工作人员宋继红表示,谷丙转氨酶增高的儿童不等同于患有肝病,需作进一步检查后方能决定是否可进入托儿所、幼儿园。“儿童体内谷丙转氨酶指标若高于正常值40,意味着存在肝功能受损情况,但是否患有病毒性肝炎,还需要结合临床反应和其他指标数值作出判断。”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肝病科医师介绍。
“目前我国规定常规检查不查乙肝,乙肝患者入学、工作等均不受限制。”宋继红还表示,乙肝宝贝入园同样不受影响,但处于甲肝活动期的儿童,愈后并出具医师证明方可入园。“谷丙转氨酶增高的宝宝暂不予入园不是一种歧视,只是出现这类情况的儿童需要作进一步检查,然后视情况决定。”
昆明市第一教工幼儿园等多家幼儿园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出于集体管理安全的考虑,园方不接收处于甲肝活动期的儿童,但甲肝疗程期短,患儿一旦痊愈即可入园。
将对现有托幼机构展开评审
《细则》规定,今后开办托幼机构,招生前应取得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妇幼保健机构出具的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的卫生保健评价报告,未取得卫生保健合格证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予登记注册。
“对于现有的托幼机构,将会开展全市范围内的评审工作,并给合格者颁发《昆明市托幼园所卫生保健合格证》。”宋继红介绍,对于检查不合格的首先限期整改,经复查仍不合格者不予换发新证,并收回原合格证。
此外,《细则》还作出了保健人员上岗前需考核、托幼机构应为每一个在园儿童建立健康档案、有精神病史者不得在托幼机构工作、托幼机构需按收托150名儿童的机构至少设1名专职卫生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卫生保健人员等规定,并明确了1~2岁儿童需每半年体检一次,3岁以上儿童每年体检一次的要求。
在临床上主要引起转氨酶偏高的原因是病毒性肝炎,同时胆道疾病胆囊炎、胆石症急性发作时,也会出现转氨酶增高,还有长期饮酒者也会使谷草转氨酶升高,其他某些感染性疾病,如肺炎、伤寒、结核病、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等,都有谷草转氨酶偏高的现象,但这些疾病各有典型的临床表现,并可借助实验室检查,明确诊断。此外,急性软组织损伤、剧烈运动、妊娠期,也会出现谷草转氨酶偏高。
本报记者 黄少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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