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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精华资料 内分泌学会发布防治维生素D缺乏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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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分泌学会发布防治维生素D缺乏指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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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31 14:2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本帖最后由 liver411 于 2012-4-26 23:27 编辑


内分泌学会近日公布了维生素D缺乏评估、治疗和预防的临床实践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该指南针对不同年龄段、不同疾病背景的维生素D缺乏高危、低危人群,进一步明确了维生素D缺乏的有效评估、饮食补充和药物预防治疗的具体实施方法,指明了维生素D在非血钙受益上的不确定性,旨在达到维生素D缺乏防治的最优化。

  指南认为,维生素D缺乏的高危人群(例如西班牙裔、黑种人、妊娠妇女和肥胖个体等)应当接受维生素D水平筛查,但不推荐人群的普遍筛查。外周血血清25-羟维生素D水平低于20 ng/ml者应被诊断为维生素D缺乏。指南全文2011年6月6日在线发表于《临床内分泌学与新陈代谢杂志》(Journal of Clinical Endocrinology and Metabolism)。

  指南专家组认为,在所有年龄组人群中维生素D缺乏均非常普遍,同时仅有少量食物含有维生素D。因此专家组指出,应当以推荐日摄取量、以及可耐受上限量,并依据年龄和临床实际情况进行维生素D补充治疗,从而预防心血管疾病、死亡或提高生活质量。

  专家组建议对有维生素D缺乏危险者,在初始实验室检查中采用可靠方法检测血清25-羟维生素D水平。推荐维生素D缺乏者采用维生素D2或维生素D3治疗,高危人群则建议饮食补充。目前尚无充分证据推荐对无维生素D缺乏危险的人群进行筛查,或服用维生素D以获得心血管保护等非血钙受益。

  指南要点如下:

  1、诊断程序

  ⑴ 推荐对维生素D缺乏的高危人群进行维生素D水平筛查,但不推荐对无危险因素人群进行普遍筛查(1|⊕⊕⊕⊕)【注:“1,2”代表推荐强度:“1”为强推荐(“推荐”),“2”为弱推荐(“建议”);交叉填充圆圈代表证据水平:“⊕⊕⊕⊕”为证据水平高,“⊕⊕⊕○”为证据水平中等,“⊕⊕○○”为证据水平低,“⊕○○○”为证据水平非常低。下同】。

  ⑵ 推荐对于有维生素D缺乏危险者,采用可靠方法检测其血清循环25-羟维生素D[25(OH)D]水平,以评价患者体内的维生素D状况。维生素D缺乏定义为25(OH)D水平低于20 ng/ml(50 nmol/L)。不推荐使用血清1,25二羟维生素D [1,25(OH)2D]检测评价维生素D缺乏,仅在监测特定情况如获得性和遗传性维生素D和磷酸盐代谢紊乱时应用(1|⊕⊕⊕⊕)。

  2、建议维生素D缺乏危险人群饮食补充维生素D

  ⑴婴儿和0~1岁儿童维生素D的最低需求量为400 IU/d(每IU为25 ng),1岁及以上儿童则至少需要600 IU/d使骨骼健康最大化。至于400和600 IU/d需求量是否能够分别满足0~1岁和1~18岁小儿维生素D相关的潜在非骨骼健康益处,目前尚不知晓。然而,如果使血25(OH)D水平持续高于30 ng/ml(75 nmol/L),可能至少需要1000 IU/d维生素D(2|⊕⊕⊕⊕)。

  ⑵ 19~50岁成人至少需要1000 IU/d维生素D使骨骼健康和肌肉功能最大化。尚不知600 IU/d是否能满足维生素D相关的潜在非骨骼健康益处。但若使血25(OH)D水平持续高于30 ng/ml,可能至少需要1500~2000 IU/d维生素D(2|⊕⊕⊕⊕)。

  ⑶ 50~70岁和70岁以上成人分别需要至少600和800 IU/d维生素D。600 和800  IU/d是否能满足维生素D相关潜在的非骨骼健康益处尚不知晓。但若使血25(OH)D水平持续高于30 ng/ml,可能至少需要补充1500~2000IU/d维生素D(2|⊕⊕⊕⊕)。

  ⑷妊娠和哺乳女性至少需要600 IU/d维生素D,并可能需要1500~2000 IU/d维生素D以维持血25(OH)D水平持续高于30 ng/ml(2|⊕⊕⊕○)。

  ⑸肥胖儿童和成人以及服用抗惊厥药、糖皮质激素类药、抗真菌药如酮康唑和接受AIDS治疗的儿童和成人至少需要相同年龄组的2倍或3倍维生素D量以维持机体的维生素D需求(2|⊕⊕⊕⊕)。

  ⑹维生素D可耐受维持量的上限(UL),即除医生建议外均不可超过的限量:小于6个月婴儿为1000 IU/d,6个月~1岁婴儿为1500 IU/d,1~3岁儿童至少为2500 IU/d,4~8岁儿童为3000 IU/d,超过8岁者为4000 IU/d。然而,高水平维生素D可能是纠正维生素D缺乏所必须:在0~1岁儿童为4000 IU/d,1~18岁儿童为4000 IU/d,19岁以上成人为10000 IU/d(2|⊕⊕⊕⊕)。

  3、治疗和预防策略

  ⑴建议采用维生素D2或维生素D3治疗和预防维生素D缺乏(2|⊕⊕⊕⊕)。

  ⑵ 建议维生素D缺乏的0~1岁婴幼儿采用2000 IU/d维生素D2或维生素D3治疗,或使用50000 IU维生素D2或维生素D3,每周1次,共6周,使血25(OH)D水平高于30 ng/ml,维持治疗量为400~1000 IU/d(2|⊕⊕⊕⊕)。

  ⑶ 建议维生素D缺乏的1-18岁儿童采用2000 IU/d维生素D2或维生素D3治疗至少6周,或采用50000 IU维生素D2或维生素D3,每周1次,共6周,使血25(OH)D水平高于30 ng/ml,维持治疗量为600~1000 IU/d(2|⊕⊕⊕⊕)。

  ⑷ 建议所有维生素D缺乏的成人采用50000 IU维生素D2或维生素D3,每周1次,共8周,或采用每日6000 IU/d维生素D2或维生素D3的等同剂量,使血25(OH)D水平高于30 ng/ml,维持治疗量为1500~2000 IU/d(2|⊕⊕⊕⊕)。

  ⑸ 建议肥胖、吸收不良综合征和服用影响维生素D代谢药物者采用大剂量维生素D(2~3倍剂量,至少6000~10000 IU/d)治疗维生素D缺乏,使血25(OH)D水平高于30 ng/ml,维持治疗量为3000~6000 IU/d(2|⊕⊕⊕⊕)。

  ⑹ 对于产生肾外1,25(OH)2D的患者,在治疗维生素D缺乏期间建议监测25(OH)D和血清钙水平,预防高钙血症(2|⊕⊕⊕⊕)。

  ⑺ 对于原发性甲状旁腺功能亢进症合并维生素D缺乏者,建议进行维生素D治疗,同时监测血清钙水平(2|⊕⊕⊕⊕)。

  4、维生素D的非血钙受益

  建议进行维生素D 补充治疗以预防其水平下降。不建议补充超过预防心血管疾病、死亡或改善生活质量的日推荐需求量的维生素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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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9 19:43 |只看该作者
难怪我的糖尿病医生推荐,一天服用4颗维生素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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