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扰素α治疗
我国已批准普通IFNα(2a、2b和1b)和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和2b,即Peg-IFNα-2a和Peg-IFNα-2b)用于治疗慢性乙型肝炎。
IFNα抗病毒疗效的预测因素
● 预测因素:包括治疗前的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水平较高;HBV DNA<2×108 copies/ml(<4×107 IU/ml);女性;病程短;非母婴传播;肝组织炎症坏死较重,纤维化程度轻;治疗依从性好;无丙型肝炎病毒(HCV)、丁型肝炎病毒(HDV)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合并感染;HBV基因A型;治疗12周或24周时,血清HBV DNA不能检出。这些都是可获得较好疗效的预测因素(Ⅱ)。其中基线ALT、HBV DNA水平和HBV基因型是预测疗效的重要因素。研究表明,在Peg-IFNα-2a 治疗过程中,定量检测乙肝表面抗原(HBsAg)水平或乙肝e抗原(HBeAg)水平对治疗应答有较好的预测价值。
IFNα的不良反应及其处理
● 流感样症候群:表现为发热、寒战、头痛、肌肉酸痛和乏力等,可在睡前注射IFNα,或在注射IFNα同时服用解热镇痛药。
● 一过性外周血细胞减少:主要表现为外周血白细胞(中性粒细胞) 和血小板减少。如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0.75×109/L和(或)血小板<50×109/L,应减小IFNα剂量;1~2周后复查,如恢复,则逐渐增加至原剂量。如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0.5×109/L和(或)血小板<30×109/L,则应停药。对中性粒细胞明显减少者,可试用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CSF)或粒细胞巨噬细胞集落刺激因子(GM-CSF) 进行治疗(Ⅲ)。
● 精神异常:可表现为抑郁、妄想、重度焦虑等精神病症状,对症状严重者,应及时停用IFNα,必要时与神经精神科医师一同进行进一步的诊治。
● 自身免疫性疾病:一些患者可出现自身抗体,仅少部分患者出现甲状腺疾病(甲状腺功能减退或亢进)、糖尿病、血小板减少、银屑病、白斑、类风湿关节炎和系统性红斑狼疮样综合征等,应请相关科室医师会诊共同诊治,严重者应停药。
● 其他少见的不良反应:包括肾脏损害(间质性肾炎、肾病综合征和急性肾衰竭等)、心血管并发症 (心律失常、缺血性心脏病和心肌病等)、视网膜病变、听力下降和间质性肺炎等,发生这些不良反应,应停止IFNα治疗。
IFN治疗的禁忌证
● 绝对禁忌证包括:妊娠、精神病史 (如严重抑郁症)、未能控制的癫痫、未戒断的酗酒或吸毒者、未经控制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失代偿期肝硬化及有症状的心脏病。
● 相对禁忌证包括:甲状腺疾病、视网膜病、银屑病、既往抑郁症史,未控制的糖尿病、高血压,治疗前中性粒细胞计数<1.0×109/L和(或)血小板计数<50×109/L,总胆红素>51 μmol/L(特别是以间接胆红素为主者)。
核苷(酸)类药物治疗
目前已应用于临床的抗HBV治疗的NA药物有5种,包括拉米夫定、阿德福韦酯、恩替卡韦、替比夫定和替诺福韦酯,其中替诺福韦酯在我国尚未被批准上市。
NA治疗的疗效预测和优化治疗
● 有研究表明,除基线因素外,治疗早期病毒学应答情况可预测长期疗效和耐药发生率。国外学者据此提出了NA药物治疗慢性乙型肝炎的路线图概念,强调治疗早期病毒学应答的重要性,并提倡根据HBV DNA监测结果进行优化治疗。但是,各种药物的最佳监测时间点和判断临界值可能有所不同。而且,对于应答不充分者,采用何种治疗策略和方法更有效,尚需要前瞻性临床研究来验证。
密切关注患者治疗依从性问题
● 应密切关注患者的用药剂量、使用方法、是否有漏用药物或自行停药等情况,应确保患者已经了解随意停药可能导致的风险,提高患者依从性。
少见、罕见不良反应的预防和处理
● NA总体安全性和患者耐受性良好,但在临床应用中确有少见、罕见严重不良反应发生,如肾功能不全、肌炎、横纹肌溶解、乳酸酸中毒等,应引起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