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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有声有色 大学生五考公务员终上榜 因乙肝检查“±”被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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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五考公务员终上榜 因乙肝检查“±”被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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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0 21:0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记者熊玺
  “±”常出现在乙肝检查的化验单上,其所表示的检查结果是疑似阴阳性,即不确定是阴性还是阳性,当然也不确定被检查者是乙肝携带者。这个表示疑似的符号出现在了小卢的公务员体检化验单上,小卢因此失去了做公务员的机会。而这个体检机会是他过五关斩六将,历经四次国考失败才得来的。感觉不平的小卢将西安市公务员局告上了法庭,他的理由是在官方发布的录用体检标准里,没有提到“±”检查结果不准录用。

  很“坚持”
  四次“国考”失败没有让他气馁
  今年26岁的小卢出生在河南周口市的一个村子里。刻苦学习的他凭借好成绩进入了西北政法大学的大门。家中捉襟见肘的状况让大学里的小卢寝食难安,一心想着能早点有份好的工作好减轻家里的负担。最后,小卢瞄准了国考,公务员相对比较稳定,待遇也不错,如果考上了公务员对父母也有个交代。
  有了这个想法,他便开始找公务员招考信息,2009年10月份他赶回老家河南,第一次参加国考,报考的职务是河南省委,因为是第一次,成绩不理想没有进入面试,但是他没有气馁积极准备,继续关注其他地方的公务员招考。
  一个月后,小卢参加了第二次国考,报考的是北京市铁路公安局。有了第一次失败的经验,小卢笔试成绩不错顺利进入了面试,但是在面试的时候成绩不理想,又被刷了下来。经过了前两次的失败,小卢没有丧失信心。12月份他又到江西去赶考,报考的是南昌市政府,这次报考的门槛有点高,笔试成绩不理想。接下来,小卢开始了第四次赶考,这一次报考的是河南省的选调生,结果还是成绩不理想。
  很“恼火”
  因体检单的疑似“乙肝”他被刷了
  2010年4月,小卢参加了第五次国考,这一次报考的是西安市公安局城区的分局(科员),这一次考得不错,以笔试成绩第二名的身份进入面试,面试的时候发挥不错,最后总分位居第二名,这次成绩让小卢一扫之前四次失败经历带来的阴霾。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体检结果中,小卢的乙肝五项检查中第五项检查结果为“±”,就因为这个“±”他被阻挡在了公务员的队伍之外,这让小卢非常恼火。
  尽管如此,小卢还是参加了他人生的第六次国考,2010年9月份,他报考了河南省工商局,成绩依旧不理想。意志坚强的小卢没有气馁,又踏上了第七次的国考之路,2010年12月份,他报考了北京市公务员,并进入了面试,但至今还不知道面试成绩。
  很“大胆”
  将西安市公务员局告上法庭
  为了实现自己的公务员梦,小卢辗转全国数省七次赶考,几次与公务员都是擦肩而过,尤其是报考西安市公安局城区的分局(科员)这一次,几乎是迈进了公务员队伍,结果因为“±”,自己又被拒之门外,小卢想不通,决定为自己讨个说法。
  小卢告诉记者:“第一次体检结果出来,我乙肝五项的第二项和第五项显示阳性,需要第二次复检。我以前都是好好的,所以我不相信这个体检结果。2010年7月10日是复检的时间,7月9日我到西安交大一附院自己去做了乙肝五项的检查,结果第二项显示阳性,第五项正常,这就意味着我是正常的。第二天我胸有成竹地去复检,结果出来乙肝五项检查的第五项后面是 ‘±’,医院建议三个月后复查,这就意味着医院没有确诊我是乙肝携带者,结果西安市公务员局就把我给刷掉了。”
  很“有理”
  医院:体检结果显示不属乙肝患者
  小卢给记者出示了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人事部、公安部人发〔2001〕74号),其中第二十一条规定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录用:(一)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酶法检验40单位以上者。(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酶标法检验阳性者。(三)确诊为各型慢性肝炎及各种肝病患者。
  “我的体检结果不属于其中的任何一项,我咨询了医院,医院专家教授一致认为:即使按照公务员局的体检结果,仍然不属于乙肝。第二项和第五项为‘±’,表示可能是既往感染过乙肝病毒已经康复或注射过乙肝疫苗,但已经产生了保护性的抗体,属于正常的健康人,不会传染,不用治疗。”
  很“疑惑”
  法院:除五项全阴或第二项阳性,其余为不及格
  小卢将西安市公务员局告上了法庭。2011年3月8日,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法院认为乙肝五项复检结果:第二项和第五项呈阳性,依据乙肝五项检验结果标准,其中五项全阴或第二项阳性为正常结果,除此之外均为异常,依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判定为不合格。
  法院驳回了小卢要求撤销被告西安市公务员局关于西安市公安系统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身体检查不合格的决定。
  小卢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于2011年3月16日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我认为西安市公务员局判定我体检是否合格,应该是依据医院的体检作出结论,但是医院都没有给出定论之前,为什么西安市公务员局要作出定论呢?所以,我认为他们明显违规,我一定要讨个说法,要求西安市公务员局撤销那个错误的决定。”
  相关新闻:广州一医院体检暗查乙肝接全国首张罚单(图)
  经国内知名乙肝论坛“肝胆相照”网络反乙肝歧视人士联名举报,近日,广州市卫生局对违规检查乙肝的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做出通报批评并暂停开展体检服务的处罚决定。这张被网民称作全国首张针对医院的“暗查乙肝罚单”,在网络上引起广泛关注。
  政策:三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取消求职者乙肝检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和卫生部9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取消就业体检中乙肝项目检测,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就业体检中乙肝项目检测行为发生。
  评论:乙肝歧视难禁,在于违规成本太低
  如果违规成本太低,财大势大的国企自然不惮于公然违法。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招聘时违规检测乙肝,仅会被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即便败诉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也只有几千元,最高的只有几万元。
玉骨冰肌入夜香,羞同俗卉逐荣光。辉煌生命何言短?一现奇芳韵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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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1 09:04 |只看该作者
奶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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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5 11:00 |只看该作者
真是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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