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西北草原狼 于 2011-10-31 19:41 编辑
签名处
http://www.hbvhbv.name/qm/yingyeda/qm.asp#n
就英业达集团歧视乙肝(B肝)病毒携带者的抗议信
李诗钦董事长:
我是来自海峡对岸的乙肝(B肝)病毒携带者。最近我们通过媒体报道,得知重庆有位乙肝(B肝)携带者去贵集团在重庆刚设立的英业达(重庆)有限公司应聘,但是却因为他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而被拒绝聘用。我认为,这是一件很严重的侵犯平等就业权的人权事件。因为,
英业达拒录乙肝(B肝)携带者,不仅是赤裸裸的歧视,更是公然违法
媒体报道,2010年9月,重庆青年张少阳(化名)通过了英业达(重庆)公司的复试,英业达方面告知其被录用,并且双方就薪酬待遇等问题达成一致。但在随后的入职体检中,英业达(重庆)公司竟要求张少阳检测“乙肝两对半”,并最终以此项体检不合格为由拒绝录用(详见附件媒体报道)。
《世界人权宣言》第二十三条规定,“人人有权工作、自由选择职业、享受公正和合适的工作条件并享受免于失业的保障。 ”、“人人有同工同酬的权利,不受任何歧视。 ”而英业达集团作对乙肝携带者平等就业设置障碍、区别对待的恶劣行为,我认为不但是赤裸裸的歧视;更是极不尊重人权的表现。
据闻,马英九也曾罹患乙肝。在台湾,乙肝携带者都可能做领导人,这也说明乙肝携带者在台湾享受到了平等的就业机会。但,为什么英业达却不给大陆的乙肝携带者同样平等的待遇呢?
英业达此举不单是赤裸裸的歧视,更是公然违法大陆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国务院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也曾联合下发文件明确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维护乙肝携带者入学、就业权利,保护他们的隐私权。不但不允许因为员工或求职者系乙肝携带者而拒录或辞退,而且甚至不允许在入职体检时检测乙肝五项。
乙肝(B肝)歧视是对英业达“企业公民”形象的讽刺
英业达的官网上有“英业达十大信念”,其中包括“以人为本”、“社会责任”、“公平竞争”、“道德操守”、“企业信誉”,而“社会责任”是英业达人的共同信念。但是,“社会责任”也好,“以人为本”也罢,起码应该遵守法纪,考虑乙肝携带者的平等就业需求吧?而且说到“公平竞争”,英业达也没有给大陆的乙肝携带者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
“爱,是在社会的需要上,负起英业达的责任”,这句话不该是一句空谈。
在此次拒录乙肝携带者事件中,英业达表现出的不是“爱”的企业责任和文化,相反,它表露的恰恰是目空一切、妄自尊大的狂傲和蛮横无理。爱,是发自内心的身体力行,不仅仅是停留在嘴上喊口号。一个连起码法令都不遵守的“人”,无论如何标榜“道德操守”,也无法让人产生信任。无论如何,此次事件并未反映出英业达重视自己的“企业信誉”,而恰恰是对英业达一向标榜的“企业公民”的讽刺!
最后,我强烈要求英业达
1、尊重法律,修改公司内部规定,给当事人及大陆近一亿的乙肝(B肝)携带者道歉;
2、面对事实,对相关责任人员做出相应处罚。
此致
乙肝病毒携带者:黄 铮 等
2011年10月 日
签名处
http://www.hbvhbv.name/qm/yingyeda/qm.asp#n
附:相关媒体报导
1 、体检查出乙肝被拒录用 小伙法庭讨公道(《重庆商报》, 2011-07-12 )
2 、台资企业被诉乙肝歧视 二次开庭拒和解
签名处
http://www.hbvhbv.name/qm/yingyeda/qm.asp#n
体检查出乙肝被拒录用 小伙法庭讨公道
http://cqsbepaper.cqnews.net/html/2011-07/12/content_193599.htm(重庆商报)
本报讯(记者 童江华)“我只想要一个公平的说法,不能平白无故被歧视!”昨日,因入职体检查出乙肝的市民胡响(化名)来到本报反映:因为入职体检查出乙肝,被用人单位拒绝录用,就此,他已起诉用人单位,沙坪坝区法院已立案,将于本月15日在陈家桥法庭开庭审理。
体检查出是乙肝携带者
胡响,今年24岁,四川人,毕业于我市某学院计算机专业。去年6月,在广东打工近一年的胡响,看到重庆IT产业迅速发展起来,自己学的专业也正好适合,遂辞职到重庆寻职。
小胡到重庆后,找了近3个月的工作,没有如意的,后来搜寻到某电子产品代工公司正在招工。去年9月22日,小胡前往该电子产品代工公司应聘“运筹/出口专员”职位,通过笔试和初试。两天后,他又来到公司复试。时隔4天,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吴某告诉他已被录用,并且双方就薪酬待遇等问题达成一致。
接下来,进行的是员工入职体检。10月9日,胡响来到公司指定的体检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结果显示“转氨酶偏高”,当月16日,小胡又来到医院复检,这次显示“转氨酶正常”。胡响将复检结果告知了吴某,得到的回答是:“还得去全面检查一次。”当月22日,小胡再次来到医院体检,结果查出是乙肝携带者。
公司劝他回家调养身体
胡响想,乙肝携带者是可以就业的,他就在家里等待上班通知,可一周过去了也没有等到回音。胡响实在坐不住,就给吴某打电话,吴告诉他,“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还是不合格”,并劝他回家调养身体。
体检查出乙肝,用人单位怎么晓得?胡响产生疑问,“是不是医院向用人单位透露了呢?”后来,他就此事向市卫生局医政处投诉,很快,医院向他道歉并补偿了2000元慰问金。该医院院长助理李某昨日对记者证实有这事,他称,沙坪坝区法院已到医院进行了调查,以法院调查为准。
将用人单位告上法庭
事后,胡响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发现国家明文规定,“禁止在入职体检时检测乙肝并且不得以是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他遂将用人单位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用人单位书面赔礼道歉,并支付赔偿金23640元。此案将于本月15日在沙坪坝区法院陈家桥法庭开庭审理。
台资企业被诉乙肝歧视 二次开庭拒和解
2011年08月17日 22:22 财新网
http://policy.caing.com/2011-08-17/100292011.html
原告张少阳请求“依法判决确认被告在招聘原告的过程中存在就业歧视行为,并判决被告就此事以书面方式向原告赔礼道歉”“请求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人民币10000元”
【财新网】(实习记者 王箐丰 记者 蓝方)自2007年以来,中央政府三令五申,禁止企业因求职者携带乙肝病毒而拒录或辞退。然而时至今日,仍有不少大型企业顶风作案。
2011年8月17日,重庆小伙张少阳起诉知名台资企业英业达公司的乙肝歧视案第二次开庭。
英业达成立于1975年,是台湾电子业的龙头企业之一,也是全球最大的服务器制造商和五大笔记本代工厂之一。2009年12月,英业达与重庆地方政府签约,其重庆基地于2010年年底投产。2010年9月,张少阳通过了英业达(重庆)公司的复试,英业达方面告知其被录用,并且双方就薪酬待遇等问题达成一致。随后公司人力资源部吴小姐要求张少阳去指定的重庆佳音医院参加入职体检。
张少阳第一次体检结果转氨酶偏高,被要求复检。复检时,其转氨酶指标正常,却被吴小姐要求再检测“乙肝两对半”。做完检测后,张的检测结果被直接给到单位。随后,吴小姐告知张少阳,他携带乙肝病毒,最好回家治疗。“其实就是不要我了。”张少阳说。
事实上,在2010年2月1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就已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要求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在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医疗卫生机构亦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公平入学、就业的权利。
事后,张少阳向知名反歧视公益机构——北京益仁平中心求助,并向重庆市卫生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重庆人社局)投诉重庆佳音医院和英业达。
很快,重庆佳音医院电话联系了他,对因医院的违法行为给他带来的伤害道歉,并补偿了张少阳2000元慰问金。但重庆人社局却迟迟没有回应。于是张少阳在北京益仁平中心的帮助下将英业达公司告上法庭。
张少阳请求“依法判决确认被告在招聘原告的过程中存在就业歧视行为,并判决被告就此事以书面方式向原告赔礼道歉”“请求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人民币10000元”。
在7月15日的第一次开庭中,原被告双方围绕公司为何拒录、是否知晓前两次体检报告以及是否明确告知原告其未被录用进行了辩论。由于公司否认从体检医院收到了张少阳第二次体检的报告,法庭为调查这一问题,将体检医院追加为本案的“第三人”,并在今日再次开庭审理。
据张少阳的委托代理人贺天强介绍,在今日庭审过程中,佳音医院负责为张少平体检的医生出庭作证,称其将乙肝两对半检查结果提供给英业达是个人行为,与英业达无关。原告方则提出包括录音等在内的证据对该证人的说法予以驳斥。
本案双方在庭上都表示拒绝和解,该案一审将择日宣判。
在民间反歧视公益人士陆军看来,英业达这样大型跨国企业的做法令人遗憾。“要使国家的法令落到实处,必须对违法、违规的企业依法予以严惩,提高他们的违法、违规成本”。
“在英业达集团的网站上,你能发现他们自称是‘企业公民’。他们强调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爱,对内是公司治理,对外是企业公民。”张少阳说,“但是我国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有近一亿,如此不公平对待怎能说是‘企业公民’呢?又怎么能说是‘爱’呢?” 张少阳认为英业达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他“相信法律能给我一个公道”。■
签名处
http://www.hbvhbv.name/qm/yingyeda/qm.asp#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