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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我院严格执行卫生部通知,如有侵权,请找单位! ...
楼主: 曝光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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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严格执行卫生部通知,如有侵权,请找单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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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31 15:36 |只看该作者
唉,谁是受害者,怎么不敢找它小子的上级单位反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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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31 16:2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法盲曝光台 于 2011-7-31 16:28 编辑

看了楼猪说那么多忍不住注册进来给这法盲法普一下。
楼猪所说的“默认的指定人员”是单位领导,那么楼猪所在的医院是否收到体检者的书面指定证明,如没有那你院就违法。如果楼猪强说是体检者默认指定人员是单位领导,那么就好像楼猪把钱存到银行,那就是默认银行可以把你存的钱随便给别了,又或者你家的女人(你母亲、姐妹、老婆)和别人说上一句,那别人就可以上去干一炮了。还有别拿你院所谓的明文规定出来说,你院所谓的明文规定你的老婆或者你母亲要陪你院领导睡,难道你也同意,反正按你的思维逻辑所谓的明文规定是合法的,就让她们陪睡也没关系了。按心理学分析楼猪发这帖的原因是楼猪犯有严重的偏执受虐症、中型思想妄想症、还有楼猪应该有严重的童年阴影吧,如果楼猪需要治疗可以到芳村脑科医院,我有朋友在那里做医生,可以帮到你的。还有你千万不要给你院领导知道你有这病啊,不然把你脱光衣服当众检查,不过没关系反正你都不需要私隐。最后要说的是各位朋友不是说不过你,而是不宵和一个有严重心理疾病的人说这些问题,免得你的病情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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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31 17:38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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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31 21:26 |只看该作者
我也曾经说过,乙肝携带者这个群体就是乌合之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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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31 21:26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推土机 于 2011-7-31 21:34 编辑

我也曾经说过,乙肝携带者这个群体就是乌合之众。试想,我都能看出来,陈竺能看不出来吗?总理总书记能看不出来吗?
-----------消除乙肝歧视纯属天方夜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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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8-1 07:29 |只看该作者
如果都是为维权而来的,就不要互相攻击,不管是谁骂几句说明是因为气愤,之后冷静下来就要干点实际的事了!!如果不是为维权而来,请离开这里,罪犯从来没有承认过自己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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