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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西有个“砍手党村” 同乡揪团犯案 [打印本页]

作者: nwjk    时间: 2011-7-10 11:33     标题: 广西有个“砍手党村” 同乡揪团犯案

本帖最后由 nwjk 于 2011-7-10 11:34 编辑

联合早报网讯)台湾联合报报道,新生代农民工俨然已成为大陆社会治安的乱源之一、城市的刑事犯罪者,他们犯下的刑案占总量三分之一,并重复着一年打工、两年抢劫、三年回村组织同乡犯罪集团再进城的模式;广西甚至出现了“砍手党村”。学者担忧一旦社会动荡,这一亿人的新生代农民工将成为大陆的“乱党”。
  “南方周末”刊出深度采访调查报导,指入狱五年后,杀人犯阿星说出当时犯案的原因。五年前,打工仔阿星在深圳杀死工厂工头后联系媒体,坦承是为了报复工厂拖欠工资,并在记者劝说下向警方自首。现在他承认那是一场有预谋的抢劫。阿星来自一个以“出产砍手党”闻名的村庄,在阿星入狱前后,他之前的同乡好友几乎都因抢劫被捕。
  阿星说,抢劫没有让他感到羞耻与惊慌。相反的,这是他成长经历中给他的暗示:他的堂叔赵民显在深圳公明曾是风光无限的“黑社会老大”,在贫困的老家最早拥有汽车;常带他玩的表哥,辞工后就混黑社会、搞抢劫后就生活得光鲜有钱、不再受人气。那时,他们村里许多年轻人加入抢劫行列。
  他们都出生于同一个村庄,广西天等县上映乡温江村。在广东的媒体上,这座村庄更响亮的名字叫“砍手党山村”。他们也许不是在广东作案最多的群体,却因曾发生过的几起闹区“砍手”抢劫案而震惊大陆舆论界。在阿星入狱后的五年里,他的同乡好友还陆续落网,连他敬重的村委书记冯成金的儿子与侄子都先后因抢劫被抓。   在一个只有二千人口的温江村,因抢劫被处刑事犯罪的有百余人。这个村庄参与犯罪的年轻人差不多已被抓尽,但上映乡等其他村庄又迅速增加,整个上映乡保守估计有三、四百名年轻人,在长三角与珠三角两地因抢劫被抓。
  阿星与他同乡的犯罪行为被学者定义为“新生代农民工犯罪”。中国社科院在今年二月廿四日发布的法治蓝皮书中称,去年新生代农民工已有近亿人口,其犯罪案件约占大陆城市刑事案件的三分之一,新生代农民工“共同犯罪、团伙犯罪突出”。而这类犯罪在外来工集中的珠三角地区,比例惊人。


作者: thingto    时间: 2011-7-11 10:49

台湾的报道也太垮了吧
作者: nwjk    时间: 2011-7-11 11:06

thingto 发表于 2011-7-11 10:49
台湾的报道也太垮了吧

我认为不夸张,现在的有权有势的人贪污钱财,造成严重的贫富两极分化和社会对立,人民仇官、仇富心理加剧,穷人也想富起来,没有好办法致富,胆子大的人就走捷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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