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风雨不动 于 2012-4-14 08:24 编辑
老公想处理身后事情,没有想到家里从此不得安宁 老公生肝癌已经有8个月了。所有的治疗(手术,介入,靶向药物)都无法控制疾病的进展。他感觉时日不多,希望在他临走之前把家中事务做一下安排。没有想到家中从此不得安宁。他不但要承受疾病的痛苦,还要承受来自家庭的压力。家庭开战已经有一周多时间了。 家庭成员:老公,儿子(5周岁)公公婆婆(公婆平均年纪65岁),小姑(小姑已嫁,夫妻2人教师) 家庭财产:2套房产(一套价值200万,一套价值300万。首套是我的名下,我的婚前财产。车子一个。价值300万的房产。我们还有贷款100万。每月还贷8000元。老公生病家庭开支目前在20万之内(有医保的 )。 家庭所有开支自从我和我先生结婚:包括现有财产所有开支,包括房产,我支出90%,老公10%。 老公遗愿:1、我们协议离婚,房产和儿子归我。汽车归他。我的婚前房产写在儿子名下。婚后房产归我。 2、我负责赡养他父母。 赡养包括:1、他父母终生居住在我婚前房产中,( 12年为限儿子18周岁)、 2、每月给他们生活支出1000元(按照杭州最低生活保障)他父母是农村的) 3、公婆生病(住院费用我支出三分之一) 4、老公本人生前生后一切事宜由我全权负责。 他父母意愿:1、离婚无所谓,媳妇反正迟早是人家的。 2、终身居住在我婚前房产中。(按照目前房子租金3000元每月,43万2千) 3、他们的生活支出和疾病有老公遗产处理(暂且50万)(老公遗产暂且以婚后房产一半中的100万,我25万,儿子25万,公婆50万) 我的意愿:1、老公遗产中50万给公婆 2、公婆如果能够和我友好相处,我住那里他们和我住那里*(主要是考虑他们能够和孙子在一起),和我同住期间家庭开支由我支出。如果要吵架或者家庭纠纷不可调解,他们就拿走50万该去那里就去那里。婆婆在小孩教育和生活照料上本身有冲突) 我父母意愿:1、老公安心养病。 2、夫妻不要离婚(夫妻感情是好的) 3、老公身后事情或者财产安排由家庭协商或者走法律途径。(老公担心他身后很多事情没有他当事人,更加会闹得不可开交。他不希望看到的,否则死不瞑目) 2011-6-27
已经解决,老公安心养病,我努力养家,公婆老有所依---老公可以安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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