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zxlu2007 于 2014-10-10 22:09 编辑
通过最近大家对乙肝问题的咨询,发现很多战友对待乙肝还是没有得到彻底的认识。特别是谈到说让一般的人也认识乙肝后就不存在歧视的问题,让我联想到,连你们自己是病人都还没有完全对乙肝有一个完整的认识,要求一般的人去认识和理解就难了。所以我还是决定写这篇文章,也算是帮大家进行一个扫盲的过程吧。下面就分几个方面来谈谈: 第一,谈谈乙肝的感染 很多朋友得了乙肝或者身边的朋友得了乙肝后,其实最在意的的归根结底是传染的问题。只有真正认识传染的途径,才能彻底消除对它的恐惧。乙肝是一种传染的病体,但并非是一种极易传播给身边人的病体,它的传染途径大概有3条:血液、性、母婴。首先说说血液,即是说通过血液接触才能传播,比如病人的血液接触到非病人的身体血液,例如共用针头,或者是双方身体同时出现伤口接触。其次是性,性即是双方进行房事的时候没有进行阻隔措施而进行,这样就有可能造成病毒的传播导致感染。最后是母婴,即是母亲是乙肝,那么在小孩出生的时候有可能会导致病毒在血液中传播给下一代。这三条途径是目前所公认的,并且我们说的传染也是一种可能而已,未必就绝对传染,其实每个人都有一定的免疫功能,病毒进入体内都有杀死的可能,如果健康人通过注射疫苗产生抗体后就更加安全了。所以除了以上三种途径,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比如吃饭、工作、休息等,都可以大体放心,其实乙肝没那么可怕,传染性没那么可怕,我要提醒朋友们。 第二,谈谈乙肝的病情 区别乙肝患者和健康人最直接的一个指标就是乙肝表面抗原(HBsAg)的测定,若阳性则为乙肝患者,阴性则为非乙肝患者。从一般的两对半的稳定病情来看,乙肝最主要的表现形式就是两对半135项阳性,俗称大三阳。两对半145阳性,俗称小三阳。大三阳具有高病毒复制期,传染性强。小三阳病毒几乎不存在复制,传染性弱。但是不管是大三还是小三,一般只要没有发病,都不算是乙型肝炎,而算为携带者。只有发病了的乙肝或者才能称为乙型肝炎患者。最直接的检测项目就是肝功能的测定。这里顺便提醒携带者的朋友们,如果你们是属于携带者而非发病的肝炎,鉴于目前医疗水平和药物的限制,没有一个预期的完全康复效果,建议携带者可以不用治疗,定期观察,保证肝脏与病毒和平共处达到病情稳定的效果即可。 第三,谈谈乙肝目前的治疗现状 从治疗的方向来看,目前可分为两个途径。一为保肝护肝治疗,二为抗病毒治疗。这两种治疗方案的选择取决于自身的病情。治疗首先我推荐先从第一个途径考虑开始,也就是还没有确定病情属于活动期,也就是没有通过定期观察发现肝功能反复异常的情况下,我们应该首先选择保肝护肝即可,不必要选择抗病毒治疗。但如果经过长期观察,发现肝功能反复异常,病情属于活动期后,可以考虑抗病毒治疗。如果是年青一些的人,符合干扰素治疗的条件下,可以首先试试干扰素的治疗而后考虑通过核苷类药物抗病毒。要提醒大家的是,我们对待这两种治疗途径的选择的一个原则是这样“在并非必须抗病毒情况下,首先不选择抗病毒治疗。”这个原则并不是说抗病毒不是治疗的关键,而是综合来考虑的,其实抗病毒治疗才是治疗的根本所在,病情的根源在于有病毒的存在,所以说抗病毒才是治疗的根本。但是为什么我们要反复强调“不到万不得已不选择抗病毒呢?”,其实最主要还是从目前药效来考虑的,简单的讲,就是说,在目前的医疗水平和药物条件下,即使我们选择了抗病毒,也未必能把我们的病彻底治愈,甚至如果选择了抗病毒,特别是核苷类药物治疗,就必须做好长期吃药的准备,停药都随时面临复发的危险。所以每位朋友,在选择治疗途径的时候,一定要充分考虑好后慎重选择。很多患者往往由于对乙肝和治疗等常识不了解,完全依赖于医生,但是医生平时每天面对的那么多的病人,无法做到给每位病人进行这些常识的普及,就只能靠患者朋友平时自己掌握了,这个问题就是我写这篇文章的最终目的,希望帮助一些朋友做个乙肝扫盲,这样或许能帮助到更多的朋友。 第四,谈谈治疗效果和目标 我记得有些朋友曾经在群里问我,说“大师,我前阵子已经开始抗病毒了,大概什么时候可以康复?”当时,我听了这个问题,很惊奇。原来我们很多朋友在选择治疗的时候,竟然还不知道我们治疗的预期目标,甚至是一些医疗常识和目前对乙肝的认识还是远远不够啊。在这里,我要告诉大家,我们现在选择治疗,可以说,目前治疗的一般目标不是病情痊愈,那是概率比较小的。就目前而言,治疗的目标应该是能达到病情稳定后,能顺利停药不复发,这是最好也是最普遍的目标,这样也能从一定程度上降低癌变的危险。例如经过治疗从大三转到小三一定阶段后,确定病情稳定后,能顺利停药不复发,那就OK。对于本来是小三的朋友,如果经过治疗后,DNA达到最低下限后,其他指标全部正常后,经过观察和确定稳定后,也能顺利停药,那就是我们的目标。但这些或者是理想目标了,经过这几年临床观察来看,成功停药的还不算乐观! 行了,本次就写这些吧。如果还有不太明白想继续跟其他战友们交流的话,也可以申请加入我们的QQ群《风雨同舟》75604332 ,但是我要这里跟大家说清楚,由于我们群人员有限,设立了非常严格的“群规”,大家进入后一定要好好遵守“群规”,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随时都有可能被开除的。希望大家谅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