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风雨不动 于 2012-4-14 18:17 编辑
主讲人:陆军(“北京益仁平中心”总协调人,“肝胆相照论坛”版主)
时 间:2007年10月21日(周日)下午2:00—4:30
地 点:盒子咖啡馆
资料下载:
·录音整理文件
·讲座PPT 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乙肝歧视问题从无到有,愈演愈烈,根据中华医学会2005年1月的统计,52%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因为乙肝的原因失去了理想的工作和学习机会;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2007年6月指出,近八成的外资在华企业拒录乙肝病毒携带者;一所又一所大学将这样的学生拒之门外。为什么在中国会形成如此严重的乙肝歧视?如何进行反歧视维权?我们要达到的目标是什么?
主讲介绍:
陆军,毕业于中南大学,2003年开始从事中国大陆乙型肝炎公益工作。2004年7月,协助发起5千多名公民致温家宝总理的联名信,呼吁政府关注乙肝歧视问题;2004年9月,受中国大陆9家乙肝网站的委托,主持撰写了要求加强乙肝科普宣传及立法保护乙肝携带者隐私权、就业权、受教育权的系列建议信,并亲赴北京送交给国务院七个相关部委;2005年、2006年、2007全国两会期间,协助多位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民主党派撰写了乙肝防治及保护乙肝携带者权益的提案、建议。
三年来,他还协助了近二十起乙肝携带者的维权诉讼案,协助乙肝携带者维护就业权及受教育权。例如:新疆19名乙肝携带者学童被强迫退学案、河北经贸大学55名乙肝携带者大学生被集体休学案、苏州22名乙肝携带者被某企业集体解聘案等。
2005年底,入选中国大陆最著名的周刊《南方周末》“年度人物评选”候选人前十名。
内容简介:
1、中国乙肝歧视的严重状况?
2、乙肝歧视的根源是什么?
3、中国反乙肝歧视维权运动的回顾和发展?
各位朋友,大家好,我是北京一家公共卫生机构“益仁平中心”的协调人陆军,同时也是全国最大的乙肝患者论坛“肝胆相照”的版主,从事反乙肝歧视工作已经有四年了。很高兴今天在这里和大家分享我们走过的历程、以往的工作成绩和教训。
首先我先介绍一下关于肝炎的常识。肝炎对人类健康有着巨大威胁。一方面是传染性,一方面是致病性,即:不及时控制,会导致肝硬化和肝癌。肝炎在医学上按照病因来划分有比如酒精性肝炎、药物性肝炎、病毒性肝炎等。其中患者所占比例最高的是病毒性肝炎。其中病毒性肝炎又细分为甲、乙、丙、丁、戊等肝炎。从传播渠道来看,我们很有必要区分这两类肝炎:甲型肝炎和戊型肝炎是通过消化道和亲密性接触传播的,而乙、丙、丁型肝炎是通过血液、母婴、性三种方式传播。
据1992年中国政府抽样调查的数据,乙肝病毒携带者占到了总人口的10%——一亿两千万。50%是第一种传播方式,通过注射器传播。60年代以来,国家广泛的进行各种疾病的疫苗注射,在很多地方是只换针头,有的是只换注射器,而有的什么都不更换,所以导致乙肝在60到90年代因为不按照卫生标准使用注射器而大范围的传播。90年代以来,一次性注射器应用的多了,所以新生儿和未成年人因为注射疫苗而携带上乙肝病毒的几率已经大幅度下降,按照广州市曾经做的调查,下降可达97%。也就是因注射器不卫生而被传染的个体在全部人群中的比例从5%下降到0.3%左右。
第二种传播方式是40%的母婴传播。那么它是怎么发生的?基本原因是感染乙肝病毒的母亲在分娩的过程中出现挤压产道的现象,使得婴儿皮肤粘膜破损,母亲和孩子的血液产生了交换。而母亲在怀孕过程中,即使在子宫内感染的比例是也很低的。
第三种传播方式是10%的性传播。根据北京302医院调查了600对夫妇,其中有一方是携带者,有一方不是携带者,经过5年的追踪后发现,另一方被感染的机率只有6.46%,这是一个远远低于人们想象的数据。
通过以上三种乙肝传播途径的介绍,可以很清楚的看到,血液途径中的注射器传播是主要的,但是现在已经得到了很好的控制,而像输血献血的这样的方式感染也是很低的,因为和艾滋病被感染不一样的是,国家很早就规定输血献血需要检测乙肝病毒。至于母婴传播,在乙肝疫苗和孕产妇专用的高效抗乙肝蛋白的双重阻断下,95%的乙肝携带者母亲能生下不携带乙肝病毒的宝宝。性传播的机率本身是很低的,而且对于乙肝来说,未成年人是它的高危人群:年龄越低,人体对于乙肝的免疫力越差;成年人随着免疫系统的完善,对于乙肝是有着比较强的免疫力。很多成年人在感染了乙肝病毒后,免疫力可以把它自动清除。海南省在2005年的时候有一个统计,整个海南省有80%的成年人感染过乙肝病毒,但是携带率不到20%。也就是说,大部分人通过自身免疫清除了病毒。至于性传播,和艾滋病领域防治显著的区别就是,乙肝有疫苗。不但很便宜,而且效率也很高。所有夫妇可以通过接种疫苗来预防互相之间的传播。
我再说说乙肝病毒携带者转化为乙肝患者的几率。虽然没有一个确切的统计数字,但是从实际情况看是很低的,就是说绝大部分乙肝病毒携带者终身受到该病毒影响的情况几乎没有。即使携带乙肝病毒对其工作能力的影响也是非常小的。对于已经转化的患者,他是不能彻底根除病毒的,世界上目前只有能抑制病毒活力的药。目前的医学水平可以尽可能的保障肝脏的功能,尽可能保证正常的学习和生活。就像高血压患者,如果正确使用降压药物,那么可以将疾病的不便降到最低。 我来总结一下,一是目前的医学水平不能根除乙肝病毒,任何广告说是可以做到的都是虚假的。二是如果正确使用抗病毒的药物是可以帮助携带者或者患者很好缓解病情的。
现在开始说乙肝歧视的话题。它是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的。我们概括为:从无到有,越演越烈,在2003、2004的时候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根据中华医学会2005年的统计数字显示,52%的乙肝携带者因为被歧视失去了理想的学习和工作的机会。在2007年6月份的时候,中国肝炎防治基金会对中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做了一个抽样调查(外资企业在本国是不搞乙肝歧视的,并且不强制员工检测乙肝病毒的,即使是台湾和香港地区也是不歧视的),将近80%的外资企业明确宣称拒绝乙肝携带者。但是在中国,96%的外资企业在员工入职的时候会强制检测乙肝。另外还有一种潜在的歧视:因为企业的检测行为,先是暴露了别人的隐私,再是说明了企业的在乎。这是有很大的负面影响的。2003年浙江大学的一名学生在报考公务员的时候,笔试和面试都顺利通过,但是在体检的时候因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被拒绝,这名学生一时间失去理智,采取暴力去解决问题,造成人事局人员一死一伤。2006年江西有一个22岁的女青年,因为找工作时体检为携带乙肝病毒,用人单位拒绝,同居的男友在知道这消息后和她分手,感情和工作的双重打击下,在这样的绝望中,她一把火把男友家的房子烧了。如果没有乙肝歧视这样的社会现象,那么一个正当青春的女青年怎么会变成一个纵火犯?另外由于乙肝歧视导致的自杀案件也是很多的,比如在2004年西安交通大学的一个硕士研究生、2005年厦门大学的一个博士生、2007年广东中山地区一个18岁的青年(在应聘格兰仕的时候被要求强制体检)均因查出携带乙肝后自杀。
为什么从90年代开始产生对乙肝携带者的歧视现象,并且越演越烈?我们分析出了三个原因。
一是大量治疗乙肝病毒的虚假医药广告出现。因为这类患者众多,很多医疗厂商把他们当作潜在的金矿,然后这些医药广告的惯用伎俩就是渲染乙肝病毒的传染性和致命性,从而制造了一种乙肝威胁论和恐怖论。2001年有一个统计,在全国所有医药广告中,关于乙肝治疗类的达到了21%!!久而久之,从这些刻意的歪曲和夸大中,我们的公众获得一种信息:乙肝具有很强的传染性,你不及时治疗,那么遵循“乙肝携带——乙肝——肝癌”三部曲,你就完了,此外这个会传染你的同学,你的家人,你的朋友……你身边的一切人群。尤其是在中国,公众没有正确的途径获得正确的信息。换句话说,90年代以前,人们对于乙肝的认知几乎是零,那么无知者无畏,认知程度为零,歧视也为零。90年代以后,人们对乙肝的认知为负数,一切讯息都是被歪曲了。这样,误解就导致了歧视。
第二种原因危害更大,就是来自国家的误导。具体来说,就是90年代开始实行公务员招考制度,逢进必考,而且体检是必须进行的程序。1994年中国出现了第一部公务员招考的体检标准,其中里面首次明确提出体检必须查乙肝 。所以说国家是体检乙肝的始作俑者。因为中央国家机关和中职机关都遵照这个标准,所以很多地方上的省市都效仿之,以至于到了2003年,31个省市都强制体检乙肝,有28个提出小三阳和大三阳都不合格,只有三个省市提出小三阳合格,但是大三阳依然不合格。这种制度性的歧视和示范性就导致事态发展越来越来严重了。
第三种是法律上面的失误。截止到目前,中国仍然有十几部法律法规里包含歧视的条款。比如《食品安全卫生法》规定,病毒性肝炎患者和携带者不能从事饮食行业和食品生产行业,而这只是中国特有的,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都没有这样的规定。还有如供水企业不能招收乙肝携带者的;公共场所的一些行业如营业员、服务员、清洁员也不招收,此外还有数十个行业也排除招聘这样的人员。根据2007年5月我们益仁平做的一个统计:全中国有19部法律法规包含了这样的限制。制度上的歧视比公众观念上的歧视严重!!!对乙肝的歧视其实是对中国一千多万携带者权利和权益的剥夺。“哪里有剥削,哪里就有反抗”,中国反歧视的努力开始于2003年。那一年有一件标志性的事件:2003年4月3号浙江大学的一名学生因为携带乙肝被拒录而杀人,4月4号这个被媒体曝光以后,实际上是把乙肝携带者的恐惧感公开化,4月5号在网上“肝胆相照”的权益版就成立了。也就是说反歧视的行为从以前的个体行为转变为群体自觉的维权行动。
下面我简单回顾一下我们开展维权工作的一些方式。首先是个案维权的方式。“肝胆相照”首先发起了一个针对公务员体检的诉讼案,也就是后来被称为反乙肝歧视第一案。在安徽有一个姓张的小伙子,在芜湖的公务员考试中是状元考生,但是因为携带乙肝被拒录,他把自己的遭遇在“肝胆相照”上进行倾诉。当时“肝胆相照”也在寻找这样的典型案例,于是和这位维权意识比较强的小伙子沟通,他决定站出来。我们就配合着做了一些努力来协助他,包括邀请了四川大学的周伟教授代理,此外把案件资料发布给各大媒体。到目前为止,全国有30起左右类似的个体维权案件,80%都是我们有组织有策划的协助的。应该说,有组织有影响的诉讼不适合个体单独去实施。我们一个团队去做,媒体的关注度会比较高。个体起诉只是一个司法诉讼,但是团体的声援可以提升到维护权利、公民社会活跃的一种方式。这样的效果是显著的。2006年,“肝胆相照”支持的案件只有3起,但是到了2007年,截至目前的前9个月,就已经达到了9起,平均一个月一起。
第二种是媒体的倡导和公关的方式,即是我们主动向媒体倾诉。2003年的《新闻调查》做了一期关于乙肝歧视的节目,这是源于“肝胆相照”的一名网友把乙肝歧视社会现象的种种用电子邮件给了电视台的编导,引起了编导的注意,然后和我们一起查找资料,把片子制作出来。此外一旦有乙肝歧视的事件出现,我们都会在第一时间告诉媒体。2007年9月,云南省发生了某技工学校强迫74名乙肝携带的学生退学的事件。我们立即向当地媒体和中央的媒体通报,结果在9月28日,《中国青年报》整版报道这一事件。有时候是我们主动策划新闻活动。比如2005年《传染病防治法》里面的非歧视条款实施一周年,我们策划了一个“致中国企业500强的公开信”,给500家企业寄发公开信,呼吁他们遵守国家法律,不要歧视乙肝携带者。这个活动只是一个创意,难度不大,成本不高,但媒体还是比较关注的,起码把这一法律条款再次宣传了。2006年我们策划了一个反乙肝歧视的公益广告。
在2007年,特别是北京益仁平成立以后,我们在这部分做得更加专业了,一有什么事件发生,我们会写专业的新闻稿给媒体,有时候被他们全文引用。但是关于媒体公关也有误区:过于倚重媒体,一些时候带有做秀的成分,没有把所有的注意力放在维权本身和对公众的科普教育,可能当媒体宣传以后就松懈了。
(6.合.彩).足球.篮球...各类投注开户下注
第一投注.现金网:招代理年薪10万以上:6668.c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