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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肝癌,肝移植 河南:卫生厅加强器官移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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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移植] 河南:卫生厅加强器官移植监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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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0 11:10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打印
果擅自开展器官移植,违规医生将直接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并追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责任。  

  昨日,省卫生厅下发通知加大对人体器官移植的监管。  

  业内人士指出,通过非法渠道就算换上器官,若没有规范的后续治疗,仍可能是死路一条。  

  通知  

  河南加强人体器官移植监管  

  昨日,记者从省卫生厅了解到,为落实卫生部要求,省卫生厅日前下发了《关于重申加强人体器官移植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统计,我国仅患尿毒症等待肾移植的人就有150万,而每年全国只有7000个左右的患者能够幸运接受肾移植。”我省一位长期从事器官移植的医生吴明(化名)说,因为可供移植的器官奇缺,导致了私下渠道器官买卖的猖獗。  

  据他介绍,关于器官移植,今年卫生部准备从三方面下狠劲:  

  第一就是监管器官来源,打击非法移植;第二是推行器官分配,不能只让有钱人才有获得重生的机会;第三就是增加器官捐献渠道,这包括日前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透露的信息:我国有望年内实现申领驾照时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  

  严打非法移植,医院最高交10倍罚款  

  根据《通知》,如果未经卫生部和卫生厅指定开展人体器官移植,任何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人体器官移植手术,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摘取健康人体的器官。  

  新华社日前发文称,一些未办理人体器官移植诊疗科目登记的医疗机构(非移植医疗机构)违法违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手术,医疗质量和患者生命安全得不到保障。而今年也有媒体陆续报道了山西临汾、江苏徐州等地破获倒卖肾脏团伙案件。  

  “河南应该也有这种现象。”吴明说,有人推销器官甚至直接跑到他们医院病人跟前。这是个高暴利行业,比如取个肾只需给对方三四万元,而病人买个肾需要支付三四十万元。  

  对于这些行为,《通知》要求,对于违法医疗机构,要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交易额8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给予医疗机构限期改正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处罚,同时降低或取消医疗机构等级;对于违法医务人员,依法吊销其执业证书;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撤职、开除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在人体器官移植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严惩。  

  提醒私下买器官可能人财两失  

  “这不是堵住一些人活命的机会吗?”对于打击倒卖器官一事,在郑飞集团工作的张女士有些不解,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器官来源制度尚未健全,非法器官买卖毕竟增加了器官供应量。  

  吴明说,这种看法是因为很多老百姓不懂器官移植的治疗关键。吴明说,器官移植后,更重要的是后续治疗,而很多非法移植都在一些私立医院,从大医院找人走穴,做完手术就啥也不管了。  

  去年,吴明听说,一个刚20岁的女孩,就死在非法移植的手术台上,人财两空。而前不久,还有个南阳的病人托熟人找到吴明,这名病人通过私下渠道换了肾,术后排异反应严重,但没人管了。  

  “像这样的病人我们都不敢接。”吴明说,如果被非法组织知道你管了这次“闲事”,就可能会黏上你,以后有“问题病号”都来找你,拒绝了,人身安全就可能受到威胁。  

  据悉,按照卫生部统一部署,从即日起至2011年底,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人体器官移植专项整治行动。而我省也要求各省辖市卫生局,对本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人体器官移植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排查,这项工作必须由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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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仙眷侣 守护天使 一等功勋章 健康之翼 人中之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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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3 16:01 |只看该作者
第一就是监管器官来源,打击非法移植;第二是推行器官分配,不能只让有钱人才有获得重生的机会;第三就是增加器官捐献渠道,这包括日前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透露的信息:我国有望年内实现申领驾照时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

除了第三条够具体,前两条有无实质性规定呢,如果没有就是典型中国特色的官样文章了。
门诊可过度;检查可过度。
治疗不过度;伤感不过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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