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胆相照论坛

 

 

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法律咨询 存档 1 捐款最后去向---6月10日公布最新相关图片 ...
楼主: 蓝色百合

捐款最后去向---6月10日公布最新相关图片 [复制链接]

Rank: 3Rank: 3

现金
65 元 
精华
帖子
61 
注册时间
2008-1-9 
最后登录
2008-6-6 
41
发表于 2008-5-17 16:08
原帖由 蓝色百合 于 2008-5-17 15:55 发表


开帐户很容易,就是建立在网络银行查询比较麻烦.因为维权捐款在工行\招行\建行各有一个帐户了,再往网络银行加帐户很麻烦,昨天为新加两个帐户往工行\招行跑了四趟才搞好.
刚才到建行去了一趟,建行让我星期一再去,后来还是问95533 ...



百合姐辛苦了

Rank: 4

现金
714 元 
精华
帖子
63 
注册时间
2004-2-12 
最后登录
2009-3-28 
42
发表于 2008-5-17 18:50
感谢百合姐,抗震救灾乙肝病毒携带者也有一份责任。我明天捐,尽点微薄之力。

Rank: 4

现金
977 元 
精华
帖子
136 
注册时间
2005-3-6 
最后登录
2012-6-23 
43
发表于 2008-5-17 19:24
偶今天捐了100.

Rank: 4

现金
54 元 
精华
帖子
38 
注册时间
2008-4-3 
最后登录
2017-11-18 
44
发表于 2008-5-17 19:25
刚转帐建行:666.66
希望灾区同胞们好运!

Rank: 4

现金
209 元 
精华
帖子
106 
注册时间
2003-12-18 
最后登录
2017-12-18 
45
发表于 2008-5-17 20:01

支持这次活动

尽管已在公司捐过了,但还是要在这里捐一点,不为别的,就为了让社会知道我们并不是害人的怪物!

Rank: 4

现金
250 元 
精华
帖子
161 
注册时间
2008-3-13 
最后登录
2017-12-7 
46
发表于 2008-5-17 20:56
如果前天就出台的话,我就捐1000,但昨天已经向单位承诺通过单位捐款1000,我只能在这里捐款400元,明天早上汇款,捐款后报道


对拉,我建议各位战友不要这里吵是否是炒作,也不要怀疑我们的楼主,我支持楼主也相信楼主,同时也建议楼主和其他人监督防止有些不法分子趁机诈骗,我们把钱汇总后,然后大家再用论坛的名义,讨论用什么主题捐出去,尽量用最好的渠道来表达我们,让政府和人民看得到。

同时希望各位战友踊跃捐款   也希望楼主每隔二天报道和公布下捐款的名单和金额

最后也希望把这次捐款活动的时间延长一点,很多战友可能这段时间没有上网或者暂时没有时间去银行,或者还没有发工资没有钱捐款,我们要好好把握这次机会募集多点金额

,力求达到最好的效果,我觉得这次国家捐款救灾活动肯定持续很长时间,所以我们也有足够时间去发动战友捐款和等各位战友来捐款

也建议论坛管理员给每一个战友发邮件和信息号召捐款。

以上建议可行不,请楼主或者管理员给予建议和指导

[ 本帖最后由 雄心不断 于 2008-5-17 21:14 编辑 ]

Rank: 5Rank: 5

现金
1704 元 
精华
帖子
644 
注册时间
2005-11-12 
最后登录
2011-2-16 
47
发表于 2008-5-17 20:59
我明天去银行,我们也希望灾区的人们好好活着,也希望自己能好好活着,也希望能和所有的人一样抬起头骄傲地活着。
你有耐性吗?你有坚韧力吗?你能在失败之后仍然坚持吗?你能不管任何阻碍仍然努力前进吗?

Rank: 4

现金
569 元 
精华
帖子
203 
注册时间
2003-11-27 
最后登录
2012-4-11 
48
发表于 2008-5-17 21:01
希望这次捐款活动不要太快结束,一定要等我!!!!!!!!!我下周四才有空出去邮局寄钱.

Rank: 4

现金
402 元 
精华
帖子
39 
注册时间
2005-4-24 
最后登录
2013-10-4 
49
发表于 2008-5-17 21:05
原帖由 ybdn 于 2008-5-17 11:13 发表
应该以“部分肝胆相照乙肝携带者论坛网友”的名义捐款,而不是暗示所有携带者。

不应该以“乙肝携带者集体捐款”的名义落款,而应该以“部分肝胆相照乙肝携带者论坛网友”的

名义捐款,或者以救助灾区乙肝携带者的名义出 ...
-------------

我觉得“部分肝胆相照乙肝携带者论坛网友”应去掉“部分”二字,不然字眼看上去显得力量单薄。

Rank: 9Rank: 9Rank: 9

现金
15437 元 
精华
帖子
6067 
注册时间
2007-4-16 
最后登录
2017-9-4 

荣誉之星

50
发表于 2008-5-17 21:07
灾区大家都会去救,乙人谁来救?
本人已经捐过款了,通过其它途径,这里就不再捐了
广东 (东莞)同心维权工作组
QQ群:37178422,60263978,18538329, QQ:842526951

博客:http://dgtxgzz.blog.163.com ,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肝胆相照论坛

GMT+8, 2024-4-25 11:43 , Processed in 0.017944 second(s), 11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1.5

© 2001-2010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