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0/02说明:此前论坛服务器频繁出错,现已更换服务器。今后论坛继续数据库备份,不备份上传附件。

肝胆相照论坛

 

 

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存档 1 “乙肝歧视”阻断就业之路 大众报业无知冷漠寒人心 ...
楼主: lengmowuzhi

“乙肝歧视”阻断就业之路 大众报业无知冷漠寒人心 [复制链接]

Rank: 9Rank: 9Rank: 9

现金
11962 元 
精华
帖子
4659 
注册时间
2007-9-16 
最后登录
2017-7-30 

荣誉之星 天使勋章

11
发表于 2008-5-14 20:49

山东省卫生厅

名称: 纪检组(监察办) 地址: 无
电话: 0531-67876195 Email: [email protected]
职能: ㈠监督检查卫生厅及卫生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决定、命令的情况。 ㈡监督检查卫生厅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 ㈢经批准,初步核实卫生厅党组和行政
说明: 济南市燕东新路9号 6 楼
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Rank: 2

现金
57 元 
精华
帖子
33 
注册时间
2008-5-13 
最后登录
2011-3-4 
12
发表于 2008-5-14 20:50

回复 9# 的帖子

大众报社的人事劳资部处长说话很不客气,一口咬定这个有传染性,我想解释他就啪地把电话挂了,再打也不接。真没想到一家省委机关报的官员是这样的无知和冷漠。我只知道处长办公室电话是053185193491
真的感谢那么多战友的支持,第一次到这来

Rank: 10Rank: 10Rank: 10

现金
50678 元 
精华
27 
帖子
23042 
注册时间
2003-5-16 
最后登录
2018-7-26 

管理员或超版 白衣天使 携手同心 锄草勋章

13
发表于 2008-5-14 21:06
原帖由 lengmowuzhi 于 2008-5-14 20:28 发表
诉诸法律的具体程序是什么样的,现在我不是很清楚。需要收集证据或者请律师吗?现在我只有他们的邮件录用通知和一个对话录音

就业维权手册和阳光维权版主原创的维权的指导
http://www.hbvhbv.info/forum/viewthread.php?tid=718136

Rank: 9Rank: 9Rank: 9

现金
11962 元 
精华
帖子
4659 
注册时间
2007-9-16 
最后登录
2017-7-30 

荣誉之星 天使勋章

14
发表于 2008-5-14 21:21
可以的话楼主再提供些信息

比如你在哪个医院体检的

医院是不是泄露的你的隐私

大众和医院都要投诉
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Rank: 9Rank: 9Rank: 9

现金
11962 元 
精华
帖子
4659 
注册时间
2007-9-16 
最后登录
2017-7-30 

荣誉之星 天使勋章

15
发表于 2008-5-14 21:28
请楼主总结下发到齐鲁之家版块吧.

比如:体检医院,医院的体检项目,报社的联系方式,楼主有无证据一类的,然后我再号召下山东的战友.

咱们不能白白的受委屈
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Rank: 2

现金
57 元 
精华
帖子
33 
注册时间
2008-5-13 
最后登录
2011-3-4 
16
发表于 2008-5-14 21:42

回复 15# 的帖子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做的体检
体检时直接发的一个小单子,明确写着“乙肝五项”,当时也没有意识到是侵权问题
大众报业集团人事劳资部的处长办公室电话是053185193491
现在的证据就是录用email,说是只要体检合格就可以签协议;另外还有和人事部负责招聘通知的负责人的通化录音,表明不录用的原因是因为乙肝抗原携带,但是现在看来好像通话录音内容不太详细,不知道会不会不太有力

Rank: 4

现金
1530 元 
精华
帖子
141 
注册时间
2005-11-23 
最后登录
2011-11-16 
17
发表于 2008-5-14 23:06
告倒他们,一点知识和道德都没有,做什么人事?我支持告他们。

Rank: 8Rank: 8

现金
7613 元 
精华
12 
帖子
2592 
注册时间
2005-6-17 
最后登录
2013-6-14 

风雨同舟

18
发表于 2008-5-14 23:42
用人单位首先强查乙肝违法,违反了《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要由劳动部门责令改正,并罚款1000元。其次,用人单位因此拒录携带者违法,违反《就业促进法》,可向法院起诉。
你所掌握的证据,应该起诉已经差不多了。至于起诉,好像根本用着你出面包括资金,你只用全权委托公益平即可。
虽然有了法律,但并不表明就不会有违法事情的出现。就像宪法规定不准杀人,但每年都有杀人事件。问题的关键是,当别人违法侵害你合法权益的时候,法律可以成为保护你的利剑。如果你要是选择默默走开,再好的法律也帮不了你,坏人依旧当道,更多的战友也许仍会被歧视;如果你选择抗争,坏人会受到应有的惩罚,很多的人都会帮你!
挣扎一下,一辈子也不会后悔;忍气吞声,一辈子活得也憋屈!

Rank: 4

现金
163 元 
精华
帖子
161 
注册时间
2008-1-4 
最后登录
2017-12-7 
19
发表于 2008-5-15 12:24
作为省委机关报,这样明目张胆的歧视也太嚣张了,

坚决支持楼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ank: 4

现金
163 元 
精华
帖子
161 
注册时间
2008-1-4 
最后登录
2017-12-7 
20
发表于 2008-5-15 12:33
如果诉讼的话肯定会成功,
如果连无耻的山东省委机关报也能告倒的话肯定会在社会上引起轰动效应,大大促进北方的反歧视斗争。
为了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楼主一定要起诉他们。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肝胆相照论坛

GMT+8, 2024-12-2 20:00 , Processed in 0.013650 second(s), 10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1.5

© 2001-2010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