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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存档 1 促成佛山卫生局规范乙肝检测维权进行时..已发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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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成佛山卫生局规范乙肝检测维权进行时..已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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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5 16:02
》》》》》》
本人投诉广州卫生局取得成功经验后,1月份开始主攻佛山市卫生局-------

投诉佛山市卫生局行政不作为导致乙肝歧视


      今年5月份,劳动部、卫生部联合下发《关于维护乙肝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其中,第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劳动、卫生主管部门)严格规范用人单位的招、用工体检项目,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肝功能检查项目作为体检标准,但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对劳动者开展体检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
     关于这一条款,不仅仅适用于用人单位和医疗机构,还适用于地方政府的有关主管部门!如“严格规范用人单位的招、用工体检项目”就表明了国家对地方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要求!
    《意见》下发半年之久了,佛山卫生主管部门没有采取任何细节措施规范用人单位及医疗机构的体检项目!致使佛山大部分医院的招工体检项目都含有乙肝检测!如: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第二人民医院\中医院等招工体检套餐依然含有乙肝表面抗原项目!(详细套餐见医院公示或其网站)
   佛山卫生主管部门应当认真贯彻国家《意见》,规范医疗机构的体检项目,向广州市和深圳市卫生局学习,出台地方性文件明令禁止医疗机构将乙肝列为常规检测项目,这才不愧是广东第三大城市!  谢谢!

抄送:佛山市市长信箱  佛山市信访局 佛山市行风热线栏目



                                                   市民:XXX
                                                   2008-01-17


》》》》》
2月份收到佛山市卫生局的回复------

关于市长邮箱处理卡有关问题的复函


你好。近日收到市行政投诉中心转来的你反映我局行政不作为,导致乙肝病毒携带者受歧视问题的来信,我局领导十分重视,立即要求有关人员从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我局于2007年7月收到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卫生厅联合下发的《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的通知》(粤劳社发〔2007〕3号)文件。由于该文所涉及的内容,落实有关意见和措施的部门涉及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卫生部门,牵头单位为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因此,我局一直在等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会签转发办文,与此同时,我局已要求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清理调整规范招工体检项目,切实落实文件精神。时至今日未见社保局办文。
我局将立即加紧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沟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加快办理转发文件并界定特殊情况的条件和要求。
此复。

  佛山市卫生局
二○○八年二月四日


》》》》》》》
3月11日再次去函跟进,等待结果..........

希望市长信箱工作人员跟进此事件--------

尊敬的佛山市卫生局领导:
    您好!贵局<关于市长邮箱处理卡有关问题的复函>早已收悉。因贵局复函已经有一个多月了,但依然不见贵局出台文件规范佛山市医疗机构的乙肝检测,现特此致函贵局询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的通知》的落实情况。
   贵局来函中提到需要劳动保障局牵头发文,其实,体检项目应当是由卫生行政部门来规范,而不是由劳动行政部门来规范的。根据卫生部、劳动部【2007】16号文件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严格规范用人单位的招、用工体检项目...."这一条款就表明了卫生局的职责。深圳、广州、上海、宁波、苏州的《关于规范乙肝表面抗原检测》文件都是单独由市卫生局负责发文的。因此,贵局把主要责任推到劳动保障局是很不负责任的表现,也是行政不作为的表现。
   反对乙肝歧视,构建和谐社会!希望佛山市卫生局尽快落实执行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出台《关于规范乙肝表面抗原检测》文件,彻底清除乙肝歧视。希望有一天,但愿我能代表中国1.3亿乙肝携带者及不少于5亿的乙肝携带者家属向佛山市卫生局表示衷心感谢!
                                一名佛山公益维权人士
                                二〇〇八年三月十二日


》》》》》》》

经过多次投诉,截至至3月底,依然不见佛山市卫生局有举措,再次向佛山市市长信箱及佛山卫生局发出投诉令,这次运用“效率激将法”来投诉,相信胜利就在眼前!进一步关注中.....

尊敬的领导:   
    近日,欣闻佛山市列入《2008年中国城市竞争力蓝皮书》效率前十名城市,作为佛山市民,我感到十分自豪和骄傲!但是,就佛山市卫生局的行政效率而言,我却感到有些遗憾,如,国家卫生部、劳动部于去年5月份下发《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2007】16号文件),该文件要求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规范乙肝检测,至今将近一年了,佛山市卫生局却没有贯彻执行【2007】16号文件,没有采取任何措施规范招、用工体检项目,导致不合理的乙肝检测泛滥,乙肝歧视屡见不鲜,如就前几个月而言,被省、中央媒体广泛报道的事件有“佛山普立华查乙肝事件”、“佛山国美乙肝歧视事件”、“佛山高明乙肝歧视事件”、“南海狮山查乙肝事件”等,其中,前两个事件被中央电视台【新闻30分】作为反面教材作警示,以引起当地有关部门的重视。这些事件的发生,其源头就是当地卫生局没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规范乙肝检测,导致乙肝歧视事件的发生。这关系到佛山政府的行政效能,关系到佛山政府的形象,希望佛山市卫生局向深圳、广州、苏州、宁波、上海等卫生局学习,出台文件严格规范乙肝检测,为清除乙肝歧视作出表率,使佛山列入“效率前十名”城市,做到名副其实。谢谢!

                        一市民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
佛山市卫生局4月1日的回复:

编号: 98  
姓名: 陈生  
标题: 关于劳动部、卫生部【2007】16号文件执行情况  
内容: 我之前信访投诉过贵局没有认真贯彻劳动部、卫生部联合下发的【2007】16号文件精神导致乙肝歧视,得到了贵局的回复。首先感谢您们!但是,你们回复说:“我局已要求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清理调整规范招工体检项目”,请问,你们的“要求”不会是口头的吧?正式文件呢?同时,您们提到:“文件涉及内容牵头单位为劳动部门”,其实,规范体检项目根本不关劳动部门的事,深圳、广州、宁波、上海规范招、用工体检项目的文件都是市卫生局单独发文。希望贵局履行应尽职责,尽快贯彻【2007】16号文件,规范招、用工体检项目,保护乙肝携带者的隐私。
如果贵局能顺应民意,我想,1.2亿乙肝携带者对您们的感激泪水将流成河!
期盼回复,谢谢!
回复科室: 医政科  
回复内容: 已下发正式文件。
*********************************
据说是卫生局联合劳动局发文的《转发关于维护关于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的通知》(佛劳社[2008]44号),但我担心只是转发劳动部、卫生部的《意见》,没有禁止招用工体检就会成为空文,文件内容正在求证中.....


.》》》》》》》
4月4日最新调查发现,佛山第一人民医院、佛山第二人民医院、佛山中医院网站公布的招工体检套餐已经取消了乙肝检测。

》》》》》》》
4月15日佛山市卫生局网站公布了文件全文!详见41#楼

[ 本帖最后由 人权至上 于 2008-4-15 15:57 编辑 ]
当务之急的维权核心:希望卫生部悬崖勒马,停止将乙肝检测结果记录在居民健康档案!

婚检都取消了,取消就业体检还远吗? ...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992591-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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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5 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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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5 16:34
需要象这样心平气和的去争取,效果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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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有人的,没有具体的措施实施的时间,都是些含糊的官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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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5 17:56
维权的正确途径又将歧视的牢笼戳开一个洞,大家学习实践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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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好消息,确实是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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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样的希望有更多的地方也这样,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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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5 18:26
人权兄为了维权事业辛苦了,个人向你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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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5 18:28
投诉的多了, 他们总会有点行动的; 我也在投诉重庆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趁现在<<劳动促进法>>和<<劳动法>>还是热点的时候,,效果会好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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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5 18:31
人权兄,实在是令人敬佩!如果大家都能这样,也许我们的明天就有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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