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0/02说明:此前论坛服务器频繁出错,现已更换服务器。今后论坛继续数据库备份,不备份上传附件。

肝胆相照论坛

 

 

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存档 1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对《劳动合同》体检条款解释惹争议 ...
查看: 4360|回复: 48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对《劳动合同》体检条款解释惹争议 [复制链接]

Rank: 10Rank: 10Rank: 10

现金
25339 元 
精华
173 
帖子
6648 
注册时间
2004-1-3 
最后登录
2014-11-19 

功勋会员 荣誉之星

1
发表于 2007-12-27 09:44
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对《劳动合同》体检条款解释惹争议
广东省劳动合同范本第六条第二款:“按劳动保护规定每     (年/季/月)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今天在广东省劳动保障厅官方网站看到了对该“体检”条款的解读为:“如果劳动者的岗位涉及饮食、医疗卫生等按国家有关规定必须定期检查身体健康的,劳动合同中还应约定安排体检,且体检费由单位支付”,这个解读能起到一定的正面作用,但作用并不大,因为很多用人单位都看不到省劳动厅网上的解释。当初为什么不把条款表述清楚点呢?!全国除广东省以外都没有体检条款,有些省市有体检条款的都在前面注明:“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同时,把“每     (年/季/月)”作为选择项目,无疑更加强调了体检条款,因此广东省的体检条款很容易被企业误读的。
  更重要的是,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要求体检的职业岗位是:“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岗位”。而广东省劳动厅却把该“体检”条款的解读为:“如果劳动者的岗位涉及饮食、医疗卫生等”,这无疑忽略了“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岗位”,这就蔑视了《职业病防治法》,也与《劳动合同法》的精神是相违背的!而“饮食行业岗位”的体检,国家已经实行了“健康证准入制度与年审制度”及“卫生许可证制度”,那是卫生局监管的事情!这些工作岗位是不属于《职业病防治法》的调整范围,而劳动合同中,应该针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岗位”要求体检,而不是去要求饮食、医疗行业岗位体检。这又一“广东特色”!建议广东省劳动厅多多学习国家的有关法律,多多借鉴北京、上海、江苏等省市的有关条款。
希望广东省尽快将更正有误导倾向的体检条款!
当务之急的维权核心:希望卫生部悬崖勒马,停止将乙肝检测结果记录在居民健康档案!

婚检都取消了,取消就业体检还远吗? ...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992591-1-1.html

Rank: 4

现金
930 元 
精华
帖子
473 
注册时间
2007-5-23 
最后登录
2012-7-3 
2
发表于 2007-12-27 10:25
真是垃圾,就不干下定决心啊。

Rank: 4

现金
741 元 
精华
帖子
141 
注册时间
2007-4-13 
最后登录
2009-5-5 
3
发表于 2007-12-27 18:15
人权兄分析的好啊

Rank: 5Rank: 5

现金
2142 元 
精华
帖子
826 
注册时间
2007-4-11 
最后登录
2011-12-23 
4
发表于 2007-12-27 18:49
正是这样,呀!!!!!!

Rank: 10Rank: 10Rank: 10

现金
55969 元 
精华
22 
帖子
30219 
注册时间
2006-8-26 
最后登录
2024-8-22 

版主勋章 驴版 帅哥勋章 心灵港湾 一米阳光 幸福风车 恭喜发财 游山玩水

5
发表于 2007-12-27 19:37
有理有据@!
不取消法律法规中过时的不科学的歧视性条文,不禁止医院防疫站对招工入学入托者查乙肝的害人做法,不全民普及乙肝疫苗的接种,歧视就永远都会没有尽头!反对乙肝歧视论坛:http://www.fdygqs.com/

Rank: 4

现金
80 元 
精华
帖子
200 
注册时间
2007-12-25 
最后登录
2008-9-24 
6
发表于 2007-12-27 22:56

×××××××××

现在广东省书记强调解放思想

Rank: 4

现金
1504 元 
精华
帖子
570 
注册时间
2007-7-9 
最后登录
2010-9-10 
7
发表于 2007-12-28 19:12
对奋战在维权第一线的勇士们致敬!

Rank: 10Rank: 10Rank: 10

现金
25339 元 
精华
173 
帖子
6648 
注册时间
2004-1-3 
最后登录
2014-11-19 

功勋会员 荣誉之星

8
发表于 2007-12-30 09:15
这是典型的“广东特色”!
客观地说,广东劳动厅这种解读是“张冠李戴”!
本应该把帽子戴在:“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岗位”上;
但他却偏偏把帽子戴在“饮食、医疗卫生的岗位”上,
这是一种政府部门带头误导行为!应紧急纠正!
当务之急的维权核心:希望卫生部悬崖勒马,停止将乙肝检测结果记录在居民健康档案!

婚检都取消了,取消就业体检还远吗? ...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992591-1-1.html

Rank: 10Rank: 10Rank: 10

现金
25339 元 
精华
173 
帖子
6648 
注册时间
2004-1-3 
最后登录
2014-11-19 

功勋会员 荣誉之星

9
发表于 2007-12-30 09:26
关于〈广东省劳动合同〉体检条款的意见
虽然,〈广东省劳动合同〉第六条第二款的体检条款,初衷是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但是对于乙肝携带者来说是个噩耗!根据有关数据,广东省有近1600万乙肝携带者,乙肝携带率为17.5%。这么庞大的人群工作都要进行体检,如果保护措施不当,将造成重大的就业危机。因社会根深蒂固的乙肝歧视,很多乙肝携带者为了躲避体检,不敢去要体检的大公司工作,宁愿选择在不用体检待遇低的小企业,然而,现竟然把体检条款写入劳动合同,成了企业必须履行的义务!乙肝携带者连在小企业都无法生存了!因此,〈广东省劳动合同范本〉体检条款的误导,后果是非常严重的!现本人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1、劳动合同法没规定对普通岗位员工要进行体检,是没有法律依据,站在企业的角度,也没有为普通岗位员工体检的义务,如流动性大的职业、卖衣服之类的工作岗位。这无疑大大增加了企业用工成本。
2、广东每六人就有一人是乙肝携带者,在企业体检=查乙肝的社会环境下,体检条款导致〈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难以执行,容易引发乙肝歧视纠纷。虽然国家已经有法规禁止乙肝歧视,但企业是不会以乙肝为理由来辞退的,而是找其他借口,因此禁止体检是解决乙肝歧视的根本。
3、反过来理解,假如企业没有为员工体检,那员工是否可以告企业违反〈劳动合同〉?届时劳动纠纷会大大增加。
4、目前已经出来的四个省份中,北京、湖北、广东省中山市没有规定体检条款。
5、江苏省虽然有体检条款,但其表述为:“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职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这是以〈职业病防治法〉为依据,已经注明“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
6、建议〈劳动合同〉取消有误导倾向的体检条款。如果的确要把体检条款写入劳动合同,就应该在前面注明:“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
当务之急的维权核心:希望卫生部悬崖勒马,停止将乙肝检测结果记录在居民健康档案!

婚检都取消了,取消就业体检还远吗? ...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992591-1-1.html

Rank: 9Rank: 9Rank: 9

现金
19775 元 
精华
帖子
8446 
注册时间
2006-1-6 
最后登录
2017-7-30 

管理员或超版 荣誉之星 白衣天使

10
发表于 2007-12-30 09:37
亏你的ID还是“人权至上”,体检是员工福利的一部分,定期体检是用工企业对员工人权的尊重。
       你不觉得广东省的做法是社会进步的体现?
       为了携带者的“利益”阻碍社会进步,你不觉得可笑?
目前的慢性乙肝患者,大多数死于盲目的治疗和过重的心理负担
‹ 上一主题|下一主题

肝胆相照论坛

GMT+8, 2024-11-29 12:41 , Processed in 0.013939 second(s), 12 queries , Gzip On.

Powered by Discuz! X1.5

© 2001-2010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