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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相照论坛 论坛 乙肝病毒携带者维权 存档 1 北京市市长信箱的回复
楼主: nightmare1

北京市市长信箱的回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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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29 23:19
真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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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0 00:37
kao  湖北的省长怎么没回信!!!!!!!!!!!!!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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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0 02:34
上海的劳动局浦东的就不好.态度就是不行,尤其是外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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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0 09:19
主要是楼长写得动情,很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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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0 09:45
天真呀,市长公开电话,信箱是个就是政府的一个部门,市长不会回复的,是工作人员回复的,政府是很烦举报呀,信访一类事情的,回复是要回复的,有一些不痛不痒的会转到相关职能部门处理的,大多数是假回复,根本不会处理的,也懒得处理的,或者就直接回复正在处理当中,至于什么时候处理,拖个几年也是很有可能的,10%的问题能解决就已经是很高的效率了。虽然ISO9000检查中有对举报信访等问题的解决的检查,也有一个解决问题办结率必须达到100%,实际上,只要写了回复都算解决了。你们这类问题,难呀,虽然有法律,但是公司内部规定根本不受约束的。
假如这苦酒,是为我而酿,我愿品尝。 假如这苦液,是为我而备,我愿吞忍。 不要问我为什么,为什么?世间的许多问号,岂是人们所能解答?不要怀疑,无知和可笑有时也蕴藏着真理。 虽然你不忍我的苦涩,悲凉,又几经取去苦酒冷汁,我仍对着周遭的美酒冷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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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0 11:35

在美国、日本等国家甚至规定了HBV标志物的检测属个人隐私,任何单位或团体是不得强行检测个人的HBV标志物的

------我们国家什么时候也人道一下?也不枉挂个社会主义的招牌。

也好告慰毛主席老人家的在天之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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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 05:00
毛主席要是知道现在这个样子,还不知道要发多大脾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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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5 15:18
您好市长:
         我是一个北京市民现在在家待业已有半年之多,今年我去北京新奥公司应聘公交司机职务,由于检查是小三阳,拒绝录用我,我也曾试过找别的工作结果都是一样的,都把我拒之门外了,我的孩子现在还小,我也需要养家,可我现在还没有一份正经的工作,我现在快走到绝望的边缘了,我不知道我前面的路该往哪里走,为什么要歧视我这样人,我知道您很忙,本不该打扰您,可我实在不知道该怎麽办了您能帮帮我吗,我在这里十分的感谢您,祝您和您的全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本人:许凤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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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5 15:21
两年前的文件……两年了到底改变了什么……
大家看得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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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雨同舟 维权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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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4-15 15:49
你的留言太繁琐,给了老叶们太极推手的机会。我给安徽省卫生厅电邮今天省卫生厅就回复了。留一个电话鸟窝打过去后,丫还想打官腔:什么用人单位呀,等老一套太极拳又拿出来了,我不计其他,直接强调:“严格规范用人单位的招、用工体检项目”就表明了国家对省,直辖市政府有关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而“规范”一词在汉语词典中的解释是:“明文规定的标准”]。《意见》下发近两年之久了,我于去年向省卫生厅反映两次,但至今卫生主管部门没有拿出一个明文规定的标准。上海,江苏,浙江,河南等省早已出台地方性文件明令禁止医疗机构将乙肝列为招,用工常规检测项目, 安徽为何到现在都不规范?
丫哑口无言,换了几个人接电话还是哑口无言,无奈只好叫我再寄一份材料去,明天我就挂号信去,兄弟们加油,
[一定要突出规范的汉语含义:明文规定的标准,不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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