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小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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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眼看两部委《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 [复制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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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楼
发表于 2009-10-11 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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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政策意义不在禁止查乙肝,在于我们受歧视时候有法律依据去维护权益。今天你强调了你是小的三阳,是dna阴性,明天别人就会来强调你是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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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楼
发表于 2009-10-11 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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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楼
发表于 2009-10-11 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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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像被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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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楼
发表于 2009-10-11 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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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被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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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楼
发表于 2009-10-11 01:09
希望:卫生部大老爷,不要继续忽悠我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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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性≠传染。乙肝疫苗不是废物,成年人的免疫系统不是空壳(成年人在没有接种乙肝疫苗的情况下感染乙肝病毒,他成为携带者的概率约5%),概率的乘法原理更不是胡扯 (传染源、传播途径、人群易感性,三个环节缺少任何一个,传染就不会发生)。
----人类文明的进步,是在相互妥协中实现的,是在--谁也不去要求100%--的善意互动中实现的。在极少数特殊岗位的体检中,乙肝民众的隐私权须作出让渡;在其他体检中,普通民众的知情权须作出让渡。 ----都是混口饭吃。不是退无可退,没人会当周一超、崔英杰、郑民生、陈康炳、夏俊峰、钱明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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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楼
发表于 2009-10-11 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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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务之急的维权核心:希望卫生部悬崖勒马,停止将乙肝检测结果记录在居民健康档案!
婚检都取消了,取消就业体检还远吗? ... http://www.hbvhbv.com/forum/thread-992591-1-1.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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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楼
发表于 2009-10-11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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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楼
发表于 2009-10-11 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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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小隐聊中隐,可得长闲胜暂闲。
我本无家更安往,故乡无此好湖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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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楼
发表于 2009-10-11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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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乘上了这生命的短程列车,就应当更理解和珍视人生的价值,鼓起生活的勇气,善待自己善待他人,珍爱时光,在尽可能长的岁月中过高质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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